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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钟,”一个声音说。“五分钟,说不定是六分钟。他们一定动作很快而且没有声响。他甚至都没有叫一声。”

我睁开眼睛,头昏脑涨地望着一颗冰冷的星星。我正仰面朝天。一阵恶心。

那声音又说:“也许更久些。说不定总共八分钟。他们一定待在灌木丛里,就在那辆车停下的地方。这家伙很容易就吓住了。他们肯定拿了盏小灯照着他脸,然后他就晕过去了——就是吓的。这娘娘腔。”

一阵沉默。我爬起身来,一只膝盖跪地。疼痛从我的后脑勺一路涌到我的膝盖。

“然后一个人钻进了汽车,”那声音说,“等着你回来。其他人又躲起来了。他们一定猜到了他不敢一个人来。或者是他的声音让他们起了疑心,就在他们给他打电话的时候。”

我头晕眼花地用手掌撑着身子,仔细聆听着。

“没错,大概就是那么回事。”那个声音说。

那是我自己的声音。我正在稀里糊涂地自言自语。我在下意识地试图弄明白这件事情。

“闭嘴,傻瓜。”我说道,然后停止了自言自语。

远处传来引擎的突突声,近处是蟋蟀的唧唧声,还有树蛙那特有的叫声——一声声拖长了的“噫-噫-噫”。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乐意听见这些声音了。

我把一只手从地面上抬起,努力甩掉上面黏糊糊的鼠尾草汁,然后在外套的一侧上擦了擦。干得不错,值这一百美元了。我的手跳进大衣内侧的口袋里。马尼拉纸信封自然是不见了。这只手接着又跳进我自己的套装里。我的钱夹还在那儿。不知道我那一百块钱还在不在里面。估计是没了。有样东西抵着我的左肋,感觉沉甸甸的。是那把套在腋下枪套里的枪。

这真是个周到的细节。他们没动我的枪。周到得像什么似的——就像捅完一个人以后,替他合上眼睛。

我摸了摸后脑勺。我的帽子还在。我把它摘了下来——这个过程可不太舒服,然后摸了摸帽子下面的脑袋。这是颗好脑袋,我顶着它有好些时日了。它现在有一点软,有一点浆糊,另外疼得可不止一点点。不过这一记闷棒敲得还算挺轻。这顶帽子也帮忙了。这颗脑袋我还有用。至少我还可以再用一年。

我重新用右手撑地,然后抬起左手,扭动手肘,直到我能看清手表。发光的指针显示的是10点56分,其准确性取决于我的眼睛这时能够聚焦的程度。电话是10点08分打来的。马里奥特在电话里说了大概两分钟。我们出门又花了四分钟。当你真的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时间过得非常慢。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在短短的几分钟里完成许多动作。我的真的是这个意思吗?我他娘的干吗要在乎我到底是什么意思?行了,比我强的人也说过比这更没意思的话。行了,我的意思是说,这时是10点15分,差不多吧。那地方距离我们大概十二分钟的车程。10点27分。我下了车,走进那个坑,花了最多八分钟的时间东游西逛,然后爬上来让人给敲了脑袋。10点35分。再给我一分钟时间趴下,摔个嘴啃泥。我之所以摔个嘴啃泥,是因为我的下巴给刮破了。那里很疼。感觉像是刮破了。所以我知道它给刮破了。我不需要去看它。那是我的下巴,我自己知道刮破了没有。你大概是想小题大做吧。行了,闭嘴,让我想想。想什么?……

手表现在显示的是晚上10点56分。这意味着我晕了二十分钟。

一觉睡了二十分钟。不过是舒舒服服地打了个盹儿。在此期间,我搞砸了一桩生意,丢了八千美元。好吧,那又怎样?在二十分钟的时间里,你可以击沉一艘战列舰,打下三四架飞机,执行两起死刑。你可以死去,可以结婚,可以先被开除然后找到一份新工作,可以让牙医拔下一颗牙,可以做扁桃腺切除。在二十分钟的时间里,你甚至都可以起床了。你还可以在一家夜总会里喝一杯水——也许吧。

一觉睡了二十分钟。真漫长。尤其是在一个寒冷的夜晚,睡在旷野里。我开始发抖了。

我这时依然双膝着地。鼠尾草的气味开始让我很不舒服了。这些黏糊糊的汁液,野蜂的蜜就是从这里来的。蜜很甜,实在太甜了。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我牙关紧锁,勉强将那股酸水压下了嗓子眼。我的额头上渗出了大滴的冷汗,而我的身体却依然在打战。我站起身来,先是一只脚,接着是双脚,然后挺直了这时依然在微微摇晃的身子。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条被锯下来的腿。

我慢慢转过身去。那辆车不见了。空无一人的土路绵延着爬回矮丘,通向那条铺了路面的街道。左边,那道刷着白漆的四乘四路障在一片黑暗中白得惹眼。在那道灌木丛组成的矮墙外,天空中显现出一片苍白的闪光,那一定是贝城的灯火了。再向右看,贝尔维迪尔俱乐部的灯光就在近前。

我走到刚才停车的地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手电筒,用那道微弱的光束指着地面。这里的土质是红土,在干燥的天气里非常硬实,不过今天的天气并非干得冒烟。空气里这时有一点雾气,这点水分粘在地表上,足以显示出刚才停车的位置了。我可以看到那些Vogue重型十层轮胎留下的胎痕,虽然这痕迹非常细微。我用手电筒照着它们,弯下腰来,一阵疼痛让我头晕目眩。我开始追踪这道车痕。它笔直地向前延伸了十几英尺,然后突然拐向左边。它没有转弯。它直奔白路障左端的那道空隙而去,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我走到路障边,用那道小小的光束照着灌木丛。刚刚折断的树枝。我钻过空隙,沿着那条打弯的小路继续往下走。这里的土质更松软。更多的胎痕,重型轮胎的。我继续往下走,拐过那道弯,来到了浅坑的边缘,四周被灌木丛所环绕。

没错,它就在那里,铬边和亮闪闪的喷漆甚至在黑暗中也发着微光,尾灯的红色反光玻璃反射着钢笔手电筒的光束。它就在那里,静悄悄的,车灯全熄,车门紧锁。我慢慢地走上前去,每走一步都紧咬牙关。我打开一扇后门,把光束投进车里。里面空无一人。前排也是空的。发动机熄火了。钥匙用一根细链条挂在锁里。椅套没有撕破,玻璃没有裂痕,没有血迹,没有尸体。一切都井井有条。我关上车门,绕着车身缓缓地走了一圈,寻找着蛛丝马迹,但却一无所获。

一个声音突然让我怔住了。

引擎的震动声在灌木丛边响起。我跳开一步,步伐不到一英尺。我手里的电筒灭了。一支枪自动滑进了我手里。接着我看到两道车头灯的光束先是斜向上指向天空,接着又斜向下指向地面。根据引擎的声音判断,这似乎是辆小汽车。空气里此刻含着湿气,引擎因此发出似乎是心满意足的咕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