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猫眼(第6/7页)
“认贼作父?”这四个字再度深深刺痛了她的心,黄宛然捂着自己的心口说,“你知道吗?如果刚才我没有阻止你,让你真的把钱莫争推了下去,那才是你一生中最大的悲剧!”
秋秋脑中立刻重复了天台上的那一幕,如果真的推了出去?如果他真的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她的右手开始剧烈颤抖,仿佛患上了帕金森氏症,身体恐惧地后退,直到抵住墙壁。
“十五年前,你妈妈犯了一个错误,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黄宛然继续直逼着女儿,她愿意把一切都暴露出来,这笔孽债总是要偿还的,“当年,钱莫争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而分开了,但在我和成立结婚的前夕,他又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中,于是就有了你——”
“钱莫争是个畜生!”
秋秋打断了妈妈的话,同样也等于重重地骂了妈妈。但黄宛然并没有感到伤心,因为这说明女儿已经相信了,相信妈妈确实曾犯过这个错误,也因为黄宛然和钱莫争的错误,结果导致了自己的诞生。
“这个秘密我一直隐藏着,就连我的丈夫成立也不知道,这样一瞒就是十五年!我也从来没有和你的亲生父亲联络过。可谁都想不到,这次去泰国的旅行,居然意外地遇到了钱莫争。我心里非常痛苦也非常矛盾,直到前天晚上,我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成立。”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既然已经瞒了十五年,为什么不接着再瞒十五年呢?为什么要让我们知道这个秘密?你知道我感到多么羞耻吗?我恨你!我也恨钱莫争!我恨你们为什么要生下我!”
黄宛然已经泣不成声了:“对不起,对不起,全是妈妈的错!但秋秋你一定要记住——你已经失去了一个父亲,你不能再失去第二个父亲了!”
六
“南明出版公司”
小楼门口挂着这样一块牌子,四周是寂静的绿树,围墙的大门敞开着,楼上的窗户蒙着厚厚的灰尘。
厉书终于疲惫地停下了,发呆似的看着这栋小楼。特别是这块出版公司的牌子。
是的,他还活着。
这里是南明城的一个角落,几乎已是城市的另一头。他用了几个小时从南走到北,在路边小超市的冰箱里,拿了些还未变质的袋装食品。暂时填饱了饥饿的肚子。他紧张地望着四周,尤其是身后清冷的街道,生怕有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附近都是这种小楼,街道被绿树和高墙环绕着。即便在南明城有人的时候,这里也应该是很幽静的吧。当城市空无一人时,隐居于此的幽灵们,便能放肆地狂欢。
他正在寻找幽灵。
凌晨时分,他已在卫生间的镜子里,发现了幽灵的蛛丝马迹。虽然恐惧到不可思议,但他还是鼓足勇气冲出了房间。离开刚得到了的伊莲娜,离开旅行团的所有同伴,冲入不可捉摸的夜雾中。这个秘密是如此可怕又如此诱人,但他坚信一定会发现更多,在寂静的南明城里摸索,在死神的红唇边游荡,寻找每一个幽灵躲藏的空间。
此刻,站在这栋无声无息的小楼前,他确信自己离那个秘密越来越近了。
跨进“南明出版公司”的院子,围墙里是片小小的天井,栽种着竹子和花草。这里已经一年多没有人修剪了,植物荒凉而充满野气,地上铺满腐烂的落叶。像宁采臣走入兰若,厉书轻轻推开底楼的门。果然又是“依呀”一声,铁门缓缓打开,里头是浓郁的油墨气味。
他进入一楼的办公室。光线从模糊的窗玻璃进入,几张办公桌和电脑,和国内的出版社没什么区别。桌上有杯子和各种图书,还有一些打印好的稿纸,墙角堆着打包的书。厉书轻手轻脚地走到一张办公桌前,台子上积满了灰尘,椅子上却很干净,就像刚刚有人坐过一样。他警觉地向四周张望,屏住呼吸倾听一切可能的声音,但除了安静还是安静。他狐疑地坐在椅子上,办公室里已恢复了电源,于是他索性打开电脑开关。主机轰鸣起来——已经一年多没开过了,但愿内存条没被灰尘塞满。显示屏挣扎片刻后亮了,等待了好几分钟,终于进入WINDOES XP的界面。
闪烁的屏幕让他的眼睛有些不适应,这次旅行没带上笔记本电脑,久违的感觉让人有些兴奋。电脑的桌面上有“本年度工作计划”“图书选题计划”“发行回款”等文件夹。看到这些熟悉的字眼,厉书不禁苦笑了一下,想必使用这台电脑的人(或许是图书编辑),也曾经失眠头疼,老板在会议上训斥,作者几次三番来讨版税,书店回款却迟迟未到……
他已在出版业待了七年,人们常说结婚有“七年之痒”,从事某种行业大概也有同样的厌倦。从一个普通的图书编辑,做到外资出版公司主编;从当年踏入出版业的兴奋,到今天简直痛恨这个行业。这漫长而痛苦的七年——消磨了人生最宝贵的青春,他真恨不得把自己编的所有书都烧掉!疲倦又一次充盈身体,好像每一根毛细孔都在发麻,已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仰头闭上眼睛,一梦是否已结束?
刚沉下去几厘米,耳边便响起了刺耳的电话声。他恐惧地睁开眼睛,电话铃声又嘎然而止了,再看电话上仍然全是灰尘。是纸厂来催款了吗?还是财务已做不出账了?那些该死的发行商,什么时候才能把款全都结回来?还是两手一摊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今年又是三千万实洋任务,还要完成两百万的纯利,若达不到就要离开公司——自己还能重新创业吗?当然这也不是很难,但能不能生存下来?对手下的编辑们怎么交代?还有平时经常喝酒的作者们?
对了,就是那个写恐怖小说的家伙,自称每本书都能发行到一百万册,每隔三个月就会交给出版商一部长篇小说。而这种重点项目的看稿,就落到了主编厉书头上,那绝对是一种折磨!他只有半夜才能看稿,在台灯下打开电脑,看着小说里某个杀人狂的妄想——从医院里的大屠杀,到活体解剖获取器官,还写得格外逼真,仿佛作者自己真的干过似的。厉书经常会看得胃里难受,后半夜感到背上一阵凉风,凌晨接连不断地做噩梦。他曾发誓再也不看这种稿子,但老板强迫他做这个系列,否则就要拿掉他主编的位子。
他猛然摇了摇头,强迫自己从记忆中醒来。刹那间厉书已做出决定,如果这次能活着回家,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连书名都想好了,就叫——《天机》!没错,这是上天恩赐给他的故事,即便是不可泄露的天机,他也一定要让全世界的读者都知道。这会是最最精彩的小说,也许一部的篇幅还不够,得要三四本书才能全部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