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魔号 二百零三章:闪电下的兽食
“从你身上,我看到一种男人的责任,以前我内心很矛盾和孤立,甚至想自己指不定哪天死在别人枪下,所以趁早活一天享受一天的快乐,不必傻傻痴情一个女子。”
杜莫说完,深深叹了口气,我没有说话,依旧攥紧匕首,瞪大眼睛洞察着黑夜。海上吹来的风,把这片热带草原吹得沙沙作响,给人一种杀机四伏的感觉。
“但自从看到你,我才有了信仰爱的勇气。一个男人让深爱自己的女人沦为妓女,无疑是一种耻辱,和贪生怕死的懦夫一样。你是个冷酷残忍的杀手,却又是有情有义的男人,让我看到一个英雄的榜样。”
这个外号科多兽的黑胖家伙,竟然啰哩啰嗦发起感慨,忘记自己所处的险恶环境。“好了杜莫,你再喋喋不休,狮子真要跳出来咬你的屁股。”
经过我的提醒,杜莫立刻意识到自己失态,他那黑亮的脸,完全融入黑夜,没人看到他是否脸红。
“杜莫,我感觉这草里有很多小动物,出现鬣狗或狮子的可能性,比咱们刚进来时增大很多。如果它们从正面扑咬过来,你要用左臂包住咽喉,右手匕首狠戳野兽的肚子。”
“好的,四周黑乎乎,什么记忆性标识也看不到,我这会儿真的迷路了。你尽管带领我。”我早看出杜莫迷了路,这家伙的坦诚,让我想起在泰国佣兵营吞枪自杀的朋友,他和杜莫得性格有点相似,但肤色不同,是和我一样强悍的黄皮肤。
这个黑人厨子说过,他会尽最大努力让我活着完成任务,这句话很让我动心,所以我得想法让杜莫好好活着,增大自己活命的概率,及早把伊凉她们解救出海魔号,才是我此行的目的。
我和杜莫穿着厚厚的迷彩裤,彼此的军靴由牛皮制成,可很好地保护皮肤,不被干燥的草叶割伤。假如这个时候,我俩身体散发丁点血腥味道,引来狮、豹、鬣狗的攻击绝不是偶然。
“呜鞥,呜鞥……”前面草原的尽头,有一座高高的山体,我和杜莫正要到上面找过夜的地方,将就挨到天亮再想办法。可是,就在这时,前面三十米处传来野猪或角马的呻吟声。
杜莫快速与我背靠背,举高锋利的匕首做出防卫姿势。“听到了吗?前方有野兽。”他压低了声音,谨慎的提醒到。
“嘘,我急忙暗示杜莫别出声,否则会干扰我耳朵继续捕捉声响。
“应该是一头斑马或者牛羚,被狮子或豹子之类的猛兽啃咬住了。”我的判断吓了杜莫一跳,他忙说:“我们赶紧往回走,在沙滩上挨到天亮吧。”
“不行,风雨再一个时辰就会来临,被淋到天亮的话,第二天会病倒,无法爬起来走路。前面的猛兽既然捕杀到了猎物,这会儿正忙着大吃大喝,咱们试着进入棕树林,争取绕过去。你看山坡就在不远处。”
我的话刚说完,热带气候的雨点又霹雳啪啦砸落下来,随着轰隆隆几声紧凑的滚雷,一道老树根须似的叉状闪电撕裂黑夜,在火山口的上空抽打而下。
杜莫弯下胖呼呼的腰,和我一起猫着往树林里跑,雨水来的及时,正好掩盖我们身体上的气味儿,有助躲避大型猛兽的攻击。
“一会绕过猛兽撕咬猎物的中心,你要和我一起用最快的速度跑上山腰,在那里我们可以找条石缝,用大石堵死洞口后,安心的睡到天亮。”
棕榈树林里每棵植物高矮不一,高处的叶子遮天蔽日,低处的叶子就像虚掩在陷阱坑上的伪装,一旦不注意踩上去,很容易被下面的尖锐硬刺扎透鞋底。
人在棕树林走起来很别扭,我以前的朴刀,可能丢在沧鬼的大船上了,然而此时,我和杜莫不得不依靠短促的匕首,像切菜一样去割断每一根缠绕住我们的草藤。
身后遥远的海面上,吹来的风力渐猛, 那些近乎十米高的椰子树,像探出水面的雷龙脖子,随着风雨的节奏急速摇摆,倘若偶尔落下一颗八九斤重的椰果,凑巧砸中头顶,很可能要人性命。
