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在黑暗中漫游的男人(第2/2页)
当他转进屋子角落,修葛立即跟上他。跟踪者完全隐匿在阴暗处,循屋子的草沿无声无息移动;曾一度差点被玩具割草机绊倒。嘈杂的脚步声继续前行,轻松愉快,从容不迫。绕过弯曲的车道之后就是一段榆树夹道的马路,走到警卫室的栅门。修葛必须穿过月光照射下的宽阔车道,以他右手边的树林作为屏障迅速低下身。他身手敏捷跳越那片碎石地,躲在月桂树丛后。他确信自己在这场荒唐的演出中越来越进入状况。他喜欢这样,让裤子膝盖在湿答答的草地上摩擦,随时住意树丛周遭的状况,自己仿佛正在扮演间谍的角色。然而,此时的他若被人撞见,准看起来一副蠢像。
他觉得浑身热血沸腾。溜进榆树大道的阴影之后,发现即便是史宾利走在他前面二十码的地方,抬头挺胸大方走还比较安全。史宾利走在碎石地上的脚步声压过修葛踩断小树枝及干落叶发出的噪音。他的猎物正在自言自语;脚在碎石上拖,不时踢上两脚。他一度诅咒自己,以一种挑衅的态度停下脚步,像面对他的仇家一样,烟往后甩,最后大吼:“妈的,滚下地狱去吧!”接着高声吹起口哨。他三不五十就会用一种夸张的姿势甩他的窄肩。
当他们快要走到敞开的警卫室栅门,修葛被迫要加快速度临机应变。史宾利毫不迟疑,往村庄方向走去。路上不见人影也没有半辆车,柏油马路和高耸的灌木树篱在月光下显得光秃一片。史宾利戴着那顶滑稽的帽子昂首阔步,不再留意四周。他们来到摩根家。当修葛屈身蹲伏在树篱的阴影下,焦急担心栅栏内的人会晃到门边或招呼他。但他平安通过摩根家,通过阴森森的教堂,下行至一片灯海摇曳的村庄。
这里是最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就算是街上没有一盏路灯。勉强能提供照明的(所有的灯都是油灯---棒槌学堂注)就是一间小酒馆。小酒馆的房子建在马路后侧一方泥地里,稻草和牛粪味薰人。低矮笨重的石头建筑一度被刷白,茅草屋顶,还有两侧翼房,围出一方前院。格子窗全部大开,隐约可见屋内烟油灯火下的人影。
修葛离马路三十码远。酒馆里传来欢乐的笑闹声,酒客们随钢琴和手风琴的节奏打拍子,有人自告奋勇唱首滑稽歌,众人便轰然叫好。修葛想起这天是星期六夜晚。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这都是个愚蠢的演出,他失足踏进泥泞里;紧张的情绪在这灰泥中陡然升高,恨不得马上来杯冰凉的啤酒。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绕至“公牛”的另一头,无预警撞上一部停在旁边的熄灯轿车。撞伤的痛处让他恢复清醒的判断力。这部可能就是史宾利的车。这家伙究竟想做什么;难道如菲尔博士所说,他会回接待所;拔掉火星塞可能不失为明智之举,只是以防他万一要用车。
这时,史宾利站在“公牛”前门,他缩着肩膀,若有所思地吞云吐雾。最后做了决定,把未抽完的烟弹开,然后踏上通往前院石阶。修葛悄悄来到双人座车的前方,拉出擎盖铁勾,动作轻巧、避免发出声响地打开引擎盖。他突然听见脚步声朝他而来。他抬头,一股没有来由的恶心从胃里翻起。史宾利改变方向,朝着车子直走过来。
他放下引擎盖时,发出可怕的擦刮声。他往后潜进枫树林里,伺机而动,再度发现自己的心跳跳得很快。他想史宾利应该看不见他。接着,他听到史宾利在离他不到十二尺的地方摸索车门;门打开,卡嗒一声,灯亮了,一灭,又亮,直到只剩仪表板亮起为止。史宾利抬起头,盯着微弱的光线下。修葛清楚看到他的表情……
那是当晚第一次,史宾利脸上浮现恐惧的表情。男人的下唇在发抖,前额淌着汗水。他甩头,一滴汗珠从他两颊和鬓角滑落。史宾利想强颜欢笑,却办不到。他手滑进前座的侧袋里摸索,拉出一条皮带和—只手枪皮套,杀伤力极强的自动手枪露在外面。
修葛口中念念有词,几乎很大声:“老天,这可是玩真的了……”他心跳剧烈,害怕他即将听到的声音。弯身伏在仪表板上,史宾利拔出那把自动手枪,仔细检查。他将弹匣退至手掌中,翻转一下,重新装回去。最后,用他提心吊胆的手,拉开保险栓,将武器塞回手枪皮套里。他再度环顾四周,脱去他的外套,把手枪皮套扣在左腋下。蓝白条纹衬衫已经湿答答地黏在他身上。尽管隔着一段距离,修葛仍听得见他的呼吸声。
微风刮得树沙沙作响。“公牛”里欢声雷动,玻璃杯敲在木头桌子上喝采声四起。手风琴试弹几个音,像是在清嗓子,为某人的歌声伴奏。沸腾的欢呼逐渐消失;尖细的男高音从寂静中扬起:
“我是柏林顿·波提,
堂堂七尺高,
走路比名人还有风……”
众人哗然大笑。手风琴按着每一个音节,强调歌者上扬下降的声调。有人大喊:“再来两杯苦啤酒!”史宾利呼吸浊重,将外套重新穿好。无论他将要赴什么样的约,他打定主意要带枪。用丝手帕擦干前额的汗水,他调整帽子,关掉车内的灯,然后离开。
史宾利走进“公牛”。修葛在他的车附近打转,不确定该怎么做。这个地方无疑会有后门,要是追踪一事稍有迟疑,他就可能失去他的猎物。不过,修葛不想冒着与他面碰面的危险。
酒馆里似乎挤得水泄不通,他也想喝一杯。他等了一段时间,继续完成他拔掉火塞的点子。趁酒馆门在史宾利身后阖上时,他尾随着溜进前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