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颠倒的唐晖(第4/7页)
“来得够早呀!”杜春晓坐在旧沙发上,将烟头摁灭在茶几腿上。一副塔罗牌,已整整齐齐放在案头,像个精美陷阱,只等猎物上门。
然而她没有给唐晖算命,却是摆了两张照片在他跟前,说道:“她们是同一个女人,百乐门的小胡蝶,自古红颜薄命,所以她现在……不见了。”
唐晖将两张照片放在一起对比,一张像是直接从舞厅门口撕下来的红牌舞女大头像,另一张便是他帮杜春晓洗出来的街头游行照片。里头面目不清的女子还是一副奔跑姿态,只是细看之下,觉得含糊的五官也已扭曲成仓皇的神色。
“唐先生对这个美人儿可有什么印象?”杜春晓慢吞吞地啜了一口冷掉的咖啡。
“没见过,这样的美人,我见过就一定有印象。”唐晖摇摇头,将照片推回去。
杜春晓又喝了一大口咖啡,甜苦气直冲喉管:“怪不得我姆妈讲,上海男人不但小家子气,还特别不老实,原是真的!”
他没有回应,却对夏冰笑了一笑。
“话说,她给你暖被窝也不是一回两回的事了,怎么就只当不认得呢?虽说用你那台相机拍的照片糊了,可另一张却是毕清肆爽的呀。啧啧啧,怪道人家说长相好的男人薄情。”杜春晓不依不饶,当场拆穿唐晖的“西洋镜”。
唐晖只得抓抓头皮,笑道:“我跟淑梅的事是老早以前的,哪里晓得她如今失踪了,想是回老家了吧。”
杜春晓刚要接话,却被夏冰抢下:“真是奇了,你跟百乐门的大班倒也口径一致。”
他当下掩掉了“正是燕姐把你出卖给我们”那一句,只等看唐晖如何应付。
唐晖苦笑一下,从茶几上的一叠塔罗里抽了一张,丢在桌面上——女祭司。
关淑梅那张巴掌大的面孔仿佛正向他逼将过来。
“你莫要动。”
她总是按住他的胸口,骑着他,用唇瓣轻咬他的耳垂,两只桃子一般圆熟的乳房上下摆动,仿佛随时会流出蜜汁。他当初便是浸泡在她的蜜汁里,才会变甜变酥,理智被全盘推翻。那时他几乎没有一日不宿在她的住处,每天凌晨两点到百乐门门口接她下班,夜再冰凉如水,都浇不熄热情。有一次碰上邢志刚的车子缓缓从身边经过,车窗里那张绷紧的面孔转向他,眼神如蛇信舔舐神经,令他无端战栗。
“不要再打她的主意,她不是你要得起的。”
邢志刚一句话,将他牢牢锁住,欲望竟奇迹般地被对方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击碎。只是出于男人的尊严,他没有退缩,反而要她要得更勤,直到对方心满意足地讨饶才肯放过。即便如此,他和她心里都清楚得很,这种“露水情缘”到底不会长久,还未等到邢志刚正式找人过来警告,他便主动撤退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在这个辰光认得了上官珏儿——那能轻易要男人性命的上官珏儿。
咚咚!
杜春晓终于不耐烦起来,敲了敲桌面道:“那唐先生可记得关小姐交往过其他什么人?你最末一次见她是何时,在何地?”
“半年前我与她分手,之后只一起喝过一次茶,便再也没见过。你也晓得,我一个穷记者,实在养不起这样的女人。”
“可牌告诉我,是唐先生一直用关小姐的钱啊。”杜春晓扬了扬那张“女祭司”,“你看,女人做主,女人承担未来,只可惜明月沟渠,白费心思了。”
唐晖这才面色紧张了起来,似有一把剪刀将他的心尖铰下了一块,那种痛由内而外缓缓蔓延,起初不觉得,下意识地摸一下,才发现满手鲜血。他晓得,这份情,大抵是永远都在的。
杜春晓送唐晖出门,走出石库门的辰光,嘴里的牙签还叼着,短褂领口的纽扣也松着。唐晖觉得她稀奇,便多看了几眼,她笑道:“你心里又有人了?”
“是。”他不否认,这份坦诚令他双眸如星,气势逼人,杜春晓不由得有些喜欢上他的多情。有些男子,爱一百次都视作“真心”,不像另一些,永远拿女人当游戏里的棋子。
“我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女人喜欢你了。”她莞尔。
“我自己也知道。”
他毫不掩饰,孩子气地仰起头,阳光落在他额上,眉毛都镀了一层金,暴露出他迷人的稚气。她这样看他的侧影,极想认真为他占一占牌,拿些真本事出来。可唐晖的未来,如他的过去一般深不可测,她于是对他的秘密有了浓厚兴趣。
“从明朝开始,不惜一切代价跟踪唐晖,没必要再做其他多余的事。”
杜春晓对夏冰下了一道死命令,只是所谓“多余的事”,已决定由她自己去做。
4
米露露吐得死去活来,像吞了一条活章鱼,将五脏六腑都搅烂了。不知为什么,当晚的兑水威士忌竟也压不住了,将她烧得面红耳热,大抵是“小日脚”来了,半瓶便被打倒,亦算破了记录。她少不得想念起小胡蝶来,她酒量差到极限,于是练就了一套超凡的“推酒功”,竟屡战不败。她们两个还要好的时候,小胡蝶亦曾承诺要教她,结果来不及兑现便已拳脚相向,女人的友谊便是这么不牢靠的。
她一面吐,一面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在刺扎皮肤,以为是内衣上的钢丝圈,便抬手去整,却摸到一个硬硬的长方块,方记起是秦爷走前塞进里头的一沓钞票。她将它掏出来,用力吸了一口新鲜空气。一只手搭上她的左肩,唬得她寒毛竖起,遂回头去看,竟是燕姐。
“进去坐一歇,等下邢老板有话讲。”
“哦。”她胡乱应了一声便往里走,心里已有了七八分底,铁定是为了那小骚货的事体,要逼问到每个人头上来,尤其她的“仇家”,必定是不肯放过的。
一想到邢志刚,米露露心里便发慌。他对她这样的红牌,面上永远都是柔的,嘴角保持向上的弧度,仿佛那里便已兜着他的心肝了,但她晓得他的骨血仍是冷的。她刚从湖南过来上海的辰光,在百乐门卖雪茄,浑身上下都是土的,只是前凸后翘很惹眼,少不得要被客人捏几把。某日,邢志刚将她叫到办公室,只问她愿不愿做舞小姐,她迫不及待地点头。他笑了,说:“你只一样还未达标,要赶紧补起来。”
她起初还听不懂是哪一样未达标,直至邢志刚把保镖旭仔推到她跟前。旭仔是广东人,在那边一个赌场出老千被抓,原要砍下一只手的,亏得他头脑机灵,连夜躲在粪车里逃出,流落上海。旭仔不难看,只是一条肉疤从左额角蜿蜒至嘴唇右边,异常触目。除此之外,他依旧是个漂亮男子,身材短小精干,头发梳得整齐油滑,领带还用珍珠别针固定着,与其他几个浑身酒臭的大个头不一样。旭仔有些难为情,但似乎已做好准备,她头皮即刻发麻,晓得要承受什么事,于是急道:“这个我自有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