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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结束后,崔西走到客厅,拿起斜倚在墙上的高尔夫球杆,狭长的人造草皮尽头,有个类似锡制烟灰缸的容器。

“你打高尔夫球吗?”丹在厨房里收拾着,把剩下的餐具擦干,放回壁橱里。

崔西放好一个球,轻轻一碰,看着它滚下了草皮。球碰到烟灰缸,又翻过坡顶,就是停不下来。只见它一路滚过硬木地板,朝护壁板而去。两只趴在小地毯上的狗倏忽坐了起来,灼热的视线盯着滚动的球。“我说过了,我没有时间。”

“你会学得很快,你一向擅长运动。”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胡说。你只是需要合适的教练。”

“是吗?你要帮我介绍吗?”

他放下手中擦着的碗,朝客厅走来,在她脚边放了另一个球,“站到球的另一边去。”

“你现在要教我?”

“我可是付了一大笔钱,才成为乡村俱乐部的会员,当然要带点儿东西走。来,站过去。”

“不用啦。”

“双脚分开,与肩同宽。”

“你是认真的?”

“我是个认真的男人。”

“可我记忆中的那个人不是啊。”

“没错,但我告诉过你,我变了。我现在可是个东方不败的律师。”

“我可是受过徒手格斗训练的探员。”

“我需要保镖的时候,一定第一个想到你。现在转过去,双脚分开,与肩同宽。”

崔西叹气一笑,顺从地照着他的话做,丹来到她背后,双手从后面伸过来握住她的手,调整她握杆的方式,“松开。放松一点。你要把球杆勒死了。”

“我以为手臂要用力伸直。”她的体内随之涌起一股暖流。

“是手臂,不是手。手要放松,轻轻握杆。”

丹的双手包住她握着杆柄的手,温热的气息轻拂过她的脖子,在她耳边低语道:“屈膝。”丹的膝盖轻碰了她的膝盖一下。

她大笑出声,“好啦,好啦。”

“接下来,像钟摆那样来回摆动,然后来个漂亮而又流畅的挥杆。”

“了解,我知道怎么做了。”

“我想也是。”

丹引导她的手臂往后伸,再轻轻往前一挥。球杆碰上球,让它缓缓滚下绿色草皮,撞上锡杯边缘,杯缘弹起,球滚了上去,最后在杯子中央停了下来。

“嘿,”她说,“球进洞了。”

“看吧,”丹依然在后面圈着她,“我的化学不好,但还是能教你一两样本事的。”

崔西想着如果丹此刻忽然吻上她的脖子,她该怎么做。结果只是想想,她的膝盖就一阵发软。

“崔西?”

“啊?”

他放开她的手,“是不是应该讨论正事了?”

崔西吐出刚刚屏住的一口气,“对,也是。先让我用一下化妆间。”

“在楼梯下方。”

崔西找到浴室,走了进去,关上门,双手撑在洗手台上,镜中那双颊泛红的脸回盯着自己。她花了一点儿时间冷静下来,转开水龙头,用冷水泼脸,擦干手后便开门朝厨房走去。

丹站在餐桌附近,翻弄着一本黄色纸页的笔记本,每一页上都有记录。他把崔西的卷宗放在餐桌中央,两个玻璃杯里也都添了新酒,“你介意我站着吗?我站着的时候,思维比较灵敏。”

“请便。”她坐了下来,迫不及待地啜了一口救命酒。

“老实说,你今天早上走进办公室跟我谈的时候,我其实心存怀疑,我真的只是敷衍你而已。”

“我知道。”

“我那么容易被看穿?”

“丹,我是警探。”她放下玻璃杯,“如果我是你,我也会怀疑。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我们先谈谈那个老是在出差的业务员,莱恩•哈根。”

万斯•克拉克站在辩护律师桌旁,“检方传唤莱恩•哈根。”

埃德蒙•豪斯的公派辩护律师是雪松林镇的老居民德安吉洛•芬恩。埃德蒙就坐在律师旁边,戴着手铐走进法庭的他,第一次转过头来。他的胡子剃掉了,头发也理成平头,活脱脱像个东岸名校的预科生。他身着一条灰色长裤,白色衬衫的领子挺立在黑色毛衣上方,眼睛紧盯着走进法庭的哈根,而哈根也像个跟豪斯同校的预科生那样,一身卡其裤、蓝色运动外套,外加一条有着佩斯利花纹的领带。豪斯的眼睛扫过爆满的旁听席,最后停在崔西脸上。这一眼让崔西不知不觉起了鸡皮疙瘩,赶紧牵起本的手,紧紧握住。

“你还好吗?”本低声问。

哈根推开围栏的门,站到证人席上。崔西望着他中分的细软长发,觉得这个人透着一股精明的气质。万斯•克拉克一边走,一边介绍这个汽车零件业务员的工作,说明他每个月至少有25天都在外面跑业务,所到之处包括华盛顿州、俄勒冈州、爱达荷州和蒙大拿州。

“你通常不会花时间看新闻,与本地时事保持同步接轨?”

“对, 我只关心西雅图水手队和超音速的新闻注12。”哈根微微一笑,态度大方,那是典型的业务员式笑容,看来他似乎很享受成为众人的焦点。“我在外面不太看外地报纸,到了旅馆也很少看晚间新闻,大多数时候都是看球赛。”

“所以你之前不知道莎拉•克罗斯怀特的绑架案?”

“对,我没听说。”

“请向陪审团解释,你后来是如何知道的?”

“没问题。”哈根转过去面对由五女七男组成的陪审团,他们全是白人,另有两位候补者坐在围栏之外。“那天我拜访完一个客户,比平常早一些回到家。当时我喝着啤酒,看着水手队的比赛。在一次中场休息时,一则报道插播进来,说是雪松林镇有个少女失踪了。我在那里有很多客户,所以特别注意了一下那名少女的照片。”

“你认得照片中的少女吗?”

“没见过。”

“然后呢?”

“报道说她已经失踪了一阵子,又附上一张她的车的照片,是一辆蓝色福特货运卡车,它停在郡道的路肩上,就是这张照片勾起了我的回忆。”

“怎么回事,哈根先生?”

“我看过那辆车。我确定它就是某个晚上、我到北方拜访完客户开车回家时,在路上看到的那辆车。之所以特别有印象,是因为自从有了州际高速公路后,已经很少有人会走郡道,而且那天晚上雨很大,当时我心里就想‘那辆车子偏偏在晚上抛锚,实在是够倒霉的’。”

“你那天晚上为什么走郡道?”

“因为比较近。如果你像我一样天天都在路上跑,就会知道怎么抄近路。”

“你记得是哪一天晚上吗?”

“一开始不记得,后来想起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因为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让我有点儿措手不及。我当时还在挣扎要不要改走高速公路,因为郡道没有路灯,路太黑,十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