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准男爵之死 第五章
在达格利什集中注意力关注实际案发现场之前,他通常喜欢对周围的环境进行大致的侦查,从而进入状态,还原谋杀时的场景。这样的练习也有实际价值,但是他觉得,从某些难以言明的方面来讲,这种行为也满足了一种心理上的需求。因此在孩童时代,要去探索一座乡间教堂的时候,他首先就会绕着教堂慢慢走一圈,然后在因为敬畏与激动产生的战栗中推开门,开始计划中通向核心秘密的发现之旅。现在,在拍照人员、指纹鉴识人员和法医到来前的这几分钟里,他几乎是一人独占了这个现场。他来到走廊里,心中暗想,这沾染了熏香和蜡烛味道,以及更为实在的英国教会里发霉的祈祷书、金属抛光剂和鲜花味道的安静气氛,是否也向博洛尼展开了一场发现之旅,是否也早已为他准备好了一起事件,一个不可避免、无从逃避的任务?
走廊灯火辉煌,地板由琉璃瓦铺成,墙壁粉刷成白色,一直延伸到教堂的最西头。小礼拜堂是左边的第一个房间。一个大概十英尺长八英尺宽的小厨房紧挨着它,有一扇门相通。然后是一个狭小的盥洗室,有一个带有瓷花边的老式便池,并配有红木底座。头顶上,高高的窗子下悬挂着一条链条。最后一扇门敞开着,他发现房间呈方形,天花板很高,几乎正好位于钟楼下方,明显就被用作礼拜和敲钟。房间对面,十英尺长的精致熟铁格栅把走廊和教堂主体隔离开来,能看得到中殿半圆壁龛凹穴里闪烁的烛光和右侧的圣母堂。格栅中间的门上雕刻了两个吹着喇叭的天使,神父与唱诗班就是从这里走进教堂的。右侧的格栅上固定了一个带着挂锁的木头盒子。在盒子后面触手可及的地方,有一个带分支的烛台架,也是用熟铁打造的,装着一盒火柴的铜支架通过一根链条与之相连,还有一个托盘,里面装了几根短小的蜡烛。这大概是为了让那些有事要去小礼拜堂的人在格栅门锁上之后依然能够点上一根蜡烛。从铜支架的干净程度上判断,人们很少用得上这个设备。支架凹槽里只有一根蜡烛,笔直地竖在那里,就像一根苍白的蜡制手指,并且从未被点燃过。中殿的两盏铜制枝形吊灯散发出柔和的光,但是和耀眼的门廊相比,教堂看起来还是朦胧而充满了神秘感,马辛厄姆和警长正安静地交谈,沃顿小姐和小男孩很有耐心地坐在角落里专门给孩子准备的矮椅上,像两个驼背的小矮人。他们的身影看起来遥远又缥缈,好像在完全不同的时空中活动。他站在这里观察时,马辛厄姆抬起了头,视线和他相对,然后沿着中殿走了过来。
他回到了小礼拜堂,站在门口,戴上了乳胶手套。能够把注意力只放在房间本身这件事一直让他有些吃惊,在尸体还没有被收殓并运送走时就只去关注家具和其他物品,就好像在那一瞬间,无声地凝固、衰朽的它们成了房间中人工制品的一部分,和其他的物证一样重要,不多也不少。他走进房间,注意到马辛厄姆就在他的身后,神情警觉,已经戴上了手套。但是,他有点不寻常的谦卑,安静地跟在他的领导身后,就像一个新晋的男仆,毕恭毕敬地跟随着助理顾问。达格利什想,为什么他表现得好像是我需要格外小心照顾,就好像我正在经受非常隐秘的痛苦一样?这次的工作和往常一样。即便约翰和凯特不把我当一个敏感的康复期病人对待,这个案子就已经够难的了。
他记得亨利·詹姆斯对于即将到来的死期是这样说的:“终于来了,这件了不起的事!”如果博洛尼也曾经这么想过的话,那么在这种地方面对这样一件光荣的事情实在有点不协调。这个房间大概有12平方英尺,天花板上是一条日光灯,几乎有整个房间那么长,只有两扇高高的拱窗能透进自然光。窗户外面有一层保护用的纱窗,看起来就像鸡笼外的铁丝网,数十年的尘土积聚,像蜂巢一样的网格上全都是发绿的污垢。家具看起来也像是这些年逐渐收集起来的:他人馈赠的、被丢弃的以及在跳蚤市场被遗忘多年的、不起眼的处理品。门对面的窗户下是一张老旧的橡木桌子,右边有三个抽屉,其中一个没有把手。桌子上有一个简易的橡木十字架,一个皮革衬垫上有一张用过很多次的吸墨纸,还有一台老式的黑色电话机,听筒被拿了下来,放在电话一侧。
马辛厄姆说:“看起来是他把电话听筒拿下来的。谁在专心致志地割裂颈动脉的时候还愿意让电话响起来呢?”
