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博物馆内的尸体(第3/4页)
我的答复让她睁大了眼睛,并且趋近几步以便看得分明。但在她深邃的眼眸中,只看得见困惑与恐惧。
“警察,”她复述了一遍。“你在这里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凶杀案。”
起初她没听懂我的话,仿佛我应该说的是:“停车超过20分钟的限制了。”当蜜丽安·韦德终于恍然大悟时,她开始笑了起来,而且她越笑越歇斯底里,同时还打量着我。她紧握的拳头伸到嘴边,接着又高举至脸颊旁。
“你在说笑……”
“我没有。”
“你是说——有人死了?谁死了?不会是——?”
“韦德小姐,这就是我要查明的事情。你可否进来一下,看看你是否认得他?”
她仔细端详我的脸,犹如在搜寻—句书中找不到的话;在她长长的眼睫毛下,予人一种心神不宁的强烈印象,而呆滞的眼神里又有一股慎重警戒的特质。
“当然可以,”她终于勉为其难地说道。“我还在想你不是认真的吧,但我可以进来看看。我想要——我是说,我从来没看过——会不会很可怕啊?你不能先透露些什么让我知道吗?是谁叫你来的?”
我走在她前面带路进入大厅。我尚未指出陈尸处之前,她就先看到一件头朝向我们的横卧陈列物。看到她猛然后退,有一件事我绝对可以确定:这并非她预期会看到的景象。她打起精神,重新振作起来,双臂在身体两侧伸直。她走向前方,看着那张脸,然后驻足停步。她突然俯身弯腰,仿佛是要屈膝下跪似的,但却于中途停住。在仿如月光的白热光照射下,她的脸蛋真是秀美动人,但此刻这张脸蛋,却和掉出尸体的马车车盖一样木然呆板。所谓的木然呆板,却又基于某些原因而呈现出微妙的圆熟气息。此刻情况有了转变,宛若有一种呜咽声响起;不过随即又坚强起来,有一度我以为她的瞳孔蒙上了一层泪光,但只是眨眼即逝。
她僵硬地起身,然后平静地说道:
“不,我不认识他。我有必要再多看他一眼吗?”
这是什么话?我认为地上这个相貌有点像是吃软饭的男人,他的可笑死状或磨损的晚礼服,其中都有古怪之处。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
“别撒谎,”我说道。“你要是说谎的话,只会让我更难办事。”
她几近虚弱不堪地微笑着,双手在身体两侧上下移动。
“你人很好心,”她说道。“但我没撒谎。他让我想起某个人——如此而已。看在老天的分上,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他是怎么进来的?碰上了什么事?那把刀——”她一看见刀子,就激动地指着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那把刀是山姆——”
“那把刀是山姆——?”
仿佛对我的话充耳未闻似的,她转身去瞧地上一口模样有些难看的长形货箱,那就是普恩绕着它起舞的箱子。但她将疑问放在心里。接着她转身朝向我,风情婀娜多姿,但这份迷人风采却没有软化她脸上伪装的神情,也未能抑制胸口剧烈的起伏。
“不用管我。既然把我拉进来认尸,你就不能期待我的表现非常理智,不是吗?老实说,我那句话没任何意思。山姆——山姆·贝克特,此人是我的朋友——他很欣赏那把刀。刀子是放在这里的某个柜子内或某处。山姆老想向我父亲买下那把匕首,好挂在他房间的墙上,他还说它有一股非常邪恶不祥的——”
“镇定,别急,韦德小姐。我们不要待在这地方,”我抓着她的手臂,领着她走向楼梯。“你今晚为什么来博物馆?”
“我没有!我是说罗纳德·何姆斯——他是我父亲的助理——罗纳德今晚在他的公寓要举办一场小派对,而我正要过去他那里。我每次来这附近的时候,都会把车停在帕默围场,因为这么一来,就不用把车停在大街上,也免得警察过来说——总之,我将车子停在那儿,然后我看见你这里的灯光。所以我以为罗纳德一定是有事耽搁了。”
她每说一个字,就远离死尸一步,而我则是亦步亦趋,以当下的情况来看,仿佛我是在跟踪她似的。这会儿她正越过大厅右手边的石柱。她伸出手来,摸着身旁墙上的大型波斯挂毡;挂毡的艳丽色彩是由螺旋状的斜纹形式来呈现,而她纤细的手掌在挂毡表面上抚摸,仿佛它能给她心灵上的慰藉。
“你要去参加在何姆斯先生公寓举办的派对,”我复述她的话。“但你的未婚夫没有同行吗?”
接着是一阵踌躇犹豫,于是我得出言提示。
“据我了解,你和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订婚了,不是吗?”
“喔——是的,是那种非正式的婚约,”她以含糊语气很快地随口回答,仿若此事一点也不重要;但当她不知不觉再度望向那具尸体时,她的眼睛透露出惊慌的神态。“小葛!我说,小葛和此事有何关连?他可没看到——那东西,是吧?”
“我的确以为他……听着,韦德小姐,我不想欺负你,也不愿突然搬出神秘内情来吓你。”虽然这么做是不智之举,但我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当晚所发生的事情。她似乎在绞尽脑汁地思索,就像女人在衣柜里头仔细搜索一样,而我可以发誓听到她说:“地窖窗子。”但我只是继续说道:“重点是,我提出一个有关戴着假络腮胡的男子失踪的陈述说明,却因杂乱无章而没人能听懂——然后你的未婚夫就昏倒过去了。这样你明白了吗?”
但她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警察,”这时她说道,“你们警察看见有一名男子,戴着白色——‘络腮胡’这字眼怎么听起来这么好笑?——戴着白色络腮胡的男子,指控他是杀人凶手?”她的声调渐微;不知为何,她的态度比先前冷静了些,而思绪也回到我之前的问题上。“昏倒过去?哦,那个小子!你不了解的。小葛会昏倒,是因为他——只要你认识他,你就会知道他这个人有多好笑!小葛曾在西班牙宪警队(SpanishCivilGuard)任职,他隶属于外国军团,每当他们在哪儿碰上麻烦的时候,他就像个密探混在那些阿拉伯人之中,因此他是有过一段辉煌灿烂的时光……只不过,你知道的,问题就出在他的心脏;他必须服用洋地黄素药片(译注:一种强心剂)。这就是为什么他得放弃那份差事的原因。如果他能发挥所长,或是可以积极努力的话——你是说,他和警察发生口角,对吧?——一定是哪儿弄错了。才上个礼拜吧,他用背脊扛着一只大皮箱上楼,就因为罗纳德·何姆斯跟他打赌,说是没有人可以强壮到能独力搬动它,于是他就采取行动了。他非常地强壮;在失足而让皮箱滑落之前,他可是背着它足足爬了两段楼梯。皮箱里头只装了一些古旧的瓷器,但父亲可是生气得要命。小葛会昏倒,是因为有人向他说了几句话!这太荒谬了。你明白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