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消失的髯须客(第2/3页)

“结果呢?”

“不妙,长官,发生了状况,”霍斯金郑重其事地答道。“他不见了。”

“不见了?你是说他站起来,然后一溜烟地跑掉?”

“不是的,长官。他那时已陷入昏迷状态;这一点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我的意思是说他消失了。咻!”霍斯金一边以丰富的想像力说道,一边紧张地摆动手臂。“长官,我所说的全属事实,”他故作神气地挺直身体,显然某件事刺痛了他的心灵。“您是个聪明的绅士,长官,我知道您会相信我的。詹森警员他,他不相信我所说的话,而且还嘲笑我这个上司。‘不见了?’他说道。‘那他这会儿在哪里?莫非是可恶的小妖精把他抬走了?’他如是说。‘假络腮胡!’詹森说道。‘假络腮胡个头,无聊!也许他穿着轮式溜冰鞋,撑着绿色洋伞呢。老兄,你回到局里之后,最好是别提起这个故事。’但我还是说了,因为这是我的职责所在,而且我忠于自己的职责!何况,根本没有地方能让那家伙平白无故地消失。”深呼吸一阵子后,霍斯金积抑已久的不满愤慨终于平息下来。“您瞧,长官。那家伙当时就躺在路中央,离任何一道门都有几呎之遥。再者,如此安静的情形下,若有任何人一走近,我一定听得到声音的;任何人影我也看得到,因为街上不像这里那么暗,而且我发誓我最多只走开30呎。但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也没听到任何声响,就在那10秒钟的光景里,那家伙就——咻!长官,如果这不叫做假面具之谜(MaskyleneMysteries),那我就不知道要怎么称呼了。不见了!从他无法消失的地方凭空消失,这点我可以对着《圣经》宣誓。但困扰我的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办?”

我喝着咖啡,告诉他先回局里冷静一下。我越严肃看待眼前的情况,越发现其中必有文章,而这里头的文章,可能会助我在伦敦西区立下第一件大功,然而一认真思索髯须客消失的难题,就无法不把霍斯金警官当傻子看待。和霍斯金警官一样,我能怎么办?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霍斯金碰上的不是一个巧妙的恶作剧,那么全盘否决这桩可疑滑稽且引人不快的事件,其实是无济于事的。虽然我不断提出问题对霍斯金穷追猛打,但他依然信誓旦旦地表示,髯须客不可能在他没看见或没听到的情形下,遭人用任何方式抬走;他十分确信那家伙已经昏迷不省人事。眼前看来,能做的只有一件事:继续喝我的咖啡。

我回到局里时,情况已有新的发展,在那当下看来,这个该死的事件是更加棘手了。霍斯金警官在门口遇上我;他值班时间结束,刚换回便服,但仍逗留不去,并窃自欣喜地用拇指指向他身后一脸忧郁表情的詹森警员。

“这家伙,运气不错嘛,长官,”他私下通报。“现在换詹森在巡逻路线上被整得一头雾水了。”

“你是说髯须客又出现了?”

忧郁的詹森行礼致敬。他似乎显得忐忑不安。

“不是的,长官,不是同一个家伙。是另外一个人在巡佐离开不到五分钟后,在韦德博物馆开始大呼小叫惹麻烦。当我来到这家伙身边时——他也想找人打一架,”他皱起眉头。“我猜您会想和他谈谈。我还没有控告他,但万一您想要以某个理由把他扣押的话,我是可以这么做:这个骗子,他试图以手杖攻击我。我只是请他安静快步来和您谈一下。他这会儿人在您的办公室里头。”

“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嘛,长官,”詹森挪动了一下身体,“我正在负责的路线上巡逻——经过了那间博物馆——当时我看见这家伙背对我站在外头;他似乎正用手在青铜门上摸索。那是一位穿着晚礼服、非常赶流行的年轻绅士;他的肌肉发达,看起来像是那种你会骂他混账的电影演员。我大声叫住他,并问他在做什么。他说:‘我想要到里面去,你看不出来吗?’我说:‘你知道这里是博物馆吧,先生?’他说:‘我知道,这就是我要进去的原因。门铃在这里的某处,过来帮我找找吧。’嗯,我告诉他博物馆已经关门了,里面没有任何灯光,他最好还是回家吧。他转过身来,怒气冲冲地说道:‘这跟你有啥关系,我是受邀来参加一个私人展示会;我就是不离开,你能拿我怎么样?’我就说,我必须逮捕他。”詹森鼓胀双颊。“接着他说——除了看电影之外,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这样的话——他说:‘该死的不要脸东西’(大概是这么说的),然后他就举起手杖,试图朝我砍下来……”

“依我看,情况似乎是有点让人感到莫名其妙。您觉得呢,长官?”霍斯金巡佐搔着胡子,沮丧地说道。

“说下去,詹森。”

“我抓住他的手杖,当然是以客气口吻问他可否移驾警局一趟,因为巡官想请教他一些问题。他的态度起了180度的转变。他安静下来。什么样的问题呢?——那是他想弄清楚的事。我说:‘和一桩失踪事件有关。’我觉得他的神情很怪异,但他没有任何抱怨,只是如我期望地跟着我走,并且接二连三地问我问题。长官,我什么都没说。他现在就在您的办公室里面。”

詹森下了班就走了;整个事件听起来开始有些古怪,我庆幸他已离去。我沿着回廊走回办公室,打开了房门。

有关这些我们必须打交道的人物,今晚您将听到多种描述他们人格特质的说法。我只能给您我自己的判断。那位一直坐在我的旋转椅上、随后起身仿佛不知该如何招呼我的男子,是个相当抢眼的角色,尤其在我那间肮脏的办公室里头更显醒目。在那一瞬间,他让我隐约有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因此我断定我以前曾见过他。这股朦胧暖昧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一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个站在我眼前的男人,是许许多多短篇小说中会出现的英雄典范。他是虚构的小说英雄,但栩栩如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而且凭着自身细心的努力,把自己调和至与真实合而为一的境界(这点他自己也知道)。举例来说,他体形高大,肩膀宽阔,脸部线条坚毅而棱角分明,纠葛的双眉下有着淡蓝色的眼眸,短发黝黑且浓密,如此英俊的容貌,可说是女性小说家心目中的最爱;我还可以断言,他的古铜色皮肤甚至是晒出来的。套用任何想得到的陈腔滥调,包括完美的晚礼服、与虎相搏的过人气度,用这些话来形容他都不为过。然而,最夸张的是他的神态。你只要想像他一边摆手,一边说:“哼,侍从!”心里就会有一股荒谬感油然而生——那种感觉会让人不太舒服,仿佛侍从会跳出来敬礼似的。若非散放着真诚的迷人风采,他那外表会是个道貌岸然的傲慢之徒,宛若他在表面之下,试图抑制那吹嘘自夸、精力十足、容易激动的自我特质。在轮廓分明的古铜色脸庞上,那双明亮眼眸打量着我(他大概28岁左右);因此我有一种感觉:在那坚毅顽固的面容下,他心里正在权衡斟酌,并因内心的强烈兴奋感而愕然颤抖。他用手杖致意,显然他决定摆出亲切的态度,并在笑容中露出一口好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