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我猜我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到家,只是不宜久留。两分钟内就算我没出现在警察局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他们至少会在约定的时间过后再等我十分钟,等到史帝文生局长恍然大悟,知道我看见他与偷父亲遗体的盗贼会面时,已经为时已晚。
即使到了那个节骨眼,他们也不见得会到家里来找我。毕竟找对他们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且将来也不可能对他们造成任何威胁。我没有任何具体的证据来证明我今晚的所见所闻。
然而,为了让他们天衣无缝的计谋继续得逞,他们极可能不惜采取任何激烈的手段防止风声走漏。他们或许连一丁点破绽都不愿意留下——也就是说他们势必要杀我灭口。
我以为当我打开前门跨进家里的时候会看到欧森在玄关等候,结果它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在那里迎接我。我呼叫它的名字,它也没有出现;如果它在黑暗向我走近,我应该会听见它走路时厚实的脚底踩在地板上的啪啪声。
它可能刚巧心情不好,大多数的时候,它是个性情幽默、喜好玩耍的好伴侣,它的尾巴总是摇个不停,精力充沛得足以扫遍月光湾的大街小巷。但是,每隔一阵子,它就会像被整个世界压垮似的,无精打采地躺在地上,跟铺在地面上的地毯没什么两样;一双哀怨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直视前方,像是沉浸在回忆或什么狗辈先知先觉当中发呆,它总是默不作声,只是偶而有气无力的叹口气。
有时在某种比较罕见的情况下,我会发现欧森陷入一种极度绝望的沮丧感之中。小狗应该不会有这种深奥的烦恼,即使它看起来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
有一回它独自坐在我房间衣橱的大镜子前,凝视自己镜中的倒影达半个小时之久——以狗的心灵时间来看,这就跟永恒一样久,因为它们对事物的体验通常是以两分钟好奇和三分钟热度来计算。排除了犬类的虚荣心和单纯的疑惑两大因素之后,我依然看不出它的影像到底有哪里可以如此令它着迷。它看起来似乎满腹忧伤,两耳下垂,肩膀松垮垮,尾巴一摇也不摇。我发誓,有时候我真的看见它眼里热泪盈眶,几乎随时要夺眶而出。
“欧森?”我呼唤它的名字。
控制楼梯上挂灯的开关装有一组变阻器,家里大多数的开关皆是如此。我把灯光从最暗调亮一些,方便我爬上楼梯。
欧森并没有在楼梯口,也没有在二楼走廊等我。
我走入我的房间,扭开微弱的灯光,但是仍然没有发现欧森的踪迹。
我直接走到最近的床头柜。从上层的抽屉里拿出我平常存放零用钱的信封。里面只剩一百八十元,但是有总比没有好。虽然我不知道该将这些现金挪作何用,但我想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准没错,于是我把全部的钱都放入牛仔裤的口袋里。当我关上床头柜的抽屉时,我注意到床罩上有一个黑黑的东西。我将它拿起来,赫然发现果然跟黑暗里看起来是同一样东西——一把手枪。
我从来没见过这件武器。我父亲从来不曾拥有过枪支。
出于直觉,我立即将手枪放下,并用床罩的一角拭去自己可能留下的指纹。我怀疑自己是否中了别人故意款赃设下的圈套。
虽然所有的电视都会放出紫外线辐射,我这些年来还是看了不少的电影,因为只要我坐的地方不要距离电视荧幕太近,都还算安全。我看过很多无辜好人——从开利。格兰特(CaryGrant),詹姆士。史都华(JamesStewart),到哈里逊。福特(HarrisonFord)——为他们从来没犯的罪被无情追杀,或被捏造的证据诬陷入狱的故事。
我连忙一脚踏入隔壁的浴室,将低瓦数的灯光打开。还好浴缸里没有被暗杀身亡的金发女郎。
也没有欧森的踪影。
我静悄悄地站在浴室里仔细聆听屋内行无任何奇怪的声音。如果硬要说有别人在屋里的话,想必也只是出窍的幽灵。我回到床边,犹豫了~会儿,又将手枪执起,正在把玩的时候,不小心把子弹匣弹出来。弹匣是全满的。我把弹匣用力塞回论内。由于对武器没有任何实际经验,我觉得这把手枪比我想像中来得重:它大约有一磅半重。
在枪的旁边还有一只白色的信封躺在米白色的床罩上。我一直到现在才发现。
我把笔灯从床头柜的抽屉里取出,把灯光贴近信封。除了印刷在左上角的寄件人住址:月光湾的托尔枪支专卖店之外,整个信封全是空白的。这只没有密封的信封,上面没有贴邮票也没有盖邮戮,可是有点给折,上面还有可疑的齿痕。
我拿起信封,信封上有斑斑的水渍,不过折叠在里面的那张纸是干的。
我藉由等灯仔细审规里面的文件,赫然发现标准格式的申请表誊本上有着父亲工整的字迹,他向本地的警察局担保他没有任何犯罪或精神疾病的记录,所以他没有理由不能持有这把手枪。里面还有一张原始收据的复印纸誊写本,上面注明这是一把九厘米葛洛克一七式手枪,以及父亲是以支票付款等等。收据上的日期不禁让我打了一身寒颤:两年前的一月十八日,父亲在母亲车祸死亡后第三天就买了这把葛洛克手枪,仿佛他突然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似的。
欧森没有在书房内。
早先的时候,萨莎曾经到家里来喂它吃东西,或许她走的时候把欧森一起带走了。如果欧森当时和我离开家的时候一样郁郁寡欢,尤其当它心情变得更糟的时候,萨莎可能不忍心将它独自留在家里,因为她的同情心就和皿管里流的血液一样多。
就算欧森跟萨莎一起走了,又是谁将这把九厘米的葛洛克手枪从父亲的房间拿到我房间里?不会是萨莎,她不可能知道父亲有这么一把枪,而且她也绝不会擅自到父亲的房里乱翻。
我书桌上的电话连接着一部答录机,在留言闪灯务的计数器上显示我有两个新留言。
根据答录机的时间日期自动记录,第一通电话是半个小时前打来的。这则答录持续了两分钟之久,虽然打电话的人一句话也没有说。起初他只是深深的吸气,接着又同样慢慢地把气吐出,仿佛他具备某种法力,即使只透过电话线也能将我房间中的气息嗅得一清二楚讲判定我到底在不在家。过了一会之后,他开始低声哼吟,好像忘了自己正在录音这回事,就像做白日梦做得出神似的不自觉地自哼自唱,哼的调子五音不全,旋律不流畅,忽高忽低,不停反复,听起来十分诡异,就像疯子描述死亡大使对他合唱的歌声。
我敢断定他是个陌生人;如果是我的朋友,即使只是哼唱的声音我都能辨别。我也很确定他没有拨错电话号码;无论如何,这个人一定和父亲死后发生的一连串离奇事件脱不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