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丑恶万分的人际关系

那是昭和二十二①年六月底的事。歌川一马邀我前往日本桥一家名为“坪平”的小餐馆碰面。坪平的老板坪田平吉,以前是歌川家的厨子,平吉的妻子照代则负责跑堂。一马的父亲歌川多门性好女色,虽然已有妻妾,却仍和风尘女子牵扯不清,甚至连女服务生都招惹。照代女士长得清秀可爱,自然难逃魔掌,听说她和坪平结婚时,一马的父亲还给了他们一笔开店资金。因为一马家位于东京的宅邸毁于战火,所以他每次上京都暂住坪平那儿。

“其实,我有个不情之请,想邀你这个夏天到我家暂住。”

一马家位于交通极为不便的深山中,下了火车后,换搭公车得爬个六里②山路,下车后还要步行将近一里才到。正因为地处偏僻,战时我们几名文坛好友曾经疏散至他家避难,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他家开酿酒厂,还能顺便品尝美酒。

“不如打开天窗明说好了。这月初望月王仁那家伙突然来访,后来丹后弓彦和内海明也陆续前来,说是我妹妹珠绪写信邀他们避暑。正因为是你才敢家丑外扬。珠绪这家伙今年春天刚堕胎,她不肯说孩子的爹是谁,也没人知道,加上我一个月几乎有一半以上都待在东京,就算想管也管不到。如你所知,望月是个粗暴、无礼又粗俗的家伙;丹后弓彦表面上有如英国绅士翩翩有礼、一本正经,其实骨子里傲慢自大,根本是个阴险乖僻的伪君子。只有内海明给人的感觉稍微好一点,可是他那驼背丑样,根本没啥魅力吧?三个人聚在一起总是吵个没完,可是珠绪却觉得有趣,邀他们到家里做客,要是我才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只见他们互相揶揄、蔑视,那驼子还常常气得将餐盘摔到地上呢!他们之间根本老死不相往来,我要是发了几句牢骚,肯定没办法清静地好好看本书吧!

“这些话我没向任何人提过。大家都是之前因战事前来避难的旧识,而且东京这边的店家也歇业,不如一起避暑如何?我看他们巴不得有人加入,我也算是求得解脱。虽然只是想排遣寂寞,不过要我和那些家伙同住一个屋檐下,真的快窒息了。对了,我还邀了木兵卫、小六他们,当然最希望你能来。其实木兵卫和小六都答应了,决定明天早上一起出发呢!”

“宇津木小姐也会同行吗?”

“当然,胡蝶小姐也会来。她还特地为此暂停夏季公演呢!”

知名女作家宇津木秋子目前和法国文学家三宅木兵卫交往,她是一马的前妻。他们是在十分理智的状况下分手,加上又是文坛同好,因此分得还算干脆。不过问题不是出在一马身上,而是望月王仁这家伙。避难时,还是一马元配的宇津木秋子便和木兵卫过从甚密,战后回到东京时,两人经过协议,一马答应离婚。他本来就拿任性的秋子没办法,因此对这段夫妻之情也没什么留恋。

秋子是个非常多情的女人。避难时勾搭上王仁,后来王仁这家伙又招惹放荡不羁的珠绪。出身乡下、又当过女服务生的多情秋子,看清自己只不过是他的饭后甜点,于是选择和木兵卫在一起,但心里还是眷恋王仁。王仁是当红作家,傲慢无礼、粗野狂妄的他,让野性派的秋子着迷不已。犹如人偶般美艳的秋子,拥有难以抑制的冲动性格,此趟前往山庄,肯定会和王仁旧情复燃。木兵卫这家伙理智聪明,一介翩翩学者风范,居然被女人耍得团团转,不过听说他也憋不住心中熊熊妒火,居然答应一马的邀请,真是愚蠢至极。

虽然此次邀约理由诚如一马所述,不过总觉得,一马之所以策划此次度假,似乎另有隐情。可想而知,目标当然是胡蝶小姐。他最想邀请的对象其实是胡蝶小姐。

明石胡蝶是位女星,也是剧作家人见小六的妻子。浑身散发女人味,有着性感丰腴身材的她,最讨厌像王仁那种火暴浪子,欣赏知性派文弱书生。像人见小六,个性别扭,猜忌心又重,虽然待人还算亲切,倒也称不上好相处就是了。胡蝶小姐对一马颇有好感,要是一马积极一点的话,也许她会抛弃小六,选择和一马在一起。

那时的一马很懦弱,才会让宇津木秋子和三宅木兵卫在一起,被不再眷恋的女人抛弃,黯淡心情随着战争结束而烟消云散。小六和胡蝶随后也成为一对了。那时的他与其说是孤单,倒不如说是强迫自己拿出勇气,目送心爱之人远去,将自我封闭于孤寂中。

每隔一两个月来东京时,世事变迁总带给他心中无比冲击。记得去年春天时分,他和现任妻子彩华夫人相识。听说彩华夫人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学作诗,身为文坛主流派鬼才的歌川一马,对于文学少女而言,自是颇具魅力的中坚诗人,那时她以朋友身份造访过一马三四次,当然彩华夫人学诗一事只是个幌子,其实她根本就是个与吟诗作词无缘之人,因此自学校毕业后,就没再造访过一马。

去年重逢时,彩华夫人正和一位叫做土居光一的画家同居。虽然他的画被赞许极富幽默感,他也有鬼才之称?不过我却不以为然。充其量只是在类似超现实主义构图上,随手抹些充满感官、煽情又挑逗的色彩,毫无孤独或凛冽的虚无感,坦白说只是个取巧商人,一个投时代所好、莫名其妙被吹捧出来的名人。不论画作本身还是创作态度都很商业化,加上名人光环,虽然战后是画家最艰苦的时期,他还是通过杂志社以及文坛人脉,借插书赚进不少银两,因此他那自诩鬼才的幽默画风也得以流传。

一马的个性与他完全相反,性格极度压抑,不知是否因为时代转变让他有所觉醒,要是我被老婆戴绿帽,肯定会翻脸,可是他却表现出从未有过的执拗和决心,被老婆吃得死死的。

不过彩华夫人真的是个美人胚子,给人一种出众的感觉。彩华这名字取得真好,个性奔放、天真烂漫。但不喜被束缚的她,居然能接受顽固、正经八百、个性与她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一马,说这种女人天性放荡也不为过。总之她最厌恶“贫穷”二字,虽然土居光一靠插画为生,比起一般画家,收入不算太差,可是随着物价水涨船高,连双绢靴也舍不得买给她。相较之下,原本就是富家少爷的一马,家中经营酿酒厂,拥有数十万町步①山林地,就算不是出于己愿,台面下也会有大笔钱财进账。每次一马上京时,都是从金库随手抓叠钞票,当然也丝毫未觉一叠叠钞票正逐渐减少。感觉抓一叠七八万的钞票就像抓团鼻涕纸似的一马,在这百业萧条时局,喜欢上嗜吃美食、一身华服的拜金女彩华夫人。她倒也干脆地甩了土居光一,嫁给一马。那是去年晚秋时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