第三章
三朵玫瑰文身变态
十年了。
汪士奇甩甩脑袋,驱逐掉那些毫无必要的过期自责。他找到了,他胜利了,这才是最重要的。发现吴汇的住址耗费了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南城规划不力,设施老旧,摄像头时有时无,公交车上的监控只能确定他下车的车站,但扫街扫了一大圈,一个对他有印象的人都没有。线索断了,上头施压,他像一个潜泳的渔夫,在茫茫大海里徒然追寻含着珍珠的母贝。就在他一口气差点憋不住的时候,目标却自己送上门来了。
那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案子,由一个快要退休的辅警老孙当笑话讲出来,彼时汪士奇扫街巡查完毕,顺路溜达到附近的派出所,正蹲在门口抽烟。第一句的时候他还在跟大家一起笑,第二句开始他的烟就再没搁回过嘴里。
“那姑娘也是,谁不知道是做皮肉生意的,男人的那玩意儿见了不知道多少个,大惊小怪个屁呀。她倒好,还非要把我给呼过去,说什么遇见变态了,躲在巷子里脱裤子,变态还想强暴她。我问她,那变态人呢?犯罪实施成功了么?你猜那姑娘说什么?”
老孙说得口沫横飞,讲到精彩处,干脆捏着嗓子有样学样:“她朝地上‘呸’了一口,说:‘不中用!裤子都脱了,我冲他骂了一句,他倒是吓得跳起来,屁滚尿流地跑,腿还戳在路边的钢筋上,哎哟,真应该给他戳断了那根东西,断子绝孙!’”
几个围着喝茶的小年轻都抖着肩膀大笑起来,汪士奇也笑,笑完了过去给老孙点了一根白万:“叔,方便带我去见见受害人么?”
二十分钟后,汪士奇被带到一处低矮的民宿前,老孙探头进去叫了半天,那个自称“美琪”的姑娘终于一步三晃地走了出来,她肩上孤零零的挂着件蕾丝衬裙,斜斜地往门口一杵,左右扫一眼,雪白的胸脯立刻朝着汪士奇面前戳过来:“哟,老孙,今个儿刮什么风,带个这么帅的小哥过来玩呀。”
老孙尴尬地挠挠头:“别瞎说,这位是刑警队的汪队长,上次你不是说遇着变态了么,汪队过来了解一下情况。”
“哦哟,刑警队的,怪不得看着不一样。”美琪还要往跟前凑,汪士奇用两根指头顶着她的肩膀,不动声色地给推了回去。美琪眼珠一滚,斜睨着嗤笑了一下:“可惜,不好这一口。”
汪士奇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仔细想想,你看到的变态是不是这个人?”
美琪和老孙一齐凑上去看,那上面是穿着靛蓝连身工服的吴汇。老孙还在云里雾里,美琪却捂着嘴嚷了起来:“人是不是我不知道,不过这个衣服我认得!哎哟,那个乌烟瘴气的烂巷子,也真亏他找的地方,偷偷摸摸的,脱了一半……”
“哪个巷子,带我去看一眼。”
美琪瘪着嘴,脚下不动:“哦,说看就看,我生意不做啦是吧?警察查案子也要群众乐意对吧?”
老孙刚要发作,被汪士奇拦下了。他抬起手,指尖抚上美琪的手臂,顺着奶油一样滑腻的皮肤蜿蜒下行,撩起了一线看不见的火花。美琪面露得意,一口嗲气刚要提上去,冷不防臂弯被汪士奇捏住一戳:“那你去那个乌烟瘴气的烂巷子,又是去干吗的?”
汪士奇的手指下面是一片青迹,连带着几个细小的针眼。美琪一下缩了起来,支支吾吾半天,汪士奇自己替她答了:“行了,又不是来抓你的,以后该戒的戒,约到那里交易就是专为抢你这种人的,还报警呢,下次你不一定有这么好的运气。”
美琪脸上畏缩中掺着点不服气,她水蛇似的身子一拧,从汪士奇的桎梏里挣脱出来:“我又没说假话,那里确实有个变态,管得宽啦你这个人!……等着,我去披件衣服。”
美琪领头,带着汪士奇和老孙七拐八绕地进了一条漆黑的暗巷,背光,死胡同,两侧堆满了建筑垃圾。汪士奇慢慢走进去,在一堆废弃的钢筋前面停了下来,其中一根粗糙的截面上有一点暗沉的颜色,用手摸了摸,不硬,发粉,不像油漆,更像血迹。
“他是在这里撞伤了腿吗?”
“是咯,撞得可狠了,我也是佩服他哟,做贼心虚,一边淌着血呢还能翻过墙去。真是,厉害厉害。”
美琪还在一边咋舌,汪士奇已经平地发力,三步两步地蹿上了尽头的围墙。他扒着墙头往下一看,一点微笑从嘴角漾开。另一边虽然空荡荡的,但地上明显浅了一块的印子出卖了他。这里之前肯定堆着不少旧家具,翻过墙来,踩着腐朽的旧衣柜和茶几落地,顺着巷子走到尽头,这个人已经悄无声息地把自己的路线调转了一百八十度。换了衣服,换了方向,怪不得之前的监控永远查一半就跟丢。
汪士奇跳下来,一边掏烟一边拨了个电话出去:“徐烨,现在去调10月15号美西路的所有监控,对,反方向……叫你去你就去,那么多废话干吗?……注意一个走路一瘸一拐的男人,是,有伤,服装不明,可能有帽子之类的掩护。”汪士奇点燃手里的香烟,恶狠狠地抽了一口,瞳孔里倒映出一点燃烧的暗红,“还有,去查查吴汇入狱的体检报告,没猜错的话,他右腿应该有个疤。”影子嫌疑人
郑源知道自己挖出了吴汇的真话,但他没有想到吴汇给的比他想要的还多。
“你猜得对,我这么干就是为了报复。”吴汇慢慢地吐着气,像是在抽着一根不存在的烟,“只报复一个人,为了不让别人看出来,才有了后面的那些。啊,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想要藏起一具尸体……”
“最好的办法是藏到一堆尸体里。”郑源不为所动,“可是后面那些都没杀死,除了一个。”
“除了一个。”吴汇机械地重复了一遍,突然笑出了声,“郑记者,你信命吗?”
命?郑源想,不想信,然而不敢不信。他有手有脚,奋力奔突,却总觉得自己逃不出命运的掌控。命是一条看不见的丝线,缚牢了他,稍不留神就拖着他下沉。郑源不出声,就当自己默认了,吴汇笑笑,眼神里多了点怜悯。
“我不想杀别人,我只想杀了她,杀完了她,后面的那些手就软了,没劲了。你知道吗,杀人很累的,电视里看杀人,扑哧一刀,扑哧又一刀,跟切菜似的,我告诉你,都是假的。刀子捅哪里容易死?心脏、肺泡、脾脏……”吴汇的手满不在乎地在身上比画,给虚拟的自己开膛破肚:“但是呢,前面全是骨头挡着,梆硬,一刀进去,卡在骨头缝里,嘎吱嘎吱的,下不去,出不来……”
“说这些细节没有意义,我并不是一个杀人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