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月泉九眼》第27章 藏在子弹里的秘密

真的是空包弹…

我如英勇就义般地站着,想象中枪后如何跌到,怎样才算死得有型。可我纹丝不动地站了半天,身上一点都不觉得疼,难道被枪打中是没有任何感觉的。木清香意犹未尽地又开了两枪,结果我身上就是没有半点伤,就好像狼群身上的力量转移到了我身上。

木清香开完枪后,就把枪扔到地上,叫我被紧张,那种子弹伤不了人,也杀不了一只狼。狼群听到枪声,又退了几步,没有马上进攻。木清香回头看了一眼按兵不动的狼群,走回我身边,然后一直盯着陈叔看。

安叔和我都好奇地看着,不明白怎么回事,陈叔被木清香逼得退无可退,终于把他长年猎杀狼群的真相抖出来。那些子弹杀不了狼,是因为都是空弹,空有其响而已,距离五米就无法伤人,更沙不了十几米外的狼群。空弹伤人也要看枪的先进程度,陈叔的列强很老旧了,其实三米内都伤不了人。

我们不知道藏在子弹里的秘密,个个都误会狼群有了不得的本领,能够刀枪不入。我的八卦针才会“意外”地起效,全都在于每一个针都是真材实料,难怪狼群会惧怕八卦针的威力。可就因为这种骗死人的空弹,几乎几次害死我们,更把我们逼到这种绝境。想到这里,我就火冒三丈地问陈叔,为什么要害人,难道和盗猎者是一伙人。陈叔忙解释道:“当然不是,我如果要害你们,早就对你们开枪了,还用等到现在被揭穿吗!”

“枪里都是空弹,你怎么开啊?”安叔也很吃惊,相处甚久的老友居然有这种秘密。

木清香漠然道:“你们都没有注意到吗,陈叶鹏总是抱着猎枪,就连睡觉都不肯松手。这样做的原因,除了怕别人拿错你猎枪,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只有你的枪才是真枪实弹。而且,路建新踩到地雷时,他拿出的弹药就不是空的,否则怎么能烧掉地雷的炸药。”

果然,木清香说得一点儿都没错,陈叔对此供认不讳。陈叔常年在沙漠里走动,要保护性命,就要有实弹在枪里留着。每次狼群来袭,陈叔抱着的猎枪虽然有开了火,但他都故意打其他地方,因此没有一次能伤到狼群。刚才木清香摸了一把枪,感觉了重量后,心中就有谱了。拿枪感觉重量这一招,我也会,这和常年练习抓茶有关。抓茶和抓药都一样,抓久了就有了重量的感觉,厉害人还能察觉出细微的变化。

“那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多年来,都没人发现过。”陈叔不可思议地问。

木清香很平淡地解释,那时在古庙里,她说话说了一半就不继续了,是因为发现了陈叔的秘密。我当时追问木清香,为什么说到她一进去就发现古庙太干净了,接着说了一个“而且”就下文了。

其实,那句下文就是“而且古庙里有一股狼味。”这一句看似普通,但木清香马上想起,陈叔身上穿的狼皮根本没有狼味。木清香的鼻子比狗还灵,这点我倒不怀疑,只不过一开始谁也没去怀疑陈叔穿的狼皮其实是人造物。联系到假狼皮,以及陈叔几次装腔作势地击杀狼群,却无果而回,木清香就觉得陈叔可能不想伤害狼群。

“没想到是我身上的狼皮出卖了我。”陈叔自嘲道,“本来想以此糊弄别人,真是讽刺啊。”

“陈叶鹏,你到底脑子里装了什么东西,知道这样会害死我们吗,亏我还那么信任你!”安叔气炸了,“你平时去杀狼,一只都杀不了,原来都是瞎吹的。每次有人要进沙漠,我就一个劲地把你推荐给他们,你都干了些什么啊你。”

“我干什么了?你又干了什么,你就受不了勘探队不把你当回事,天天吹自己多么了不起,沙漠里的活地图,我呸!”陈叔恼羞成怒。

“行了,别吵了,现在要想我们如何逃出去!”我很担心陈叔气坏了,会冲安叔脑袋打几枪,于是给他们消火。

陈叔觉得被羞辱了,一股脑地说,那都是当地人有毛病。既然蒙古人那么崇拜狼,为什么又要猎杀他们,还不阻止盗猎者。陈叔对狼有一种莫名的崇拜,每次打猎都不杀狼,只杀其他动物。为此,陈叔以前想劝当地人别和狼过不去,可当地人却认为狼群会伤害饲养的牲口,当然不肯把牲口送到狼嘴里。你一句,我一句,就这样因为捕杀狼的事情,陈叔就和别人吵起来,还气得朝开了一枪,虽然没打中对方。

每次进沙漠,陈叔虽然假装杀狼,其实都是用子弹把狼群赶跑,以免狼群成为别人身上穿戴的皮毛。时间一长,陈叔就成了人口相传的杀狼英雄,可他其实却是一个护狼主义者。这也是无奈之举,毕竟身边的人都嚷着要杀狼,不如把任务揽到自己身上,要做手脚就容易多了。正因为如此,沙漠里的狼才会那么多,简直超出我们的想象力。

“妈的,你就为了自己那点儿想法,要害死我们?”安叔还是不解气,“你现在去,跟那群狼说清楚,你是他们一伙的,请放我们出城。”

“你……”陈叔气得无语。

“算了,别吵了。既然都搞清楚了,陈叔你就坦白告诉我们,现在的实弹还有多少发,我们能杀出去吗?”我耐心地问。

“不够了,我也开了很多枪,现在应该还能打30次。”陈叔为难道。

安叔恼火地坐在地上,想不出词来骂人了,我低头看了小堂妹一眼,她已经闭上了眼睛。我急忙量了她的鼻息,还好尚存一口气,现在能做的就是减少伤亡数量。我发愁得站起来,却看见沙地上钻出了一条红色的肥虫,和先前看见的一样,只不过非常大。安叔就坐那只虫子的旁边,我正惊叹不已。沙漠里还有如此多的虫类,它们的生命力真强。

安叔也发现了红虫,和我一样好奇,他就转了个身,跪在地上想研究那条虫是什么玩意。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大屋里跪地而死的四具死尸,以及石塔里双眼模糊的洋人干尸,这些画面都交织在一起。我心狂跳不止,原来那些的死因是这么回事!

可我还是慢了一步,安叔跪着观察红虫时,那条虫的一头猛地喷出一股黑色黏液,直扑安叔的双眼。我的话还没喊完,安叔仅仅细微地抽搐了一两秒,跪地的姿势就固定了。原来那些人都是无意发现红虫,然后想要跪下来观察这种能活在沙漠里的生物,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中毒而死的。

安叔铁定没救了,和其他人一样的结局,那种毒液太强了,被喷中马上就死,连抢救的机会都不给你。我慌张地踩死那条肥大的红虫,可它比肠子还粗,一踩叫溅出黑液,裤子都脏了。我惟恐毒液能通过皮肤起效,所以马上到喷涌的泉水清洗。刚把裤子洗干净,泉眼就咕噜一声,水倒吸回去,一下子又他妈地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