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16.追迹者
为了避免尴尬,卡洛斯留在局里协助弗莱德的工作,萨姆兰一个人开车前往肯德尔慈善医院。
主要负责护理房东姐姐依莉萨太太的费尔玛小姐是个性格温和的人,据她的回忆,3月20日凌晨3点左右,她正在休息室看小说,猛地听到墙上的报警灯响了起来,她连忙赶向依莉萨的单独病房,“我不知道是为什么,警官,医生说她正在慢慢康复,我见她的气色也不错。但是,当那天我进屋的时候,被她的样子吓了一跳。依莉萨太太满头大汗,面色青灰,双手不停地在床边抓挠着——后来洗单子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单子都被抓破了。”
“那样子就像……”
“对,警官,就像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惊吓。她努力地用手抓着,应该是要摸到床头的报警灯。”
“可是,为什么她按了报警铃之后,还没有从惊吓中解脱出来呢?”
“警官,我是听到报警后才赶过来的啊!”
“护士小姐,你好像说过,在你从休息室赶来的路上,和一个男人擦肩而过。”
“是的,一个男的,说实在的我有些纳闷,他戴着大帽子,帽沿压得很低,看不清面孔。而且我当时也没心思去注意这个。”
“那么,在这么晚的时候,来探望病人的家属多吗?”
“按理说不多的,不过……警官,我只对你一个人说,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啊……我们这家医院叫做慈善医院,各项收费都比市里其他医院低了不少。来就诊的大多是上了岁数的人,您知道,他们中不少缺人照顾,也付不起高昂的治疗费用,因此才来我们这家医院……我的意思是说,警官,这家医院的医疗条件和管理制度都不是太……嗯,是这样的。拿依莉萨太太来说,如果不是好心的安东尼先生慷慨解囊,我想她可能连这个医院都住不起的……不过,您也别想得太糟,这里好歹也是一家市级综合医院,所以,对病人不负责任的事情好像不会发生……嗯,你说的是银行里面装的监视系统吗……是吗?别的医院都有啊,可是,我们这里没有听说过,那一定要花不少钱吧……好的,警官,但愿对你们破案有所帮助。”
告别了费尔玛护士,萨姆兰再次找到依莉萨太太的主治医生。这个黑人医生带着颇不耐烦地态度看着警官:“您怎么又来了?昨天那个小孩儿(卡洛斯)我记得就是您的同事吧……什么,你打算要我说多少次,依莉萨女士的死因是呼吸功能丧失,我们已经全力抢救过了……死者脸上的异常,呵呵,警官,对案件你可能是行家,不过在医学上就不行了,因为窒息造成的死亡原本就很痛苦,死者可能有的面部抽搐也绝对是正常现象!”
和费尔玛护士的说辞相反,看大门的保安信誓旦旦地说这家医院的保安措施是严格而有序的。没有人会在家属探望时间结束后可能停留在重病房。同时,他说自己在那天夜里瞪大眼睛看着大门,也就决不可能有什么人走进来,至于那个什么穿大衣戴帽子的男人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警官无意与他纠缠,也知道来人根本不必走大门,这里低矮的围墙和栅栏门基本上形同虚设。
在得知尸体尚未下葬的时候,萨姆兰最想做的就是来一次尸检,当然这一行为必须得到死者家属的同意。警官决定先不回警局,绕道去找安东尼先生。
警官九点四十离开医院,半小时后到了安东尼先生的住处。
接下来的事情弄得警官十分头大,安东尼先生表示,如果警方觉得有这个必要,他同意进行尸检。但是,由于依莉萨太太在其他州有子女,这件事也必须征求他们的同意才是。然而,这一对在母亲住院期间一个大子儿都没花过的儿女坚决不同意尸体解剖,并要求警官作出合理解释。
警官硬着头皮在电话中费尽口舌,他们就是不同意,理由是必须保持母亲身体的完整性,并且警告萨姆兰他们不日即将到达波特兰参加母亲的葬礼,如果那个时候发现警方对尸体的破坏行为,将提出诉讼。
警官按捺住心中的怒火,继续劝说。最终的结果是,对方勉强同意,警察可以带法医来看看,但是决不许伤害尸体一根毫毛。
警官十点多离开安东尼家,因为心里有事,他并没有注意到从离开警局时就一直跟着他的那辆出租车,它正停在离警官车不远的地方。车上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萨姆兰,看着他上车,并驾车远去。他为了跟踪他可是花了不少心思,为了这个,还有身上这身衣服,他也应该再多得一些钱。他很有耐心地等待着,直到自己觉得十分把握了,才慢吞吞地从车上下来。阳光撒在他崭新的警服和警徽上面,他走向安东尼的家。
**************
“警官,萨姆兰警官!”警局接待处的办事员叫着萨姆兰,“过来这里。”
“噢,珍妮,你今天可真漂亮。你看,我忙着案子,没有注意到你。”
“嘿,警官,我可不是为了向你炫耀这身穿了多少年的制服。喏,警官,你的笔!”珍妮递给萨姆兰一只金笔,萨姆兰有些茫然地看着。
“噢?你送我的?很好看,谢谢你。不过,为什么要送我?”
