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鄂伦春人的规矩
冬天来了,厚厚的白雪把山山岭岭都覆盖起来,似乎生怕它们遭受北风的侵扰。阿里河镇到了一年中最为繁忙的季节。一支支采伐队在山里安营扎寨,伐木的油锯声和拽木头的拖拉机声在山谷中回荡。一辆辆运木材的大挂卡车在冰雪的山路上往返行驶,把砍伐下来的树木从山里运到火车站旁的大棱场。
镇子上增添了许多人,显得更加热闹繁荣。饭馆里,商店前,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群群身穿绿色或蓝色皮袄的伐木工人。这些人的口袋里似乎装满了钱。他们在饭馆里大吃大喝,他们买走了商店里的好烟以及在柜台里摆了好几个月的各种罐头和各种酒。卖东西的人和开饭馆的人都乐得合不拢嘴。但镇上的居民却有不少怨言,因为这些外来客不仅扰乱了他们宁静的生活,而且把当地的物价抬高了许多。
包庆福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虽然每天干完活之后他仍然会觉得腰酸腿疼,但是已不像第一个月那样令人难以忍受了。他仍然住在棱场边的排房里,但每到歇工日,他就到莫大叔家去。不仅是去改善伙食,而且是去学习打猎。他学打猎不是因为好玩,而是因为他需要更多的谋生手段。
山里的冬天,太阳升起得很晚。这天又歇杠,包庆福很早起来在朦朦胧胧的晨曦中向莫大叔家走去。当他走进莫家院门时,大叔和英妹已经在等他了。英妹笑道:“包大哥,我以为你今天不敢来了呢!”
“为啥?”庆福有些不解。
“我爹说今天该考你的枪法了。你要是考过了,就可以让你去打围了。”
“是吗?”庆福有些兴奋,但也有些紧张。
莫大叔背上猎枪,招呼说:“英妹、庆福,该走啦!”然后他推门走了出去。庆福和英妹连忙跟了出去。他们出了镇子,向南山走去。
太阳终于跃上东山,把万缕金光洒在阿里河镇上。莫大叔三人披着霞光走上山坡,来到一片开阔地。莫大叔停住脚步,向四周看了看,似乎很满意,他把猎枪递给庆福,然后走开二十多米,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红皮圆萝卜,在手里掂了两下,又看了一眼庆福,见他已做好准备,便一扬手把萝卜抛向空中。
那个萝卜在空中划了个弧线向下落去。就在它落到离地面一人多高的时候,包庆福手中的枪响了——只见那萝卜颠了一下,落在雪地上。
英妹高兴地跑过去,捡起那个萝卜喊道:“打中了!打中了!”然后,她把萝卜抛给父亲。
就这样,莫大叔扔了三次,庆福打了三枪,枪枪命中。庆福尽力掩饰着内心的高兴,走到大叔面前。莫大叔拍了拍他的肩膀,很认真地对他说:“庆福,从今天起,你就可以去打围了。记住:子弹是猎人的本钱,要让每一颗子弹都不白扔。这一阵子我让你练枪用了不老少子弹,就是为了你以后不白费子弹!好啦,英妹,咱们该回去了。祝你包大哥今天好运气吧!”
“爹,让我跟包大哥一块堆儿去吧!”英妹不想回家。
“不行!今天他只能一个人去。这是咱们的规矩!”莫大叔说完之后便转身向山下走去。
英妹犹豫一下,把干粮袋交给庆福,又多给他几发子弹,然后转身向山下跑去。
庆福望着莫家父女的背影,一股感激之情在心中升起。他背起猎枪,系好干粮袋,转身向山里走去。
他曾经跟着莫家父女去打过几次猎。莫大叔在家让他练枪,可上山并不让他摸枪,只给他讲解如何识别动物的足迹,并给他介绍在山里打猎的经验。当时,他曾觉得莫大叔有点信不过他。现在他才理解老猎人的一片苦心。
为了寻找猎物,庆福离开山路,踏着一尺来深的积雪,走进树林。他希望自己能遇见一只狍子,然后一枪把狍子打死。一定要打在头上。他想象着自己拖着一只大狍子回到莫家门前的情景。然而,一上午的时间过去了,他连一只野鸡都没碰上!
天空中不知从何时起布满了灰云。庆福掏出干粮,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他看见前面有一个大树墩子,走了过去。刚要往上坐,他忽然想起莫大叔的话:这是山神爷的座子,千万不能坐,要不然会倒霉的。若在平时,他并不忌讳这个,但是今天他需要好运气啊!他犹豫一下,还是站着吃完了干粮。然后又吃了两把干净的雪,继续寻找猎物。
此时,他已不再期望能打到一只狍子了。对他来说,能打到一只野鸡或野兔就很满足了。只要不空手回去就行。他用企盼的目光四处张望着。
忽然,他发现对面的山脚下有两个黄色的东西在动。他揉了揉眼睛——没错,那是两只狍子!他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他告诫自己要沉住气,便从树林里悄悄绕过去。当他走到树林边上时,那两只狍子已经绕过山包,往前走了。他也绕过那个山包,只见那两只狍子正在慢慢地穿过一片白雪皑皑的沟塘。他估计了一下距离,觉得不在有效射程之内,便又沿着树林边绕过去。然而,他刚走下山坡,就被狍子发现了。那两只狍子一前一后撅着小白屁股跑走了。他不甘心地在后面追着,但狍子很快就消失在山林后面。他又追过好几个山包,但没能再见到狍子的身影。
他觉得既疲劳又恼火,便靠在一棵大树上。他真想冲着大树开两枪,但他记起大叔的话,要珍惜子弹。他还想起大叔以前说过的话,当个好猎手,不仅要枪法好,还要有耐性,能吃苦,最重要的是熟悉动物的习性。他拍了一下大腿,对自己说,找找脚印嘛!莫大叔每次进山打围不都很注意查找脚印嘛!
他走进一片树林,尽量模仿着大叔的样子,不时低头查看雪地上的各种足迹。忽然,有两行野鸡的脚印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弯下腰去仔细查看。根据那痕迹边沿的形状和痕迹上的浮雪,他断定这是两行很新鲜的脚印。他端起猎枪,小心地沿着脚印向前走去。那脚印中断了两次,但都被他在前面找到了。他一直跟踪了三四百米,终于在前面的雪地上发现了两只正在觅食的野鸡。他把枪举了起来,但野鸡听到动静,扑棱棱地飞了起来。他来不及犹豫,立即扣动扳机——随着一声枪响,那只母野鸡一个跟头栽到了雪地上。他连忙奔过去,一把按住那死野鸡,生怕它再跑掉!
有了猎物,他的腿也有劲了。他走出树林,按着自己来时的路往回走。但走了一会之后,他就找不到自己来时的脚印了。此时,天色已是灰蒙蒙的,无法分辨东南西北。他拼命回忆自己来时的方向,但是在追狍子时绕过几个圆圆的山包,记不准方向了。他看着前面的山包眼熟,便走了过去。但走了一会,他又觉得另一个山包边上的路好像也走过。这时,他才意识到这些山包的样子都差不多。眼看天色越来越黑,他的心里不禁有些发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