海上吹来的雨水,和草原的温差很大,那些从高大棕榈树叶上密集滑落下来的水点,像冰块似的直往我和杜莫脖子里掉。我和杜莫在树林里猥琐绕行,远处的火山口,总在闪电照耀的瞬间闪现。
借助一道极为华丽的闪电,我看到四头母狮正撕啃一头斑马身上的肉。它们棕黄色毛发,眼睛发出琉璃似的蓝光,三瓣嘴唇上沾满黏糊糊的血浆,还不时伸出舌头,悠然自得地舔舐胡须上的肉屑。
七八只斑点醒目的鬣狗,尿急似的夹着尾巴打转转,围在一旁不敢靠近。面对四头强壮的母狮,这群鬣狗只得等着残羹冷炙。
若只一头母狮在啃咬肥肉,估计这群鬣狗就会上去肆意哄抢。看来,等四头母狮吃饱,斑马至多剩一副骨架。
七八只鬣狗,个头儿看上去不比母狮小太多,它们真若齐心协力,四头狮子未必招架得住。但物种之间相克相生,草原之王的称谓,自然有着平衡万兽的定数。
闪电照亮弱肉强食的一幕,同时也将刚巧绕出树林的我和杜莫照亮。咀嚼着鲜肉的四头母狮,对我和杜莫的出现不以为意;可那七八只斑点鬣狗,龇着满嘴牙齿,拱着脖颈上的黑色鬃毛,口涎滴滴答答狂流。
很明显,这几只鬣狗知道再等狮子吃下去没戏,当发现我和杜莫的出现,群狗眼神儿豁然一亮,相互低吼了起来。
我能觉察得出,那是在串通围杀我俩,面对突如其来的腾腾杀气,我大喊一声:“快跑。”抓起杜莫的胳膊朝山头没命的奔逃。
干燥的荒草已被雨水淋湿,我俩厚重的军靴趟跑在上面,发出踢踏踢踏的崩断声。“杜莫,跳着跑,像跨栏一样,不然速度上不去,鬣狗会咬断你的脚筋。”
杜莫听完我的话,立刻调整奔跑姿势,那执拗的感觉,犹如乡下胖老太初学芭蕾。虽然看不到杜莫黑胖的脸,可想而知翻在上面的眼白,会是怎样一副惊惧。
“我讨厌脂肪,我恨脂肪……”杜莫一边被我拽着猛跳猛跑,一边为自己的速度滞后而抱怨。
其实,这不能怪杜莫,我的奔跑速度,是在枪林弹雨中逃命所锻炼出来,别说杜莫和我保持速度一致很难,就算一头猎豹,若真惹怒我,我照样追上去一朴刀砍断它后腿。
杜莫说完,深深叹了口气,我没有说话,依旧攥紧匕首,瞪大眼睛洞察着黑夜。海上吹来的风,把这片热带草原吹得沙沙作响,给人一种杀机四伏的感觉。
“但自从看到你,我才有了信仰爱的勇气。一个男人让深爱自己的女人沦为妓女,无疑是一种耻辱,和贪生怕死的懦夫一样。你是个冷酷残忍的杀手,却又是有情有义的男人,让我看到一个英雄的榜样。”
这个外号科多兽的黑胖家伙,竟然啰哩啰嗦发起感慨,忘记自己所处的险恶环境。“好了杜莫,你再喋喋不休,狮子真要跳出来咬你的屁股。”
经过我的提醒,杜莫立刻意识到自己失态,他那黑亮的脸,完全融入黑夜,没人看到他是否脸红。
“杜莫,我感觉这草里有很多小动物,出现鬣狗或狮子的可能性,比咱们刚进来时增大很多。如果它们从正面扑咬过来,你要用左臂包住咽喉,右手匕首狠戳野兽的肚子。”
“好的,四周黑乎乎,什么记忆性标识也看不到,我这会儿真的迷路了。你尽管带领我。”我早看出杜莫迷了路,这家伙的坦诚,让我想起在泰国佣兵营吞枪自杀的朋友,他和杜莫得性格有点相似,但肤色不同,是和我一样强悍的黄皮肤。
这个黑人厨子说过,他会尽最大努力让我活着完成任务,这句话很让我动心,所以我得想法让杜莫好好活着,增大自己活命的概率,及早把伊凉她们解救出海魔号,才是我此行的目的。
我和杜莫穿着厚厚的迷彩裤,彼此的军靴由牛皮制成,可很好地保护皮肤,不被干燥的草叶割伤。假如这个时候,我俩身体散发丁点血腥味道,引来狮、豹、鬣狗的攻击绝不是偶然。
“呜鞥,呜鞥……”前面草原的尽头,有一座高高的山体,我和杜莫正要到上面找过夜的地方,将就挨到天亮再想办法。可是,就在这时,前面三十米处传来野猪或角马的呻吟声。
