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

“然后呢?”当菲尔博士中断叙述,并垂首皱眉时,哈德里催促着。

“理所当然的,三位证人都没看到葛里莫,”菲尔博士喘着气,停顿了许久才说道,“因为他未曾跨出正门,也未曾跨出门前阶梯,而且距离那死于荒凉雪地中央的男子,至少超过二十尺之远。弗雷已有伤在身,激动之下所引发的身体痉挛,愈发让伤口喷血。因此,针对伤口所作的推论,全是白费工夫。凶器上面当然也没有指纹,因为它坠落于地,积雪便将指纹擦掉。”

“一点也没错!”哈德利说到,沉稳的口吻像是发表声明,“完全符合所有的情况,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接着说吧,葛里莫后来呢?”

“葛里莫藏身于门后。他知道自己胸口中枪,但自认伤势无大碍。比枪伤更恶劣的形势他都能幸存,现在这个算得了什么,何况眼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反正,结果都一样,他本来就准备在自己身上弄个伤口;照理说,他应该高声欢呼竟有这等好事。但他只觉得自己的计划全都毁了!(他如何得知,珠宝店的时钟走得太快?他甚至不知道,刚刚走在街上并向他开枪的弗雷,现在已经一命呜呼。当他以为运气已离他而去,哪晓得好运——拜珠宝店时钟之赐——就在他身边,但这一切,他又怎么能知道呢?)他只晓得,弗雷不会在楼上的小房间被发现,死因也不会是自杀。弗雷——也许命在垂危,但他还能开口说话——就在外面的街道上,身旁还有闻声而来的警察。葛里莫完蛋了。这下子,弗雷可不会保持沉默了,而葛里莫正一步步走向绞刑架,除非他能临危不乱,才可绝地逢生。”

“枪声后的那一瞬间,这些怪念头一股脑儿地全涌上他的心头。他不能待在这阴暗的走廊。他最好检查一下伤口,并且确保没有留下任何血迹。去哪里好呢?

当然是楼上波那比的公寓。他爬上楼,打开房门,并且打开电灯。他身上仍缠绕着绳索……这东西没啥用处了。既然现在弗雷正在和警察打交道,想要伪装弗雷拜访过他,是不太可能了。他卸下绳索,随手便扔。”

“接着是察看枪伤。黄色花呢大衣的里层沾满血迹。连大衣内的衣服也是血迹斑斑。但这伤口影响不大,他有手巾和胶布,他可以自行止血,就像只在斗牛场上格斗的骏马。葛里莫是杀不死的,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对着伤口格格轻笑。他心情笃定,而且像往常一样精力充沛。他动手自我疗伤(波那比公寓里的浴室,因此残留着血迹),并且试着集中心智思考。现在几点了?天哪!他耽搁太久了,已经九点四十五分了。他得马上离开,趁着他们逮到他之前赶回家……他就这么一走了之,放任电灯亮着。当晚一先令的电力何时用尽,电灯何时熄灭,我们不得而知。总之,四十五分钟后,萝赛特看见灯光仍旧亮着。”

“不过我猜,葛里莫一边赶路,一边脑子已经完全清醒。他会被捕吗?看来是无可避免了。是否有什么漏洞呢,即使是极渺茫的一线生机?你们瞧,不管葛里莫是什么样的家伙,他无疑是个战士。他精明狡猾,极具戏剧性,想象力丰富,习惯冷眼旁观,是个通晓人事情理的大恶棍,但是别忘了,他依然是个战士。你们知道,他绝非无恶不作的坏蛋。没错,他杀了自己的兄弟,但我怀疑他是否下得了手杀害朋友以及自己心爱的女人。无论如何,真的无计可施了吗?其实,是有一个办法,不过可行性极低,几乎可说是没多大作用,但却是唯一的法子。那就是按照原来的计划走,假装弗雷已拜访过他,并且在他家送了他一枪。枪还在弗雷手上;何况,葛里莫自己和他的家人,皆可作证他整晚并未外出!而且,他们还可以发誓看见弗雷真的来找他——虚虚实实,就让该死的警方去求证吧!有何不可?可是雪呢?雪已经停止下了,弗雷不可能留下脚印,而那条要栽赃给弗雷的绳索早就丢了。然而,他还是有一半的胜算,即使是个孤注一掷的赌注,也是最后能使出的手段……”

“弗雷开枪射他的时间,约莫是九点四十分。所以他回到家的时间,应该是九点四十五分,或是再晚一会儿。进入房内如何能不留下足迹?简单!难不到这个体格壮硕如牛,身上枪伤又微不足道的人。(对了,我相信他原本伤得不重,如果他没有硬撑着干了些事,现在一定活得好好的,正等着绞刑伺候;待会儿你们就会明白。)他本来的计划是经由地下室前的楼梯,来到凹庭通道,再穿过通道门进入屋内。这该怎么做呢?连接凹庭与地面的楼梯,自然是覆盖了一层积雪。不过,通地下凹庭的楼梯就紧邻隔壁的房子,没错吧?

楼梯底部的地下室门口不会积雪,因为上头有一个突悬的设计——大门前的阶梯是悬托的。如此一来,地下室通道门前就不会有积雪了。如果他可以下去而不留足迹……”

“他可以的。他可以从另一个方向走近屋子,装成好像是要去隔壁一样,然后直接从楼梯上面往下跳,双足着陆于那不会积雪的小空地。我还记得某人说过,在门铃响起之前,曾听到像是有人坠地的撞击声?”

“若是这样,他就按不到大门门铃!”

“喔,可以的,他按了——只不过是从屋内按的。他走进地下室门口进入屋子后,便上楼和等候他的杜莫会合。随即两人开始变魔术。”

“很好,”哈德利说道,“终于来到魔术的部分。它是怎么变的?你又如何知道它是怎么变的?”

菲尔博士坐回椅子,两掌手指尖轻轻互碰,仿佛正在整理思绪。

“我怎么知道的?嗯,第一个灵感是来自于油画的重量,”他懒洋洋地指着那靠在墙上且被划花的大型油画,“是的,就是那幅画的重量。本来觉得他无关紧要,直到我想起来……”

“画的重量?哦,那幅油画,”哈德利咆哮着,“我都忘了。它到底跟这桩坏勾当有何相干?葛里莫想拿它干吗?”

“哼,哈,是的,你知道,这就是我感到纳闷之处。”

“但是那油画的重量,老天!它可没多重啊,你光凭一只手就能够举起它,甚至还可以悬空翻转它。”

菲尔博士奋起端坐。

“正是如此。你说得没错。我用一只手举起它,而且还将它旋转了一下……既然如此,当时为何需要两个壮汉——一个车夫,一个帮手——来搬它上楼呢?”

“是这样的啊,你也知道。葛里莫从波那比工作室搬走油画时,轻轻松松就把它拎下楼了。然而,到了下午,他带着同一幅画回到这里时,却得动用两个人来搬上楼。是什么原因,让这幅画突然变重了?油画并未裱上玻璃框——你自己也看到了。早上葛里莫买了画,下午他带画回家,其间他人在什么地方?它夹带了一个不是闹着玩儿的庞然大物回来。不然,葛里莫为何坚持非要包装油画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