“咦?”珍妮不相信的看着警官,“别逗我了,这是你的笔啊。”
“我的?我没有这样的笔!”这回换是萨姆兰吃惊了。
“可那位先生说……是这样的,早上来了一位先生,他拿着这只笔,问你的办公室在哪儿。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在路上看到这只笔,正巧你在前面走,他喊了你两声,发现你没听到,直接进警局了。他说这应该是你掉落的,就送来了。不过他不知道你在几楼办公,才拜托我转交。”
“什么样的人?”
“很和气,人长得也很帅气,嗯,别的我就没什么印象了。我说我可以帮他转交给你,他表示感谢后就离开了。”
“可这确实不是我的笔。他有没有留下姓名?”
“没有。”
“噢,那先搁在你这里吧。”
“那可不行,警官,人家是给你的,放在我这里算怎么回事?你就先拿回去吧,能用不能用的留着也好。”
“好吧,谢谢你,珍妮,我上楼去了,”萨姆兰走到楼梯口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又转了回来,“珍妮,那位先生认识我?”
主要负责护理房东姐姐依莉萨太太的费尔玛小姐是个性格温和的人,据她的回忆,3月20日凌晨3点左右,她正在休息室看小说,猛地听到墙上的报警灯响了起来,她连忙赶向依莉萨的单独病房,“我不知道是为什么,警官,医生说她正在慢慢康复,我见她的气色也不错。但是,当那天我进屋的时候,被她的样子吓了一跳。依莉萨太太满头大汗,面色青灰,双手不停地在床边抓挠着——后来洗单子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单子都被抓破了。”
“那样子就像……”
“对,警官,就像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惊吓。她努力地用手抓着,应该是要摸到床头的报警灯。”
“可是,为什么她按了报警铃之后,还没有从惊吓中解脱出来呢?”
“警官,我是听到报警后才赶过来的啊!”
“护士小姐,你好像说过,在你从休息室赶来的路上,和一个男人擦肩而过。”
“是的,一个男的,说实在的我有些纳闷,他戴着大帽子,帽沿压得很低,看不清面孔。而且我当时也没心思去注意这个。”
“那么,在这么晚的时候,来探望病人的家属多吗?”
“按理说不多的,不过……警官,我只对你一个人说,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啊……我们这家医院叫做慈善医院,各项收费都比市里其他医院低了不少。来就诊的大多是上了岁数的人,您知道,他们中不少缺人照顾,也付不起高昂的治疗费用,因此才来我们这家医院……我的意思是说,警官,这家医院的医疗条件和管理制度都不是太……嗯,是这样的。拿依莉萨太太来说,如果不是好心的安东尼先生慷慨解囊,我想她可能连这个医院都住不起的……不过,您也别想得太糟,这里好歹也是一家市级综合医院,所以,对病人不负责任的事情好像不会发生……嗯,你说的是银行里面装的监视系统吗……是吗?别的医院都有啊,可是,我们这里没有听说过,那一定要花不少钱吧……好的,警官,但愿对你们破案有所帮助。”
告别了费尔玛护士,萨姆兰再次找到依莉萨太太的主治医生。这个黑人医生带着颇不耐烦地态度看着警官:“您怎么又来了?昨天那个小孩儿(卡洛斯)我记得就是您的同事吧……什么,你打算要我说多少次,依莉萨女士的死因是呼吸功能丧失,我们已经全力抢救过了……死者脸上的异常,呵呵,警官,对案件你可能是行家,不过在医学上就不行了,因为窒息造成的死亡原本就很痛苦,死者可能有的面部抽搐也绝对是正常现象!”
