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五 湘西赶尸之冥婚 第351章 巧合的时间点

我从地上站了起来,陶虹好像把眼泪都给哭竭了,她没想到我观察尸体竟然只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她有些诧异地问我:“你看完了?”我对陶虹点了点头,走到她的面前,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从尸体上,没有办法观察出太多,警方进行了专业的尸检,或许能得出更多结论。你放心吧,我会尽力帮你,就算我帮不到你,警方也一定会帮你把凶手给找出来的。”我这样安慰陶虹。

陶虹叹了口气,又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到了段力尸体的身边,她瘫坐在地上,深情地望着这具已经腐烂膨胀的污绿色尸体。没有和陶虹道别,我离开了陶虹的家。沅溪镇的上空,一片晴朗,我打听到,在不久前,李队带着一群警察,上了东山。

可以想象,当他们看到那尸横遍野的死村以及被掘开的修家坟墓时,一定会满脸惊诧。回到宾馆,罗峰正坐在窗台边上,看着下面人来人往的小镇街道,我问他在看什么,罗峰有些丧气地说,他想看看谁比较可疑。

我微微一笑,摇了摇头:“如果凶手是直接可以用肉眼观察出来的,那还要警察干什么。”

罗峰叹了口气,从窗台上跳了下来,他的伤还没有好,这一跳,把他给弄疼了,他忍着痛,说他心里着急,但又什么都没有办法做。罗峰又追问我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从沅溪镇这么多人里,锁定目标,确定他就是修家的后人。

我按着罗峰的肩膀,把他扶到了床边,我向他保证,会尽快找出凶手,让温婉脱离危险,至于他,我还是让他好好养伤。我感觉,危险临近了,呼兰重病,罗峰受伤,这对我们这个群体来说,非常不利。

罗峰只得耐着性子安静了下来,不过他嘴里还是抱怨着,说我竟然连他都不说。其实不是信不过罗峰,但是温婉这个女人的出现,已经让罗峰有些焦躁了,告诉他,肯定会出乱子。从罗峰房间出来之后,我静下心来,把最近得到的线索和观察到的细节,全部捋了一遍。

我想了一会,叫了几个罗峰的手下,带着他们去了苗疆女人的家。我们刚进镇的时候,我就已经让罗峰的手下来苗疆女人的家查探过了,只是没有发现什么,询问苗疆女人的邻居,得到的消息,也是有限的,大部分,江军当时都已经调查了出来。

苗疆女人的家,和陶虹的家,距离很近,就隔了一条小巷子,比较偏僻,多年没有人居住,边上的房子都修缮了,但苗疆女人的家却显得荒旧。我带着罗峰的手下,进了已经破得不成样的屋子。

苗疆女人死后不久,辉老头就带着徐艳和徐芳离开了,但是这么多年来,这屋子却没有人动过,原因很简单:一个会蛊术的女人,没有人敢随意动她的屋子。刚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发霉的味道。

屋里很潮湿,屋顶的砖瓦都几乎掉光了,地上到处都是积水,很多旧桌椅也被冲垮了,这应该是前些天的那场大暴雨冲刷的。屋子比较简陋,但屋子的面积,和格调,放到当时,也算不错了。

苗疆女人后来在沅溪镇的地位,逐渐提高,所以过的也不算凄苦。如果没有辉老头,或许苗疆女人现在也是沅溪镇的一个大户了。在屋子绕了一圈,我什么都没有发现,罗峰的手下提醒我,说他们已经非常仔细地检查过,确定没有遗漏的地方。

我这才点了点头,离开了她的屋子。但是,我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又去找了苗疆女人的邻居。沅溪镇的居民,大部分还算热心,我没有问关于东山的事情,他们自然也没有抗拒,而是比较热情地为我解答了起来。

苗疆女人对于沅溪镇居民来说,算不上是什么禁忌。一开始,苗疆女人的邻居还纳闷,说近一两个月来,不仅有警察上门来,还有普通人来问关于苗疆女人的事情,警察,说的江军当时委托的那些人,而普通人,自然指的是罗峰的手下。只是,这一次,我问的问题,和他们之前问过的,都不一样。

我问他们,苗疆女人在死之前,是不是有什么大动作。

温叔之前跟我们说起了修家惨案发生的时间,我和罗峰都觉得蹊跷,因为修家被灭门,就发生在苗疆女人死前几天。也就是说,修家人死后没几天,苗疆女人也死了。这个时间,有些巧合。

苗疆女人是被辉老头杀的,这已经没有任何疑问了,而我怀疑,修家惨案,和苗疆女人有关系。现在仔细推究,苗疆女人这群人,涉及的案件,非常复杂。之所以会怀疑修家灭门是苗疆女人干的,是有原因的。

原因之一,是苗疆女人的死和修家灭门案发生时间的接近,我总觉得,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短短时日,一个小小的沅溪镇,竟然发生了这么多重大的事情。而另外一个原因,是关于修家人的死因。

具体的死因内幕,应该只有警方知道,但是,这些线索已经被作为侦查秘密被封存起来了,我想要知道,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把这起案子重新翻出来再次闹大,让警方重新调查。正如之前所推断,当时的温家,资源和财力都有,他们得到的消息,最接近于现实。

所以,修家人真的可能是在一夜之间,全部死光的,而大部分人,都是死在床上的。没有挣扎打斗,没有太大的动静,一夜之间,数十条人命,就那么没了。我能想到的,只有投毒案。

在刑事案件中,投毒和故意杀人、爆炸、纵火等典型刑事案件,一起被称为情节最为严重的刑事案件。一般而言,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其他刑事案件中,不负刑事责任,例如一般的盗窃罪、抢夺罪、勒索罪等,但是,这类未成年人群体,却必须为投毒、纵火、故意杀人等罪行担负刑事责任。

究其原因,是因为投毒罪危害极大,在刑事案件中,非常典型和常见。所谓投毒,指的是向水源、空气或者其他介质,投放毒物或者含有放射性毒物的物质,这类毒物,可能随着水流或者空气等介质,传播非常广,要了非常多人的命。

一起投毒案,要了全村人的命,听起来夸张,但是如果犯罪手法完美,毒物的毒性极强,是绝对可以办到的。当年警方什么都没有查出来,可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完美,而可以在一夜之间,要了全村人性命的毒物,也绝对堪称可怕。

我没有见过苗疆女人,但是辉老头会的一切本领,都是从苗疆女人那里学来的,可以推究,这个女人对毒虫的研究,可能比辉老头还要高上不少。段家是专门研究蛊虫的家族,换个角度说,他们研究的东西,包括毒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