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死了两次的人

星期三早晨八点钟,沃恩警官和地方检察官艾萨姆驱车进了布雷德伍德,虽然疲惫,却很高兴。跟他们一道的是来自美国检察院的一个男人。坐在后面的是珀西和伊丽莎白·莱因,两人脸色阴郁,一副反抗神色。

这两个英国贼被押解前往米尼奥拉。当他的部下比尔副官挥手跑过来、快速说着话时,警官正舒舒服服地伸展双臂。胜利的表情从沃恩的脸上消退了,代之以焦急之色。艾萨姆听了亚德利教授关于全部事情经过的留言后,焦躁地骂着。

“他妈的我们怎么办?”

沃恩急促地说:“跟上他们,那还用说!”说着,立刻爬回到警车里。地方检察官擦擦他的秃顶,忍着劳累跟上来。

在米尼奥拉的飞机场上,他们得到了亚德利的消息。教授那天早晨六点租了架飞机,飞往西南方向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十分钟以后,他们已经在空中,坐在一架大功率的三引擎飞机的机舱里,朝同一个目标飞去。

当他们疲惫地走进阿罗约时,已是下午一点三十分。飞机停在村外四分之一英里处一块牧场上,接着他们步行朝镇公所前进。一个穿蓝色斜纹粗棉布服的人坐在屋前的台阶上,脚下放着把破扫帚,平静地打着鼾。听到警官的咆哮,他一骨碌站起来。

“你们打纽约来?”

“是的。”

“名叫沃恩,呃,艾萨姆,或是什么的?”

“是的。”

“有张纸条是给你们的。”看门人张开他的大巴掌;巴掌里,皱巴巴的,又脏,又潮,但仍完整的,是亚德利教授的纸条。

他们默默看了教授的信,然后把纸条翻过来。只见埃勒里潦草地补充写着:

亚德利的短笺不言自明。我已到过简陋小屋,那儿可怕得一团糟。尽快随往。

棚前绕行的脚印是我的——另一双……你们自己推想吧。快点,如果你们想见到收场的话。

奎.

“已经发生了。”艾萨姆叹气。

“奎因先生什么时候离开这儿的?”沃恩咆哮着。

“大约一点钟,”看门人回答,“哎,发生了什么事,先生?我看你们这么东奔西走的。”

“快,艾萨姆,”警官低声说,“带路。我们得先去看看那个简陋小屋。”

他们兜过那个拐角,丢下看门人瞪眼摇头。

简陋小屋的门关着。

艾萨姆和沃恩费力地爬过倒钩铁刺围成的篱笆。“不要打那些脚印上走,”警官立即说,“我们来看看……那些迂回的脚印,我想是奎因的。另外那些——”

他们站着不动,目光追随着埃勒里一个多小时前注意到的那排脚印。有两整路由同一双鞋踩出的脚印;除了埃勒里的脚印外,再没其他。这两排脚印界线分明:一排从篱笆直通向简陋小屋的门;另一排则呈现弧形。在铁丝网另一边,岩石地面让脚印无法留下印迹。走近小屋的脚印比离开的脚印深;右脚印比相应的左脚印深。

“跛子的脚印,”沃恩咕哝着,“那第一排脚印——古怪。”他在两排脚印旁朝前走,打开了门,艾萨姆跟在后面。

两人惊恐万状地盯着眼前的情景。

在门对面的墙上,一具男人的尸体像一件战利品般钉在粗削的圆木上。它没有头,双腿被钉靠在一起。从穿着的血淋淋的破烂衣服——那个假山民的破烂衣服——来看,正是那不幸的小学校长的尸体。

血滴到了石头地面上,溅到了墙上。这简陋小屋,艾萨姆以前来访时是那样清洁舒适,现在看起来像一个屠宰场。草席上斑驳地分布着深色的红点,地面上到处是红色的血纹和污斑。桌面上通常放着的东西被一扫而光,坚固的旧桌子被当成一块写字板,用血写着的一个巨大字母——正是克罗萨克复仇的熟悉记号——一个大写的T。

“天哪,”沃恩嘟囔道,“真让人恶心。我想,如果我抓着他的话,我会徒手勒死那食人者,才不管犯不犯法。”

“我要出去,”艾萨姆声音嘶哑地说,“我觉得——头晕。”他蹒跚着穿过门道,靠在外面墙上干呕。

沃恩警官眨眨眼,挺直肩膀。他避开快要干涸的血潭,走过房间。他碰了碰尸体,尸体已经僵硬,小小的红色细流从手掌和脚上的钉头上渗出来。

“死了大约十五个小时,”沃恩想着,握紧了拳头。当他抬头看着钉在十字架上的尸体时,面色苍白。原本头部所在之处是一个露出肉的深红色的洞,双臂僵硬伸展,双腿靠在一起,这简直是一幅荒谬疯狂的拙劣作品。

沃恩摇摇头,摆脱脑中的晕眩,走回去。他迟钝地想到,这儿必定有过搏斗,因为靠近桌子的地上躺着几样物件,它们叙述了一段令人毛骨悚然的经历。第一样是一把沉重的斧子,柄上和刃上染着干血,显然是砍去安德鲁加·特维尔脑袋的凶器。第二样是一卷绷带,像一个平面的炸面圈,边缘磨损、肮脏,一边浸透了棕红色的液体,如今干了。警官弯腰小心谨慎地拾起那卷绷带;当他拿起时,它散了开来,令人惊奇的是,他发现,它被一种锐器切断了。是剪子剪的,沃恩推测;他向四周看看,果然,几步开外的地上,像是在极其仓促中被扔到那儿,躺着一把沉重的大剪刀。

沃恩朝门走去;艾萨姆虽说脸色苍白、憔悴,但已多少恢复过来。“这对你来说看起来像什么?”沃恩问,举着那断开的绷带卷。“天呐,你可选了个好地方生病,艾萨姆!”

地方检察官皱起鼻子,看起来很可怜。“手腕上的绷带,”他支吾着,“从上面的血迹和碘酒来看,还是一个严重的伤口。”

“你说得对,”沃恩严厉地说,“从绕的圈看,必定是裹在手腕上的。人身体上没有其他部位一圈正好这个大小,甚至脚踝也不是这样。我怕克罗萨克手腕上有点儿小伤痕!”

“或者是有过一场搏斗,或者是他在——在屠戮尸体时伤到了自己,”艾萨姆大着胆说,打了个冷战,“但为什么他要留下这绷带让我们发现?”

“这不难解释。看它上面沾了这么多血,伤口想必是早先在搏斗或不管是什么中留下的。所以他剪掉第一次扎的绷带,换上新的……至于他为什么丢下它——他离开简陋小屋时十分匆忙,艾萨姆。我认为,他其实没有什么实际危险。他留下绷带这一事实表明,伤口在能盖住的地方。袖口能藏住它。我们回里面去吧。”

艾萨姆倒吸了口气,壮着胆跟警官回到简陋小屋里。沃恩用手指了指那把斧子和大剪刀,然后指了指躺在他发现绷带地点附近地面上的一个不透明的大瓶子。瓶子是深蓝色玻璃的,上面没有标签,里面几乎是空的,原先装的大部分液体把它所躺的地面染成了棕色。瓶塞蹦到了几英尺开外。它附近躺着一团绷带,一部分没卷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