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尸体死亡尸检
1.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
2.看尸斑的变化
(1)指压:尸斑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死后6一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2)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经过了1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3)注意:要考虑死者的年龄、体格、死因以及尸体放置的环境因素,不同的因素会产生极大的不同。
3.看尸体内的消化物,食物经胃部消化大约2小时会全部到达小肠。
4.看尸体腐烂程度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侦探小说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等方面的影响。
尸僵一般于死后l一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尸僵持续18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
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关于此书(必看)
关于人物:
一、有读者提出,为什么只有萧晓白同学一个人在孤军奋战,偶尔带两个小弟加苦力跑腿?难道一个刑警支队都没有人了么?我的回答很简单:本人现在还不能做到多主角刻画,假如那样写,会引起写作的混乱。所以,关于这点,大家强烈的鄙视我吧。我认了。
二、关于领导之类为什么没有下达命令,严命多少多少天之内破案。我不喜欢中国的这种方式,比如说争取多少天之内完成任务,假如能完成还好,不能完成呢?大家是不是要努力找到地方给完成了?刑事案是牵扯到人命的,我宁愿他不破案,也不愿有冤案。这是我的想法。不怎么符合中国国情,所以,我在本书中,领导之类的,几乎没有涉及,假如涉及了,那么就不是探案小说了,而是官场小说。
领导的命令就是圣旨,这是中国很扯淡的一个行为,前一段时间,地铁出事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吧,我不评论,大家自己想一想。
我这个设定,是理想化的状态,假如真正牵扯到什么领导之类的,那么办案的搜查证,什么拘捕证,不可能在夜间进行的。
这一点,我这么认为的,这一点大家鄙视我吧,我无所谓,我希望的中国,是这样的。
……
关于故事情节:
一、案情。我写的这些案情,基本上很多都是来自于现实生活的。但是并不是完全与现实一致,我提高了犯罪分子的智商。假如一抓一个准,那么,小说也就没什么好看的了。这一点是没有办法,请大家多多谅解。
我在写作时,努力的将人性的丑恶和美好,都展现给大家了,农村人的愚昧也有,淳朴和大智若愚的智慧也有;城市人的空虚与欲望有,平淡幸福也有。这是我才真正想表达的,不同的生活姿态,同样的爱和感动。
说句实话,二十二章,我码的时候,真的眼中有泪。徐金亭是一个农村人的缩影,他爱面子,但是却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儿子进入城市,是他的骄傲;在儿子被当成杀人犯之后,他觉得自己脸上无光,说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但是他依然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所以,在深夜才偷偷跑到坟前哭泣。
这是我在农村,所见过的真实经历。
二、刑警支队的生活。有人说我描写刑警支队的生活太多了,有些拖沓的感觉。其实我是想努力用一种生活描述的方式,来讲述一个责任感强的刑警的写照。他们不是高高在上的英雄,只是身边的平常人,只不过身穿了警服,就要努力为百姓而服务。(当然,我所写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警察)
也许有人不明白为什么有时我会加上时间在里面。我想告诉大家,那是我所故意设定的。刑警办案,很多时候深夜乃至通宵,这也是我佩服他们的地方。
……
关于此书的定类:
一、他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推理。我也看推理小说,但是我并不喜欢推理小说所描述的方式。我承认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人物。但是,现实中的案情,不是那么简单的靠思维就可以破案的。
给大家讲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一个初中老师讲述的真实故事。
当年这位老师教一个班级,班上有一个学生很调皮,他就把一个成绩好的女孩子调过去跟他同桌,希望可以影响他。有一次上课,那个桌子忽然闹了起来,那个女孩子的手,被割破了,流了很多血。老师当时很生气,就骂了那个男孩一顿,还叫了家长。这期间,男孩子一直说是拿作业本时不小心划到了女孩子的胳膊,女孩子也这么承认,老师却认为是女孩子怕他报复。
很多年以后,这名老师在自己家里看书的时候,一不小心,也被书页割破了手指。其实从一个特定角度,纸张也是可以像刀子一样割破人的皮肤的。那个老师,直到几十年后,才知道自己错怪了那个男孩子。
我给大家讲这个故事的目的,就是告诉大家,很多时候,想当然的事情,是不一定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