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特殊虫案:《人体蜈蚣》

案件提供者:韩飞

性别:男

年龄:37岁

任职单位:南明市公安局法医中心首席鉴证法医

1996年10月1日,早上9点半,在海角市人民医院后山的大榕树下发生了一宗恐怖命案,当时负责处理该案的是南明市的法医韩飞。因为韩飞当年是南明市公安局法医中心最优秀的青年鉴证法医,耐不住年轻气盛,立马接下了案子。本以为能轻易破案,直到他带着工具箱抵达案发现场才被彻底惊呆。他打着手电筒往大榕树照去,结果他吓坏了,因为树上挂着一具捆了粗麻绳的尸体。冷风一吹,尸体还会轻轻摇摆。

韩飞盯着悬挂在树上的尸体,尸长初步估计172cm。从骨架结构上来分析,被害者是一名女性。而且女尸全身上下布满了古怪的刀口,每一刀的深度完全一样,简直就像一件艺术品。然而,经过仔细观察后,韩飞把自己的脑袋向右侧微微移动,发现这具尸体居然被雕刻成了人体蜈蚣。

韩飞很快恢复镇定,他安排同行的警员全都戴好白色手套,一个人爬上树把绳子割断,另外三个人负责把尸体缓缓放到平地上。在解尸过程中,为力保不破坏尸体的完整性,每一步都格外小心。

四个警员合力才将女尸弄下来,尸体放在铺好的裹尸袋上,准备进行尸检工作。

韩飞先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尸体,又把手电递给一名警员说:“替我照明!我要给尸体解剖!”

那个警员接过手电筒,忍不住问道:“韩法医,按照流程,解剖不是应该回法医中心吗?”

韩飞蹲下身子,打开脚边的法医工具箱,拿出一把手术刀,冷然道:“你懂什么?我告诉你,这具尸体根本不可能带回去解剖,你敢保证在途中尸体不会毁坏?我仔细检查过雕刻痕迹,尸体移动幅度太多或者颠簸过头,均会散成碎肉!”

那个警员被韩飞吓到了,低下头说:“韩法医,对不起,我不该多事。”

韩飞并非小气之人,指着尸体上的刀口道:“没关系,我怀疑雕尸者是一名资深法医!”

如此结论一出,把在场的警员惊个不轻。倘若真是资深法医犯罪,那手法该多么完美无瑕?犯罪后甚至能抹去所有犯罪痕迹,说是天衣无缝都不为过。但韩飞却认为,对方的重心是其他地方,只是目前还没发现而已。

韩飞定了定神,又继续讲解道:“这是一种惯用手法,凶手把尸体悬挂起来,能够规避掉大部分无法飞行的虫类,如昆虫和蚂蚁等虫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啃食腐肉。如此一来,没有太大的虫类竞争,不会加快尸体分解速度,而上面的蝇蛆会因互相争夺空间掉落,掉落后因无法食尸,被迫提前化蛹,会导致死亡时间推断出错。”

韩飞把死者的眼睛翻开,发现有角膜浑浊迹象。因为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混浊呈灰白色,最后不能透视瞳孔。随着死者死亡时间越长,情况则越重。眼下的混浊程度已经达到中后期,死者至少死亡超过24小时。

而且,韩飞还成功地在尸体表面发现,尸体衍生出了明显的尸绿,腐败气体和硫化氢跟血红蛋白结合后,会生出绿色斑点。尸绿常见于人死后24小时,随着腐败程度进阶,尸绿会扩散到整具尸体。

韩飞将采集到的尸虫标本带回海角市法医中心进行鉴定,很快出了鉴定结果。那些从女尸体内提取出来的蛆虫已经完全发育到幼虫阶段,也被称为蛹前期,还有少部分已经化成黑蛹。黑蛹表示刚化蛹不久,倘若时间越长,蛹的颜色则越深。大部分化为黑紫色,属于丝光绿蝇的特征,表明死者死于昨晚22时30分。

韩飞确定死者被害时间后还需要确认昆虫种类。经过检测,发现是一种蝇蛹,大致归属于麻蝇科。目前还无法确定是何种类别,因为每种幼虫的特征都不相同,必须等到蛹孵化才能判断种类。

韩飞此刻就在等待一只头蛹刚刚破壳的虫诞生,但破案时间过于紧急,他决定提前为虫脱壳。韩飞把虫蛹放入装有保温盒的容器中,拿出标本钩轻轻地戳穿外壳,里面很快便露出一头成蝇,通体为淡白色,双翅微微卷曲,时刻有起飞的迹象。

韩飞见状,立马拿出昆虫针刺穿其胸腔,并将之死死固定住。他又将一旁的生物显微镜挪到面前,调整好焦距后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观察了好一阵子,从柜子里找出一本书,书名是《蝇类百科大全》,一边翻书一边锁定蝇类。

过了十几分钟,韩飞总算在自己带来的工具书中找到了一种最特别的蝇症异蚤蝇,属于蚤蝇科的一种。蚤蝇科绝大多数是小型尸虫,成虫的长度能达到0.75~8.0cm,为暗黑色、灰褐色或者淡黄色。头部略小,着生位置低于胸部,侧面类似骆驼背。触角有3节,端节大,位于背部末尾。后腿发达,翅膀透明,尾部能喷出强硫酸。

蝇症异蚤蝇常年出没在公共场所或者深山野林之中,喜欢食腐败物质,几乎任何腐物都能食之。诸如腐烂植物、强行捕食同类、异样寄生在人体或动物表面,携带蝇蛆病毒,会引发人类心脏衰竭。

这类虫子的产蛹期为6小时左右,幼龄期3小时。以此为推断依据,能够推算出受害人的死亡时间是9月30日晚上8点30分。而案发地点极有可能是在公共厕所,此案属于典型的移尸案件。

随后,韩飞立马跑去公安局找当时的刑警队队长邓凯。邓凯听罢,根本不太相信,认为韩飞是在胡扯,嘲笑韩飞靠一只小小的虫子破案,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倘若真能如此,还要刑警干啥?

韩飞认为自己的职业受到了侮辱,二人险些动手打起来。后来,还是局长下令,邓凯无条件配合韩飞展开搜寻工作。邓凯派遣大量警员在附近公厕搜索,一大批人接连找了三天都毫无所获。

邓凯再次对韩飞产生质疑,向局长申请换一个法医来配合搜证行动,结果自然遭到拒绝。

次日清晨,韩飞约见邓凯吃早餐,说是要商讨人体蜈蚣案的案情。

韩飞坐在邓凯对面,边吃着包子边说:“我在刑侦这块没你专业,可能走入了误区。”

邓凯也不是小气之人,喝着冰豆浆,也主动提出自己的看法:“站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凶手无疑是在炫耀一种能力,把一具尸体用最具艺术感的方式呈现出来,而且咱们还未必能抓到这家伙,赤裸裸地炫耀力量!”

韩飞很认可地点点头,接茬儿道:“不错,从凶手那精湛的刀工来看,确实是在刻意炫耀,而且作案手法干净,丝毫不拖泥带水,绝对是一个解剖高手所为。我仔细研究过那刀法,简直太神了,人体蜈蚣快赶上法医中心那几具尸体标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