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梅森·杰曼和那个阴沉的黑人一起缓缓走进拘留所旁的小巷。

这个人大汗淋漓,恼怒地拍向一只蚊子。他嘟囔着什么,然后把手伸进卷曲的短发里擦着。

梅森有股冲动想说些什么刺激刺激他,但又忍住了。

这个人很高,踮起脚就能看到拘留所里的情况。梅森看见他脚上穿着短黑靴,是那种光亮亮的漆皮鞋,使他对这个镇外来的人更增添了轻蔑之心。他怀疑他到底开枪杀过几个人。

“她在里面,”那个人说,“只有一个人。”

“我们把加勒特关在另一边了。”

“你从前面进去,会有人从后面进去吗?”

“我是警察,别忘了!我有钥匙,可以开锁。”他讽刺地说,再次怀疑起这家伙的智商。

这黑人也马上刻薄地反击。“我只是问后面有没有门。这点我不知道,我从没来过这种沼泽小镇。”

“噢。有,后面有门。”

“好,我们就去那里。”

梅森注意到这个人已把枪握在手中了,而他却没看到他什么时候拔出来的。

萨克斯坐在囚室长凳上,被一只苍蝇的动作吸引了。

这是什么苍蝇?她很好奇。如果是加勒特一定马上就能判别出来。他有一仓库的知识。她闪过一个念头:总有一天,孩子在某方面的知识可能会超过他的父母。当父母知道自己生出的孩子已能超越自己时,这种感觉一定很奇妙,很快乐,甚至,还会感到一些谦卑。

这种经验,现在她已没有机会去体验了。

她又想到父亲。他一辈子与罪犯打交道,却从未对人开过一枪。他为自己的女儿感到骄傲,却也担心她过度迷恋武器。“不到最后关头不要开枪。”他经常提醒她。

哦,杰西……我要对你说什么?

什么都不能说,当然。我一个字也没办法开口,因为你已经死了。

她好像看见窗前有个人影闪过。但她没有理会,思绪又飘到莱姆身上。

/你和我,/她不停地想着,/你和我。/

她想起几个月前,她和莱姆躺在他位于曼哈顿的家里那个豪华的“克林尼特隆”名牌床上,一起看巴兹·鲁曼的电影《罗密欧与茱莉叶》。这是经过改编的版本,场景设在迈阿密。和莱姆在一起,总是离不开死亡的阴影。当阿米莉亚·萨克斯看到这部电影的最后一幕时,她突然明白,他们两个应该死在一起。

她没把这个想法跟习惯用理性思考的莱姆分享,因为他的大脑里没有半个感性的细胞。然而这个想法一出现,她终于安定下来,心灵也得到莫大的安慰。

可是,现在她连用这种奇怪想法寻求安慰的机会都没了。这都要怪她,如今他们被迫分开生活,以后也会分开死亡。他们已经……

通往拘留所值班室的门开了,一个年轻警员走进来。她认得他,他是吉姆·贝尔的妹夫,史蒂夫·法尔。

“嗨!”他对她打招呼。

萨克斯点点头。接着她在他身上发现两件事。第一件是他戴着一块劳力士手表,这只表对像他这样的北卡罗来纳地方小镇的警察来说,需要半年的工资才买得起。

第二件是,他身上还挂着手枪,枪套盖子没扣上。

尽管在囚室区门外有一块牌子:进入囚室区前,先将武器弹药放置于保险箱中。

“你好吗?”法尔问。

她盯着他,没有任何反应。

“今天保持起沉默来了,是吗?嗯,小姐,我有好消息告诉你。你现在可以自由地离开了。”他弹了一下那对醒目的大耳朵。

“自由?离开?”

他摸索身上的钥匙。

“没错。他们判定这次枪击事件是个意外。你可以走了。”

她仔细盯着他的脸,他却没正眼看她。

“处分报告怎么说?”

“什么报告?”法尔问。

“任何被控犯罪而关入拘留所的人,如果没有检察官签署的处分报告取消起诉,就不可能被释放。”

法尔打开囚室的门,向后退了一步。一只手放在枪套附近,离手枪握柄很近。“呃,也许那是你们大城市里的惯例。但在这里,我们简单多了。你也知道,有人说我们南方人动作很慢,但他们错了。完全不对,小姐,其实我们的效率真的很高。”

萨克斯仍坐着不动。“我问你,为什么你会带枪进拘留所?”

“哦?这个?”他拍了一下手枪,“对这种事,我们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好了,你走吧,你现在自由了。换作是别人听到这消息,早就高兴得跳起来了。”他歪头指向拘留所的后门。

“从后门出去?”她问。

“当然。”

“你不能从后面开枪射击越狱逃犯的背部,那是谋杀罪。”

他慢慢点了个头。

他们有什么诡计呢?她在心中盘算。在后门外,是否有人等在那里,准备从正面做合乎规定的射杀?有可能。或者法尔会把自己的头打破,大呼救命,并朝囚室开一枪。在外面,或许有人正等着,也许是“对本案关切”的市民,会说他听见了枪声,以为萨克斯携有武器,所以才开枪射杀她。

她一动也不动。

“快快起来,滚到外面去!”法尔掏出了手枪。

她缓缓地站了起来。

/你和我,莱姆……/

“你猜得相当接近了,林肯。”吉姆·贝尔说。

他听了一下又接着说:“百分之九十正确。以我多年的执法经验,这种准确度已算得上相当优秀。只可惜,刚才我处于你失算的那百分之十里面。”

贝尔关掉空调。窗户紧闭,屋里的温度立刻迅速上升。莱姆感觉额上淌出汗珠,呼吸也变得困难了。

贝尔警长继续说:“黑水运河沿岸只有两户人家,不肯把运河使用权让出来给戴维特先生行驶货船。”

他用“先生”尊称戴维特,莱姆注意到了。

“所以他的助理秘书便聘请我们几个去处理这个问题。我们和康克林一家谈了很久,最后他们决定让出使用权。但加勒特的爸爸始终不答应,于是我们打算设计一场假车祸,用一瓶那个东西把他们弄昏。”他朝桌上的瓶子点点头,“这一家人每星期三都会出去吃饭,所以我们把毒药倒进他们车里的通风孔,然后躲进树林里。他们从房里出来了,上了车,加勒特的爸爸一打开车上的空调,那个东西就喷出来洒遍他们全身。不过,我们用的分量太多了……”

他又瞟了一眼桌上的那个瓶子。“我们用的分量足以把一个人杀死两次。”他继续说,皱着眉头回忆起几年前的情景,“那一家人开始抽搐痉挛……真是惨不忍睹。加勒特没在车上,但他马上跑来,看见事情的经过。他想冲进车里,却没有成功。不过,他也吸进了不少那种物质,让他变得有点痴呆。我们来不及抓住他,他就跌跌撞撞跑进森林去了。等他再度露面时,大约一两个星期吧,已经完全记不得那天发生的事。我猜,大概就是你说的什么‘多发性敏感失调症’。从那时起我们就不管他了,如果他在家人出事后又跟着死掉,反而容易让人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