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桶的插曲(第3/4页)

“这不过是猜想罢了。”我说道。

“这不仅仅是猜测,而是唯一一种符合实际情况的假设。我们暂且看看这些假设与后来的事实有多么吻合吧。舒尔托少校带着宝物回国以后,曾经安居了数年,可是有一天,他接到了来自印度的一封信,使他惊慌失措,这又是因为什么缘故呢?”

“信上说:曾经被他欺骗的囚犯现在已经刑满出狱了。”

“其实应该是越狱逃走,因为舒尔托少校非常清楚他们的刑期。如果真的是刑满出狱的话,那他就不会这样惊慌失措了。他当时采取了哪些措施呢?他对装有木腿的人特别戒备。装木腿的一定是一名白种人,因为他曾经开枪打伤了一个装有木腿的英国商人。而在那张图上,只有一个名字是白种人的,剩下的全是印度人或伊斯兰教徒的,咱们由此就可以得知这个装木腿的人一定是琼诺赞·斯茂了。你看,我的这些推理是否有些主观?”

“不,你说得很清楚,而且一针见血。”

“好吧,那咱们现在就站在琼诺赞·斯茂的立场上对事情的真相进行一下分析吧。他回到英国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是为了得到他应得的那一份宝物,二是为了向曾经欺骗过他的人报仇。他找到舒尔托的住所,还很有可能买通了他的一个家人。有一个名叫拉尔·拉奥的仆人,我们未曾见过,博恩斯通太太说他品行十分恶劣。斯茂没能找到存放宝物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本人和一名已经死去的忠实的仆人以外,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件事。一天,斯茂忽然听说少校病重,将不久于人世,他担心宝物的秘密会与少校的尸体一起埋入黄土,所以在盛怒之下,他冒着被守卫捉住的危险跑到快要死的人窗前。又因为当时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病榻前,所以他没能进入屋内。他对死者耿耿于怀,当天晚上再次进入屋内,翻动文件,希望能够得到一些藏宝的线索。在失望之中,他留了一张写有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标记。在他事先作计划的时候,毫无疑问,是想把少校杀死后在尸体旁边留下一个同样的标记,表示这并非一起普通的谋杀案,而是为了正义替他的伙伴们报仇。如此稀奇古怪的办法是很常见的,有时还可以透露出凶犯的一些情况。我说的这些你都明白了吗?”

“都听清楚了。”

“这个时候,琼诺赞·斯茂还有什么办法呢?他只能暗中留意别人寻找宝物的行动。也许,他时而离开英国,时而回来打探消息。在屋顶室以及宝物被找到以后,当即就有人把情况通知给他。这更可以证明,他是有内线的。琼诺赞拖着木腿,想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是根本办不到的,因此他带了一个古怪的同伙,让他先爬到楼上。他在无意之中光脚踩到了木馏油上,因此我们才把透比弄来,并使一个脚上有伤的半薪军医不得不一瘸一拐地走了六英里的路。”

“这么说,杀人的凶手是那个同伙,而不是斯茂本人了。”

“是这样的。从琼诺赞在屋里顿足的情况来看,他是非常反对这样做的。他与巴索洛谬·舒尔托之间并无仇恨,顶多把他的嘴堵上然后再绑起来就够了。杀人是要偿命的,他决不会以身试法。可是没想到,他的同伙一时性起,竟然用毒刺杀了人。琼诺赞·斯茂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于是留下纸条,盗取宝物,与同伙一起逃走了。以上就是我所能推测出来的情况。至于他的外貌,由于他在酷热无比的安达曼岛囚禁了多年,当然可以知道他一定是黑皮肤的中年人了。他的身高从他步子的长度就可以计算出来。至于他脸上多须,这是塞笛厄斯·舒尔托本人从窗户看到的。除此之外大概就没什么遗漏的了。”

“那么,他的那个同伙呢?”

“啊!这也没什么神秘的,你很快就会明白了。早上的空气真是清新呀!你看那片红云,就像红鹤的羽毛一样美丽,红红的太阳已经越过伦敦上空的云层。被阳光照耀的人,何止千万,可是像咱们两个肩负如此奇怪使命的人,恐怕绝无仅有。面对大自然,咱们那一点儿雄心壮志,显得多么渺小!你看过约翰·保罗的著作之后有什么心得吗?”

“多少可以领会一二,我是先解读卡莱尔[10]的著作,回过头来才钻研他的作品的。”

“这就像由江河回溯到湖泊一样。他曾说过一句新奇而且意味深长的话:‘一个人真正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看到自身的渺小。’你看,这里提及了比较与鉴别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证明。在瑞奇特[11]的作品里,可以找到很多精神食粮。你带枪了没有?”

“我只有一根手杖。”

“等咱们找到了歹徒的老窝,可能就会用得上这类兵器了。斯茂由你负责,他的那个同伙要是不老实的话,我就用手枪将他击毙。”他随即掏出了左轮手枪,装上了两发子弹,然后又放回到他大衣右边的口袋里。

我们跟着透比来到了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道路两侧是一些半村舍式的别墅,离人烟稠密的大街已经不远了。上班的人和码头工人正在起床,家庭主妇正开门清理门前的台阶。大街的拐角处,四方形房顶的酒馆刚开张,粗壮的汉子从里面出来,用他们的衣袖擦掉沾在胡子上的酒。野狗在街头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们,可是我们那无比忠诚的透比,却毫不左顾右盼,而是鼻子冲着地面,一直往前跑,偶尔从鼻孔里发出一阵急促的叫声,说明它所追寻的气味依然十分浓烈。

我们相继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吞区和坎伯韦尔区,又绕过了许多小巷,一直来到奥弗尔区的东边才到达肯宁顿路。我们所追寻的人好像专门走曲折的路,也许是有意避免被别人跟踪,只要有弯弯曲曲的小路,他们就一定会避开大路。在肯宁顿路的尽头,他们左转,然后继续前行,经过证券街、麦尔斯路,最终到达了骑士街。这时,透比突然不往前跑了,而是来回乱窜,一只耳朵耷拉着,另一只耳朵则竖了起来,似乎在迟疑。后来,它又转了几圈,然后抬起头来,似乎是在向我们请示。

“这只狗怎么了?”福尔摩斯叫道,“罪犯是不会上车的,更不会乘气球逃跑。”

“他们也许在这里停过一会儿。”我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啊!好了,它又开始走了。”我的伙伴这才安下心来。

狗的确重新前进了。它朝四周又闻了一阵之后,似乎突然间下定了决心,于是以前所未有的力量与决心飞奔起来。这气味也许较之前更加浓重了,因为它已经不再鼻子贴地,而是牵直了绳子用力往前奔跑。福尔摩斯双眼闪光,似乎觉得自己就要到匪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