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能与死者打交道,这要从一把坏掉的椅子说起。

用库尔特·冯内古特的话说,那是2007年,约翰·凯勒最终破产了[1] 。约翰·凯勒就是我,幸会。我曾在纽约大学主修创意写作,坦白说,我始终绕着自己的幻想转啊转,就像被危险的灯光吸引的飞蛾一样。我在下东区和人合租了一间靠近铁路的阁楼,室友是一个很有想法的摄影师,名叫尼尔·鲍曼。我不断给文学杂志发冗长而空洞的自荐信,希望有哪个编辑可以最后接济我一份工作。但是,似乎没有人打算欣赏我的才华。

弗兰克大舅,我妈妈的哥哥,因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投资了国际电话电报产业,发了财。当时,这个产业正急需一针强心剂。他当时有50岁出头,住在上东区一栋奢华的公寓里。那些年,他似乎没有别的活计,除了买买古董,在美女的簇拥下四处游玩。他气质潇洒,穿着鲜艳,皮肤晒成了古铜色。隔三岔五,他会邀我去他家或者饭店吃晚餐,还送我昂贵的礼物。我会转手把它们半价卖给一个叫麦克斯的人,他和西14街的一些黑店老板是一伙的。

他客厅里的古董家具是很多年前从意大利买的。椅子是木雕的,包着皮质软垫,时光的抚摸在上面留下了如面颊皱纹一般的痕迹。有一把不幸的椅子靠背脱落了,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坏了——具体我记不清了。

于是我大舅约了布朗克斯区一个著名的修补工。他的客户预约名单可以排到几个月以后,但是当他听说大舅想付双倍的价钱插个队,便马上拎起工具箱径直来到大舅的公寓。碰巧,那天我也在。

那位修补工是个中年男人,光头,宽肩膀,一双眼睛露出探询似的神色,再加上穿着一身黑衣,很像一个打手。他检查了一番坏掉的椅子,咕哝了些什么,然后就在阳台上支起了摊子。那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东70街的楼房像一块块巨大的石英,在晨雾里闪闪发光。修补工在那边展示他的手艺,而我和弗兰克大舅在喝咖啡,聊女孩。

大舅发现这位手艺人随身带来了一本杂志,就放在一张桌子上。那是一本叫作“安珀桑德”[2] 的杂志,有48页,用的是很油光发亮的纸张。第三页的编辑信息里说,这本杂志是由约翰·L·弗里德曼经营的一家公司主办的。

大舅告诉我,他和弗里德曼都是从罗格斯大学毕业的,他们两个很要好,但是几年之前断了联络。大舅问我,让他给弗里德曼打个电话,为我预约一个求职面试如何?我懂得,托关系才玩得转世界、才会有钱,但是我那时的年轻意气足够让我下定决心,自己闯荡,所以我没有接受大舅的好意。不仅如此,当我仔细翻看了杂志后,还对他说,这本杂志是关于神秘学、超自然力和新纪元运动[3] 的,我哪个都不了解,而且也丝毫不感兴趣。

大舅让我别这么固执,他相信自己老朋友的经营能力——甚至当他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能从石头里面榨出钱来——而且一个优秀的记者应该有能力写任何题材的文章。最后,他总结说,比起拿某些球赛或者无聊凶杀案大做文章,写写大金字塔要有意思多了。而且,就算我水平再不济,如今的读者也好骗得很。

有一会儿,我们邀那个修补工来喝杯咖啡,他便加入了我们的聊天。他用一种沉静的声音告诉我们,一件老家具上会保留多年来它那些主人的正、负能量。有时候,当他抚摸一件家具时,他可以感觉到这些能量:他的指尖会感觉到酥麻。大舅从酒柜里面拿出来一瓶波旁威士忌,然后修补工就开始讲述一件餐具柜给它的主人们带来的悲惨遭遇。我不久就离开了。

两天以后,我接到大舅的电话,说第二天弗里德曼会在他办公室等着我面试。他想招聘的无非就是一个能从A念到Z的人——杂志的主编精神有点儿失常,先前招进来的都是不知道何谓写作的怪人。这份杂志开刊已经有几个月了,但是仍然没有步入正轨。

但是我絮絮叨叨地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

我只是不想和弗兰克大舅再争辩,于是就去了弗里德曼那里一趟。结果我很喜欢他这个人,而他对我的印象也不赖。对于超自然的东西,他其实不会多看一眼,而且也不相信鬼魂的存在,但他觉得这种杂志有利可图,尤其会受战后婴儿潮[4] 那一代人的欢迎。

他给我的工资远远高出我的预期,所以我当场就接受了这个职位。我发表的第一篇报道就是关于那个家具修补工的,因为我觉得自己能进入这家有关神秘学的杂志社,还多亏了他。我在《安珀桑德》工作了大约两年,其间感觉这个城市中有一半的怪胎都让我认识了。我参加过因伍德[5] 的巫毒降神会[6] ,探访过东哈莱姆[7] 的一些鬼屋。我收到过比汉尼拔·莱克特[8] 还古怪的读者的来信,还有牧师警告我说我正在走向地狱的烈焰。

后来,弗里德曼决定停办杂志,并且帮我在《纽约邮报》找了份记者的工作。在那里,我工作了4年,直到一位朋友说服我加盟一家欧洲人投资的出版机构。两年之后,网络新闻扼杀了当时那些苟延残喘的小规模印刷日报,报社一家接着一家停刊,我发现自己又失业了。我于是开了个博客,接着又开了一个新闻网站,这基本上都没赚到钱。接着我还做了自由职业者能做的各种工作,努力维生。我满心怀恋地回顾过去的好日子,发现刚30岁出头的自己就已像个老古董。

***

就是那个时候,彼得·卡茨,我的一个在布隆森-马特斯公司做文学代理人的朋友,告诉了我关于理查德·弗林书稿的事。

我还在纽约大学读书的时候认识了彼得,并和他成了朋友。他是一个比较内向、不合群的人——在聚会上会被误当成一株橡胶树,但十分有涵养,能教给别人很多东西。他妈妈给他设计了很多圈套,想让他和相亲女来点儿浪漫邂逅,但是都被他灵巧地逃脱了,倔强地继续做他的单身汉。而且,虽然他来自一个律师世家,却选择当文学代理人,这近乎让他成了家人眼里的败家子。

彼得邀我去吃午饭,我们去了东32街一家叫“坎迪丝小厨”的饭店。虽然已经到了三月初,但大雪还是持续下了很多天,路况非常糟糕。天空是熔化的铅水的颜色,仿佛正要从整个城市上空泼下来。彼得穿着一件超长的风衣,走路时总是踩住衣摆,那样子好像《白雪公主》里面七个小矮人中的一个。他右手拎着一只旧皮箱,随着他躲闪地上的泥坑而晃来晃去。

沙拉端上来之后,他开始说起了书稿的事。理查德·弗林一个月之前去世了,他的伴侣,一位叫达娜·奥尔森的女士,声称没有找到书稿的任何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