杜莫快速与我背靠背,举高锋利的匕首做出防卫姿势。“听到了吗?前方有野兽。”他压低了声音,谨慎的提醒到。
“嘘,我急忙暗示杜莫别出声,否则会干扰我耳朵继续捕捉声响。
“应该是一头斑马或者牛羚,被狮子或豹子之类的猛兽啃咬住了。”我的判断吓了杜莫一跳,他忙说:“我们赶紧往回走,在沙滩上挨到天亮吧。”
“不行,风雨再一个时辰就会来临,被淋到天亮的话,第二天会病倒,无法爬起来走路。前面的猛兽既然捕杀到了猎物,这会儿正忙着大吃大喝,咱们试着进入棕树林,争取绕过去。你看山坡就在不远处。”
我的话刚说完,热带气候的雨点又霹雳啪啦砸落下来,随着轰隆隆几声紧凑的滚雷,一道老树根须似的叉状闪电撕裂黑夜,在火山口的上空抽打而下。
杜莫弯下胖呼呼的腰,和我一起猫着往树林里跑,雨水来的及时,正好掩盖我们身体上的气味儿,有助躲避大型猛兽的攻击。
“一会绕过猛兽撕咬猎物的中心,你要和我一起用最快的速度跑上山腰,在那里我们可以找条石缝,用大石堵死洞口后,安心的睡到天亮。”
棕榈树林里每棵植物高矮不一,高处的叶子遮天蔽日,低处的叶子就像虚掩在陷阱坑上的伪装,一旦不注意踩上去,很容易被下面的尖锐硬刺扎透鞋底。
人在棕树林走起来很别扭,我以前的朴刀,可能丢在沧鬼的大船上了,然而此时,我和杜莫不得不依靠短促的匕首,像切菜一样去割断每一根缠绕住我们的草藤。
身后遥远的海面上,吹来的风力渐猛, 那些近乎十米高的椰子树,像探出水面的雷龙脖子,随着风雨的节奏急速摇摆,倘若偶尔落下一颗八九斤重的椰果,凑巧砸中头顶,很可能要人性命。
海上吹来的雨水,和草原的温差很大,那些从高大棕榈树叶上密集滑落下来的水点,像冰块似的直往我和杜莫脖子里掉。我和杜莫在树林里猥琐绕行,远处的火山口,总在闪电照耀的瞬间闪现。
借助一道极为华丽的闪电,我看到四头母狮正撕啃一头斑马身上的肉。它们棕黄色毛发,眼睛发出琉璃似的蓝光,三瓣嘴唇上沾满黏糊糊的血浆,还不时伸出舌头,悠然自得地舔舐胡须上的肉屑。
七八只斑点醒目的鬣狗,尿急似的夹着尾巴打转转,围在一旁不敢靠近。面对四头强壮的母狮,这群鬣狗只得等着残羹冷炙。
若只一头母狮在啃咬肥肉,估计这群鬣狗就会上去肆意哄抢。看来,等四头母狮吃饱,斑马至多剩一副骨架。
七八只鬣狗,个头儿看上去不比母狮小太多,它们真若齐心协力,四头狮子未必招架得住。但物种之间相克相生,草原之王的称谓,自然有着平衡万兽的定数。
闪电照亮弱肉强食的一幕,同时也将刚巧绕出树林的我和杜莫照亮。咀嚼着鲜肉的四头母狮,对我和杜莫的出现不以为意;可那七八只斑点鬣狗,龇着满嘴牙齿,拱着脖颈上的黑色鬃毛,口涎滴滴答答狂流。
很明显,这几只鬣狗知道再等狮子吃下去没戏,当发现我和杜莫的出现,群狗眼神儿豁然一亮,相互低吼了起来。
我能觉察得出,那是在串通围杀我俩,面对突如其来的腾腾杀气,我大喊一声:“快跑。”抓起杜莫的胳膊朝山头没命的奔逃。
干燥的荒草已被雨水淋湿,我俩厚重的军靴趟跑在上面,发出踢踏踢踏的崩断声。“杜莫,跳着跑,像跨栏一样,不然速度上不去,鬣狗会咬断你的脚筋。”
杜莫听完我的话,立刻调整奔跑姿势,那执拗的感觉,犹如乡下胖老太初学芭蕾。虽然看不到杜莫黑胖的脸,可想而知翻在上面的眼白,会是怎样一副惊惧。
“我讨厌脂肪,我恨脂肪……”杜莫一边被我拽着猛跳猛跑,一边为自己的速度滞后而抱怨。
其实,这不能怪杜莫,我的奔跑速度,是在枪林弹雨中逃命所锻炼出来,别说杜莫和我保持速度一致很难,就算一头猎豹,若真惹怒我,我照样追上去一朴刀砍断它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