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 皇帝的礼物

古特曼开了门。他那张胖脸上堆起愉快的笑容。伸出一只手来说:“啊,请进,先生!多谢光临,请进。”

斯佩德跟他握握手,走了进去。那小子跟在他后面。胖子关上了门。斯佩德把那小子的两把手枪从口袋里掏出来,交给古特曼。“拿去,你不该让他带着这个满街乱跑,会害了他的。”

胖子开怀大笑,接过手枪。“好,好,”他说。“这是怎么回事?”看看斯佩德,又看看那小子。

斯佩德说:“一个送报的瘸子从他身上把枪劫走了,我叫他把枪交出来。”

脸色惨白的小子从古特曼手里接过枪,塞进口袋。他一声不吭。

古特曼又哈哈大笑起来。“老天哪,先生,”他跟斯佩德说,“你真是个值得交朋友的家伙,一个奇人。请进,坐吧,把帽子给我。”

那小子从房间右面一扇门里出去了。

胖子把斯佩德安顿在桌旁一张绿色绒面椅子上,敬他一支雪茄,替他点上火。然后调好兑上苏打水的威士忌,一杯递给斯佩德,自己拿了一杯,坐下来面对着斯佩德。

“先生,现在请允许我向你道歉,因为——”他说。

“那没关系,”斯佩德说,“我们谈谈黑鹰吧。”

胖子脑袋朝左一偏,眼睛亲热地盯着斯佩德。“行,先生,”他表示同意。“这就谈吧,”他从手上的杯子里呷了一小口。“先生,我敢说干你这一行,像你这样一个能干的人,总听到过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吧。不过这件事一定是你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最稀奇古怪的事了。”

斯佩德彬彬有礼地点点头。

胖子眯起眼睛问道:“先生,你听说过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1]吗?就是后来又称作罗得骑士会什么的?”

斯佩德挥了挥雪茄。“不清楚——我只记得在学校念历史时提到过——十字军的事。”

“很好,你记不记得有位苏里曼大帝[2],一五二三年把他们赶出了罗得岛[3]?”

“不知道。”

“得,先生,他把他们赶出去了。他们就在克里特岛[4]上定居,在那儿住了七年。到一五三○年,他们说服查理五世皇帝[5]给了他们”——古特曼伸出三个胖胖的指头数着——“马耳他岛,戈佐岛[6]和的黎波里[7]三个地方。”

“唔。”

“一点不错,可是有这么个条件:他们每年得向皇帝进贡,贡礼就是”——他伸出一个指头——“一只鹰,以表明马耳他岛仍属于西班牙。而且一旦他们离开马耳他岛,这岛屿仍旧得归还西班牙,懂吗?要知道,皇帝虽然把岛给了他们,可是一旦他们用不着这个岛了,却不能把这个岛卖掉或者送给他人。”

“唔。”

胖子回头看看那三扇紧闭的门,把椅子拉得靠近斯佩德一点,压低嗓门,声音沙哑地悄悄说:“你对当年骑士会那笔无法估计的财富有点数吗?”

斯佩德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富裕。”

古特曼宽厚地微笑。“挺富裕,先生,这话说得太轻了。”他那耳语似的声音更加轻了,而且显得更加愉快满意。“他们是豪富,先生。你想都想不到的。我们任何人都想不到。他们掠夺撒拉森人[8]多少年了。他们抢到不知多少金银财宝、绫罗绸缎、象牙——全是东方的精华中的精华。那就是历史,先生。我们都知道,对他们说来,对圣殿骑士[9]来说,圣战多半只是一种掠夺而已。现在再说查理皇帝,既然他把马耳他岛给了他们,而他要的唯一租金只是每年进贡一只微不足道的鹰,这只是种象征性的租金罢了。那么,这些富贵无比的骑士想用某种方式来表达他们对圣上隆恩的感激,岂不是人之常情吗?对,先生,他们正是这样做了,他们想出了一个巧妙的主意,第一年进贡给查理皇帝的不是一只活的微不足道的活鹰,而是一只光灿灿的金鹰。包装的箱子从上到下都镶嵌着精致名贵的珠宝。而且——别忘了,先生——他们有的是上好的珠宝,那是亚洲最名贵的珠宝。”古特曼不再悄声说话,他那双狡猾的黑眼睛打量着斯佩德那张毫无表情的脸,胖子问道:“怎么样,先生,你对此作何感想?”

“我不知道。”

胖子洋洋得意地笑了。“这些都是事实,历史事实,不是学校课本上的历史,也不是威尔斯先生[10]的历史。然而的的确确是历史。”他探着身子。“十二世纪以来的骑士档案至今还在马耳他。当然,档案不是完整无缺的。不过里面至少有”——他伸出三个指头——“三处提到这只镶有珠宝的鹰,而决不可能指别的东西。德拉维尔·勒鲁的《圣约翰骑士团档案》里头就有一处提到它——当然不是直截了当地提出来,不过仍不失为一个证明。还有那没有发表的——因为作者没写完就死了——保利[11]的《圣殿骑士的起源及组织》一书的附录里,有一段明白无误的叙述,提到我讲给你听的这段事实。”

“不错。”斯佩德说。

“不错,先生,这只一英尺高的镶嵌珠宝的鹰是由土耳其奴隶在圣安格鲁的城堡里制作的。完工之后就交给骑士团首脑维利埃·德亚当,准备送到当时在西班牙的查理皇帝那里去。他把鹰装在一只大帆船里,请一个不知叫科米埃,还是叫科维埃的法国骑士驾驶这船,他也是骑士团的一员。”他又压低嗓门悄悄说,“这鹰根本没有运到西班牙。”他抿嘴笑笑,问道:“你听说过红胡子巴巴罗沙·卡拉定[12]吗?没有?他是当时一个有名的海盗船长,在阿尔及尔一带劫掠。嘿,就是他抢走了骑士的帆船,抢走了这只鹰;这只鹰就落到了阿尔及尔。这是事实。这个事实在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丹从阿尔及尔寄出的一封信上有记载。他写到这只鹰在那儿放了一百多年,后来被弗朗西斯·维尔尼爵士带走了。这人是一个英国冒险家,他曾经和阿尔及利亚的海盗一起混过一阵子,也许他并没带走。可是皮埃尔·丹认为他把鹰带走了,我也这么认为。

“弗朗西斯·维尔尼夫人写的《十七世纪维尔尼家族回忆录》里并没有提到这只鹰,这是可以肯定的。我曾经看过这本书。而且可以肯定一六一五年他死在墨西拿[13]一所医院的时候,这鹰已经不在他身边了。因为他那时已经穷得一文不名。不过,先生,无可否认,这只鹰确实落到了西西里,并且一直在那里。维克多·亚马多二世[14]一七一三年登基以后,就落到他手里。他退位后在尚贝里[15]结婚时送给妻子的礼物中,有一件就是这只鹰。这又是一个事实,先生。《维克多·亚马多二世王朝轶事》的作者卡罗蒂已经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