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3/4页)
“哎!等等。”
因为这可不好玩。对两人来说当然不好玩。穿运动外套的年轻人白着一张扭曲的脸,声音里冒出新的、危险的音调。何顿以前在许多男人的声音里听过,意思是说到就要做到。
“你刚是说,桃乐丝,”他催问,“索林今晚叫你失望啰。”
“唉!原先大伙开口质问他时,我还希望他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但他没有。我希望他能像电影里那个男人——华尔街的经纪人,他……”
“电影!”龙尼悲剧性地发出回音。“倒是请你说句话,先生!”
“放轻松,好了啦!”
“你带她去看电影,”龙尼说,“然后冒出这么个婆罗洲野人也似的疯子。她就叹口气说:‘好可爱喔。’换到真实生活里,”龙尼补充道,一脸轻蔑,“你会下令仆人把疯子赶出房子。”
“快来听海汾大人的儿子发表高论哪!”桃乐丝不屑地说。
现在他们走过篱笆上了大路。越走越远,快到宽阶宅了,两人还一个劲儿地拌嘴。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墓室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然后,正当何顿觉得他可以走开无妨时,桃乐丝又说了句触动他脑里警铃的话。
“全是那个女人的错,你晓得,我就为这个才气得要死。龙尼!”
“嗯?”
“你还记得很久以前我跟你讲过什么吗?我提了玛歌·马许好迷的那个男人?”
“仪表堂堂的中年家伙?珍·波顿在新庞德街那家店逮着和她同行的那个?”
(他妈的这是怎么回事?)
“珍没跟那人对上面,”桃乐丝不耐地说,“所以我们不晓得是谁。虽然,”她沉思道,“今晚为了索林,我像避恶煞一样矢口否认,不过有时候我还真觉得索林知道那人是谁,只是为了某种原因才闭口不讲。”
“哎,讲那老东西干嘛?”
“找到那个男人,”桃乐丝暗着脸宣布道,“就是找着毒死她的凶手。”
“满口胡言!”
“是吗?”
“如果他跟她有外遇,”龙尼指出,“他干嘛要把她做掉?他享尽艳福了,不是吗?”
“她把他惹毛了,”桃乐丝说,“所以他才杀掉她。或者也许那人已婚,她想嫁他可是他不想。所以他就毒死她。”
“或者也许,”龙尼讽刺味浓重地回嘴道,“那人在政治圈,惹不起丑闻。也许是艾特力先生呐。”
“我跟你说——!”
“桃乐丝!”何顿柔声打断,不过语气坚定意思明显。三人全停在路中间。
他们已经过了牧师宅,走上右边高大紫杉树篱的起首处。前头矗立着宽阶宅,以及这栋房子命名由来的大片弧形阶梯。宅内的灯光照在色彩柔和的红砖上。
“讲这一堆,”何顿问道,“说什么玛歌跟新庞德街的店子是怎么回事?”他早就对玛歌的死开始发展出一套理论。“你难道搞不懂这也许会是重要证据吗,桃乐丝?你难道不晓得也许你说中了?”
“噢,老天!”桃乐丝说,吓坏了。她这是直觉反应。“你该不会说是我讲的吧?”
“当然不会,”何顿答道,知道惟一叫她担心的是什么,“我不会透露资讯来源的。”
“唐·迪司马罗!”她看他的眼神带着怜悯。“希莉雅——希莉雅什么都没注意到。索林和我的事她压根儿没起疑。但她不是跟你说过,很久以前那个女人开始去找新庞德街一个算命师吗?而且她就是打那时候开始闹脾气的?”
(对,希莉雅讲过。走访算命师,接着就是和索林大吵大闹。)
“算命师,”他大声说道。“一位什么夫人来着。”
“范雅夫人,新庞德街56b。只不过根本没有范雅夫人,你知道。全是编的。”
“你说什么?”
“编的,唐·迪司马罗!故弄玄虚!”桃乐丝跺着脚。“他们就是在那儿碰面,把两个房间打扮成命相馆,免得引来丑闻。没有人会疑心办公处。时下大家都——”
她迅速朝龙尼一瞥,然后停了嘴。
“我是说,”桃乐丝吞口水,“这是我听来的。我不晓得。总之不是一手资料啦。”
“最后一个问题,桃乐丝,”何顿瞧见龙尼情绪激动,一手啪嗒稳稳搭上年轻人肩膀。“你说了你和索林——放轻松,龙尼!——一直打算结婚?”
“呃……我是这么想,”桃乐丝的眼睛突然布满愁云惨雾。
“而且依你这证据来看,玛歌的确是爱上了这位神秘绅士。那么为何不找个妥协办法呢?毕竟,现在离婚也没什么大不了。”
桃乐丝又回到备战状态。
“索林觉得,”她说,“他——他对那个女人要负责任。实在真够绅士。真够笨。不过就是这么回事。总之,这会儿她死了,所以也不重要了。”
“听着,桃乐丝!”
“嗯——嗯?”
“我可不打算充当军师。不过一意孤行,”他摇起龙尼的肩膀,“不听你父亲的话,结果也许会更糟。总之,结婚的事你也许应该多多考虑。”
“谢谢,唐·迪司马罗。我只知道,”桃乐丝语气狂暴,“如果新庞德街那家算命店还没人接手的话——想来已经转手了——你就可以找到毒杀她的人!”
“怎么说?”
“那个女人,”桃乐丝说,“是我知道的人当中,写起日记最恐怖又写不停的。她只要看到一张纸,就会忍不住在上头发表灵魂感言。要不,”满脑子疯狂奇想的桃乐丝补充道,“你也会找到塞满毒药的柜子之类的。希望如此!”
“抱歉桃乐丝,这会儿我得……”
“唐·迪司马罗!”她吓一跳。“现在你不能走!”
“对不起,桃乐丝。我无法解释,不过有件事很大条。”
“傻瓜啦,我说,”桃乐丝叫道,“你不能这样急着跑掉!这是我们家!”
“我知道,不过——”
“你得进来喝个酒之类的。瞧!父亲这会儿走出前门。他瞧见你了。你跑不掉了。”
没错。
在宽阶宅,他们表达欢迎的方式非常热情,但又心不在焉。(主厅——当初谋杀游戏进行之处——一座老爷钟指着11点25分。)他们塞给他三明治还有一杯威士忌苏打水。(11点40分。)洛克夫人——纤瘦美丽的女人,看来比何顿记忆中要老——在满墙的彩绘面具底下愉悦地闲聊。(11点58分。)丹佛斯爵士若有所思地解释他明天得到伦敦,并且展示起他绘画收藏里增添的几样新货。(12点18分。)
“晚安!”12点45分他们叫道。而何顿——才刚跨出前门——已经开始没命地狂奔。
方才他机械式地讲话、微笑、接过饮料食物、赞叹时,他一直都在拼凑七巧板的图像。而这会儿他知道玛歌是怎么给毒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