和费尔玛护士的说辞相反,看大门的保安信誓旦旦地说这家医院的保安措施是严格而有序的。没有人会在家属探望时间结束后可能停留在重病房。同时,他说自己在那天夜里瞪大眼睛看着大门,也就决不可能有什么人走进来,至于那个什么穿大衣戴帽子的男人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警官无意与他纠缠,也知道来人根本不必走大门,这里低矮的围墙和栅栏门基本上形同虚设。
在得知尸体尚未下葬的时候,萨姆兰最想做的就是来一次尸检,当然这一行为必须得到死者家属的同意。警官决定先不回警局,绕道去找安东尼先生。
警官九点四十离开医院,半小时后到了安东尼先生的住处。
接下来的事情弄得警官十分头大,安东尼先生表示,如果警方觉得有这个必要,他同意进行尸检。但是,由于依莉萨太太在其他州有子女,这件事也必须征求他们的同意才是。然而,这一对在母亲住院期间一个大子儿都没花过的儿女坚决不同意尸体解剖,并要求警官作出合理解释。
警官硬着头皮在电话中费尽口舌,他们就是不同意,理由是必须保持母亲身体的完整性,并且警告萨姆兰他们不日即将到达波特兰参加母亲的葬礼,如果那个时候发现警方对尸体的破坏行为,将提出诉讼。
警官按捺住心中的怒火,继续劝说。最终的结果是,对方勉强同意,警察可以带法医来看看,但是决不许伤害尸体一根毫毛。
警官十点多离开安东尼家,因为心里有事,他并没有注意到从离开警局时就一直跟着他的那辆出租车,它正停在离警官车不远的地方。车上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萨姆兰,看着他上车,并驾车远去。他为了跟踪他可是花了不少心思,为了这个,还有身上这身衣服,他也应该再多得一些钱。他很有耐心地等待着,直到自己觉得十分把握了,才慢吞吞地从车上下来。阳光撒在他崭新的警服和警徽上面,他走向安东尼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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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萨姆兰警官!”警局接待处的办事员叫着萨姆兰,“过来这里。”
“噢,珍妮,你今天可真漂亮。你看,我忙着案子,没有注意到你。”
“嘿,警官,我可不是为了向你炫耀这身穿了多少年的制服。喏,警官,你的笔!”珍妮递给萨姆兰一只金笔,萨姆兰有些茫然地看着。
“噢?你送我的?很好看,谢谢你。不过,为什么要送我?”
“咦?”珍妮不相信的看着警官,“别逗我了,这是你的笔啊。”
“我的?我没有这样的笔!”这回换是萨姆兰吃惊了。
“可那位先生说……是这样的,早上来了一位先生,他拿着这只笔,问你的办公室在哪儿。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在路上看到这只笔,正巧你在前面走,他喊了你两声,发现你没听到,直接进警局了。他说这应该是你掉落的,就送来了。不过他不知道你在几楼办公,才拜托我转交。”
“什么样的人?”
“很和气,人长得也很帅气,嗯,别的我就没什么印象了。我说我可以帮他转交给你,他表示感谢后就离开了。”
“可这确实不是我的笔。他有没有留下姓名?”
“没有。”
“噢,那先搁在你这里吧。”
“那可不行,警官,人家是给你的,放在我这里算怎么回事?你就先拿回去吧,能用不能用的留着也好。”
“好吧,谢谢你,珍妮,我上楼去了,”萨姆兰走到楼梯口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又转了回来,“珍妮,那位先生认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