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阵夜风吹来,崔铉感到后背略微汗湿。

这是他十七年来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死亡如此之近。哪怕从前上战场和狄人相互砍杀,他都没有这种感觉。

记住这事,作为教训,往后遇事,决不再令自己如今夜,处于如此的劣势之下。

这种受人压制任人宰割的无力之感,是他生平头回,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他缓缓吐出了一口气,望向菩珠。

她还那样立着发呆,面上犹带泪痕。

他迟疑了下,轻声道:“你可还好?方才吓到你了吧?怪我……”

菩珠回神过来,勉强一笑:“没事,我胆子没那么小。”

崔铉见她笑,也就放心了,扭头看了眼驿舍的方向。

“那些人进去了。到底什么来头?你有听丞官说起过吗?”

菩珠顿时想起阿菊。

出来已经有一会儿了,她回来见不到自己会着急。

她抑下有点乱的心情,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得回了,阿姆看不见我会急。你记着别去投刘都护就行,我会把你荐给杨阿叔的!”说完待走,忽记起他送自己的那枚钗子,忙递了回去:“我也用不着这么好看的钗子,你拿回去送给别人吧。”

崔铉仿佛有些窘,一顿,摆了摆手,语气满不在乎:“你若是不要,扔掉便是,又值不了几个钱!我走了!”话音落下,俯身捡起他那把方才被菩珠夺了丢地上的匕首,插回在靴中,转身便去。

菩珠没办法,只好把钗盒和金暂时放一起,用衣服遮住了回往驿舍,走到那扇还没落锁的后门前,轻轻推开。

静悄悄的。

后院里看不到一个人,只有马厩里的马匹在安静地嚼食着草料,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们应当回落脚的住处了。

菩珠躲躲闪闪地回到庖厨的所在,所幸阿菊还没回,看见她留给自己的甜饭,想起崔铉说他一天没有吃饭。

这么晚了,也不知这少年回他那个光秃秃的家里能吃什么。

她叹了口气,坐下去,拿起还带着些余热的甜饭,一口一口地吃,吃完,托腮望着灯火出神。

外面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他们应当吃完了,阿菊带着碗盏回。

菩珠帮她收拾完,两人一起回去,经过前堂,许充赶了上来,递来一些钱,说是贵人赏的。

“贵人说饭食可口,这么晚把你叫来劳作。赏你的。”

许充很高兴,与有荣焉的样子。

阿菊也很惊喜,接过来做感激之状。

许充摆手:“不敢不敢,贵人的赏!你们若想亲自拜谢,且等等,我代你们去问一声,领你们过去。”

阿菊看向菩珠。

菩珠吓了一跳,当即摇头:“贵人行路辛苦,不敢再去打扰,他们也不会见我们的!”

许充想想也是,便叮嘱二人回去早些歇息。

叶霄进去说道:“殿下,丞官讲朱少卿一行人四天前经过此驿,若像平常那样行路,明日应到玉门关。殿下若是急,紧赶的话,两日内便可追上去,就只怕殿下行路辛苦。”

这屋里的空气冷冰冰的,也不见一个炭炉。

倒不是许充胆敢怠慢这位主。

虽然他只见过叶霄出示的王府卫士令的令牌,不知道这位年轻男子的具体身份,但做半辈子的驿丞了,怎么看不出来这男子才是正主。

王府卫士令的正主,自然就是藩王了。

李氏皇朝至今有过四位皇帝,封王的宗室,数来不过一二十家,这位年轻男子应是宗室王之一,虽不知道是哪家,但自己这个边陲陋驿接待了宗室藩王,他自然尽力。

他们晚间刚落脚下来,许充便往此屋送来炭炉以供取暖,却被叶霄给拒了,叫他改送到自己的屋中去。

也不是叶霄胆敢和李玄度夺炉,而是秦王自十六岁被囚无忧宫后,渐渐患了一种怪病,体内旺火。

寻常人旺火,吃些性凉之药,调理饮食,待阴阳调和,慢慢也就消了下去。

他却药石无效。等到两年后,迁长陵万寿观守陵,内火更大,冬日也不能身处热室,最严重时,雪地里竟单衣赤足奔走。若热室处得久,必有心火灼烧之感,继而浑身燥热,极是不适。这两年到了西海郡,也是如此。入冬之后,似叶霄与一般的王府之人,屋内皆烧地龙,倒是他,室内冷冰冰的一张床,只靠裘盖保暖了。

此刻也是如此。李玄度已解去外衣,身上只着月白中衣,只在肩上松松搭了那领玄裘御寒,就着案角燃着的一尊明烛,低头在看手中的西域舆图,听到叶霄入内回禀,头也没抬地道:“无妨,越快越好。我这里无事了,你们也各自歇下吧,明早五更动身。”

十六年前和亲远嫁西狄的金熹大长公主,派自己那名叫阿势必又名怀卫的幼子归国,如今那一行人马应当还在关外的半路之上。

鉴于最近一年陆陆续续得知的一些动向与消息,李玄度判断河西恐怕近期有变,遂于半个月前,向朝廷发送了预警。

姜氏太皇太后得知后,担心小王子的安危,怕路上万一遭遇凶险,又考虑此前派去迎接小王子的鸿胪寺人马原计划只在玉门关内等着接人,若临时改派他们出关,人员万一不足以应对突变,因此特意口谕,命李玄度追上鸿胪寺的人马,亲自带领出关,去接小王子,务必尽快接到人,再将他安全送至京都。

这便是李玄度一行人西行,今日出现在此的缘由。

叶霄遵命,看了眼视线始终没有离开舆图的秦王,继续道:“殿下方才不是觉着甜饭颇为适口,有从前京都的旧味道吗?我方才遵殿下之命,叫丞官送去赏钱,丞官说……”

他的话说出了口,便立刻后悔,停了下来。

李玄度终于抬起了头。

烛火闪跃,映着一张男子面容,剑眉挺鼻,肤色如雪,英美至极。

金鞭玉鞍的飞扬时光早已不复,但他眉目之间,依稀仍有当年少年玉树的神澈之影。

他挑了挑眉。

叶霄无奈,只好说道:“丞官说,为殿下做饭食的人,便是……”

他又停了下来。

李玄度这下微微蹙起了眉。

叶霄是知道当年的秦王的,他的性子最是急躁,小的时候曾被嫡祖母姜氏笑骂为急张飞,因此鸟性急,与别鸟一道啄食饮水,独它最快,且不能圈养,关在笼中便聒噪跳跃,一刻也不得安宁。十六岁后,人生大起大落,至今漫长的七八年里,算起来竟有五六年是在面壁与禁足中渡过的,这两年名为宣抚西海,身后也不知有多少暗中窥探的眼,性子自然早已大变。

但此刻,这个小小的神态,又隐隐带出了些他少年时的性格影子。

叶霄不敢再考验他耐心,立刻道:“我听丞官说,为殿下做饭食的,乃是当年菩太傅的孙女主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