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玄不改非(十一)(第2/2页)
“好了。”
“我也算是好了。”
用的特殊墨砚,入水不化,待笔墨干透,就可以穿了,现下许多人都喜欢在自个儿衣服上书写画画,要下雨天花了,岂非不美。
大概是因为谭某人铺垫得太好,王子敬有些惊叹于对方的字,其形只能称作一般,但其意含而不露,却莫名有种锋芒剑出之感,藏锋其中,风华难掩,好字。
“疏之,你也太谦虚了。”至于字形上的欠缺,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王献之觉得即便他爹看到,也会称赞写字人的风骨。
书之一道,最难不过风骨。
谭昭:……实不相瞒,他其实是当画符来写的。
“是吗?是子敬你太客气了。”
王献之少年非常有原则,表示自己绝不会随随便便夸人,会非常珍惜这件衣服。
这样就好,应该没第三个人看见了,谭昭表示自己会同样珍惜,可他却不知道王子敬的珍惜与他理解的完全不同。
不久的以后,谭某人就会知道,王少年珍惜地穿着这身衣服,见了才华横溢的夫人,见了书法各有造诣的兄长们,见了……伟大的书圣老爷子王羲之。
但好在,这会儿他还不知道。
谭昭很快抱着衣服回了隔壁,虞韶已经回来了。
这山神自从下了山,脾气那是一天比一天暴躁,这会儿猛饮了一大杯水,脸上显有些不大痛快:“气死我了!”
“怎么了?”
“狗眼看人低,不是士族怎么了!士族了不起啊!”虞韶又猛喝了一杯,道,“你是士族吗?”
“……是。”
得到肯定的回答,山神大人更气了:“那姓贺的姓马的,都是吗?”
“……也是。”
虞韶有点儿不懂了:“你们凡人真是奇怪,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做什么还把人分作三六九等,难道这样,就会让人快乐吗?”
快不快乐他不知道,不过这种社会形态也是有原因的,谭昭选择转移话题:“谁给你罪受了?你就没还击?”
“我们山神从来不会伤害凡人的好不好!”所以他才气不过啊。
谭昭莞尔:“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此事,自然还要从虞韶跑出去想探听关于刘内史死讯一事说起。山神大人自忖生得英俊无双,难得多了个心眼乔装打扮出去,谁知道穿得过于朴素,被人当寒门狠狠奚落了一通。
“这么说,你还与人打了一个赌,有把握赢吗?”
山神大人可疑地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