“或者是凶手想确保尸体不被太早发现。如果巴恩斯神父突然想要打电话,却没有人回应,也许就会过来看看博洛尼是否一切都好。但如果电话一直都是占线,他也许就会觉得博洛尼一晚上都在电话聊天,可能就不会去追究了。”
“我们也许能收集到一个掌印,总警司。”
“不太可能,约翰。如果这是谋杀的话,我们面对的可不是一个傻瓜。”
他继续进行自己的探索。他用戴着手套的双手拉开最顶上的抽屉,找到了一摞白纸,材质比较低劣,抬头是教堂的名字。他还找到了一盒信封。除了这些之外,桌子里没有什么有意义的发现。左边的墙壁上倚着各类的帆布和堆得整整齐齐的金属椅子,想必是为了偶尔召开的教区会议所用。它们旁边是一个有五层抽屉的金属文件柜,再旁边是一个有玻璃门的小书架。他拉开插销,看到里面有各类老旧的祈祷书、弥撒书、用于祷告的小册子和一叠有关教堂历史的手册。屋子里只有两把安乐椅,分别摆在了壁炉两侧:一把是小巧的棕色椅子,皮有点磨掉了,还有一个用各种布片拼成的垫子;另外一把则是脏兮兮的新式椅子,上面有尺寸非常合适的坐垫。摞起来的椅子中有一把被竖了起来。一条白毛巾搭在椅背上,椅子上有一个棕色的帆布包,拉链大开。马辛厄姆小心地翻了一下包,说:“有一套睡衣、一双备用的袜子、一条餐巾,里面包着半条全麦面包和一片奶酪。看起来是羊乳干酪。还有一个苹果。考克斯地区产的,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关联。”
“几乎不太可能有关系。就这些吗,约翰?”
“是的,总警司。没有红酒。不管他想在这里干什么,看起来并不像是约会,反正不会是和女人约会。况且,在整个伦敦都任由他挑选的时候,为什么要选这个地方呢?床太窄了,不会舒服的。”
“不管他想找什么,我觉得应该不会是找乐子。”
达格利什已经来到了壁炉旁边,右边墙壁正中的壁饰上有一圈葡萄和旋花植物的铁制环绕物。他想,距离上次用这个壁炉生火取暖一定有几十年了。壁炉的炉床前面有一团高高燃起的电子火,还有仿真煤球,一个高耸弯曲的背面和三灶头的炉子。他小心地把它推开,看到事实上炉床在最近被使用过——有人试图烧掉一本日记。本子在炉盆里摊开,书页卷曲并且已经烧焦。有些纸页很明显是被撕了下来单独烧掉了;易碎的黑色残片化成灰烬,飘落在了炉床内的残渣上。那是扭曲的旧火柴头、煤灰、地毯落下来的毛球和积累了多年的灰尘。蓝色的日记封皮上清晰地印着年份,看起来不易燃烧,只有一个角有点烧焦。不管是谁烧的日记,都明显是在匆忙中进行的,当然,除非他只是想烧毁特定的部分内容。达格利什没有触碰日记本的打算。这个工作应该留给现场鉴识人员费里斯,他已经在走廊上不耐烦地来回踱步了。这个搜寻家对于任何除他之外的人对犯罪现场进行侦查的行为都会感到不快,达格利什觉得他急于工作的情绪已经穿透了墙壁,变成了一种明显可知的力量。他蹲了下来,探身向炉床下面的残渣看去。在变黑的碎纸片之中,他看到了一根用过的安全火柴,没有燃尽的那一头又白又干净,好像是不久前才点过的。他说:“他可能是用这根火柴烧的日记。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火柴盒在哪里?约翰,去看看夹克衫的口袋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