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想离婚的第三十二天

“闻倾, 你就不能稍微消停点么?”

闻倾转过身,冒着雨大吼着:“不许叫我闻倾,叫我玛丽苏!”

总裁大人看着她, 眼神中透着些许的无奈:“好吧, 这么大的雨, 你这是要去哪儿?”

闻倾面无表情:“我要去找个姐妹。”

江云卷像是一瞬间想到了她还是个病人,就顺着她的话,耐心的问她:“你哪来的姐妹?孟梓昕吗?”

闻倾摇了摇头, 实话实说:“不是……就是刚认识不久的,她还邀请我一起跳崖来着,是个和你差不多有钱的土豪。”

江云卷:“……”

听闻倾越说越离谱, 江云卷瞬间再也没了耐心:“玛丽苏!”

闻倾:“……”

她一瞬间有些无语。

是的。

没错。

我们的霸总。

我们这位英明神武的霸总。

我们这位在商场上叱咤风云无往不利的江霸总。

竟然真的相信她精神分裂。

而且真的相信她的第二人格名叫玛丽苏。

她忍不住在心里问如花:“你说江云卷是不是有病?她为什么相信我能叫玛丽苏这么扯淡的名字呢?”

如花一瞬间出现,轻咳一声回答道:“害,在古早玛丽苏霸总文中, 这些角色压根就不知道关于“玛丽苏”三个字的定义,所以,江云卷能相信你叫玛丽苏也不奇怪。”

闻倾问它:“……所以我跟她说什么她都能信?”

如花说:“理论上就是这样的吧, 其实别说是玛丽苏了, 就连你说你叫杰克苏、汤姆苏, 甚至于蛋黄酥江云卷也不会怀疑的。”

闻倾:“……”

OK.

Nice。

很好。

很优秀。

可这特么的……

霸总难道就不丝毫怀疑她第二人格有些奇怪吗?

人家张一山演的精分人格患者贝晓娜还会嘟嘟嘴,还会自称宝宝, 还会娇滴滴的说一句闪着宝宝的腰了。

她闻倾就算是双重人格, 那分出来的人格还能动不动闹自杀?

扯啥呢这是?

当然了, 也可能是她大学学的设计, 而不是心理学, 所以对精分方面的知识了解的不够全面吧。

也许, 在成千上万的精分患者中, 兴许还真的有她这样的。

但无论如何,这样也好,至少霸总这下可能是真的认定了她有病了。

她无力的叹了口气。

随便吧。

无所谓。

也许如花说的对,她的心思不应该放在江云卷的身上。

霸总觉得她有病就有病吧。

况且就算霸总觉得她有病,她也是十分乐意的。

其实只要霸总不会喜欢上她,怎么想她她都是十分乐意的。

想到这里,她撑着她的那把小雨伞,头也不回的‘哒哒哒’的跑了出去。

她小脚步踩的飞快,把地上小水洼中的雨水‘扑腾扑腾’的全都飞溅了出来。

溅了一身脏乎乎的雨水,她也无所谓。

反正霸总都觉得她有病了,那她也不介意病的更重一些。

至少,在大雨中疯狂傻跑,虽然嘴里没有发出“阿巴阿巴”的声音,也已经足够傻了吧?

一瞬间,她脑子里忽然蹦出了一句话。

如果我是精分,你还会爱我么?

肯定不会。

江云卷又不是个脑残。

如果她是个精分,江云卷将来哪天还照样会爱上她,那她闻倾敢把头砍下来给江云卷当凳子坐!

反正她只要装有病,江云卷就会顺利和她离婚的吧?

就算江云卷不跟她离婚,她也能在接下来作到让江云卷和她离婚。

对。

逻辑√。

反正无论是书中世界,还是现实世界,对于这方面的病人,不论是法律还是人情,都还是相当“宽容”的。

尽管她一度对这种“宽容”深恶痛绝,尽管她也一度像大部分正义网友一样,在微博反复发声,来表达自己对于这方面的观点。

但此刻……

为了让江云卷不要有可能喜欢上她,她也只能豁出去了。

她一边跑,一边嘴里喊着:“我不听……我不听……嘤嘤嘤……我就不听!!”

虽然这个行为,也许有点过分。

但是,只要一想到二十年后,她重病在床,全身脱水,容颜一瞬间老去的样子,她就瞬间理智了。

无论如何,她都要让江云卷和她离婚。

而且也不能让江云卷喜欢上她。

更何况,这位霸总还是个变态。

是一个一言不合,就和她探讨怎么样用热带鱼提炼毒素的变态!

有些人,有些事儿,即使再舍不得,也要做出决断。

毕竟有时候,当断不断,犹豫不决,对大家来说,兴许都不是一件好事。

此刻,她十分庆幸自己一贯的理智。

转眼间,她已经一路跑出了孤儿院那扇生满铁锈的大门。

渐渐的,她的步伐也跟着慢下来。

回头一看,果然江云卷没有再追出来。

她深吸一口气,想到自己刚才在雨中傻跑的傻逼智障行为,不禁苦笑一声。

看吧,霸总果然是不会喜欢上一个病人的。

如果霸总真的关心她,也许霸总会直接追出来。

霸总会为她在雨天撑起一把伞。

会给她带一件衣服,担心她或许会着凉。

可是。

霸总并没有追出来。

一瞬间,心里有了那么一丝丝的失望。

害。

她到底在期盼着什么呢?

难道真的期待着江云卷能出来找她吗?

退一万步说,如果她真的渴望着江云卷的关心,那她刚才那些所谓的理智又是什么呢?

或许——

人的本质,就是矫情吧。

一边嘴上说着不要不要,但身体却很诚实的说着要,说着你能不能再快一点。

这么一想,她一直都事个很虚伪很双标的人来的,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的。

就像是她小的时候家里穷,一直到七八岁都没有尝试过可口可乐的味道。

当她去隔壁人家串门的时候,隔壁家的姐姐指着桌上的可乐问她:“你想喝吗?”

她摇了摇头,说:“我爸说了,别人给的东西不能要。”

那姐姐说:“你家教真好诶。”

她笑着说:“主要是我并不想喝,还是白开水好喝一点。”

可是,她真的好想喝一次可乐啊。

在那之前,她真的从来不知道可乐究竟是什么味道的。

是不是真的像别人说的那样,很甜,然后里面有很多气呢?

一口气喝多了真的会忍不住打嗝吗?

其实只要给她喝一次。

哪怕是只给她喝上一口。

就一小口。

她就很满足了啊。

其实只要是能喝到了,就算是里面藏着毒药,她也能甘之如饴的喝下去吧?

她不但会喝下去,而且会笑着说一声:“很好喝,我很喜欢。”

或许,就像她对可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