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试试?(第2/2页)

林易脑子里乱糟糟的,大红在他脚下一骑绝尘,在高速公路上以最高限速飞奔。

等到回到公寓,冲了凉水澡,他才慢慢从那种怪异的情绪中冷静下来。

林易从来不是个笨的,他深谙人心,上辈子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女朋友也谈了好几个了,只是他不敢相信自己脑海里的判断。

开玩笑的吧?活了两辈子发现自己喜欢男人?

不可能啊,自己对女人硬的起来啊!

男女不忌?

林易发出一声悲鸣,捂着脑袋在沙发上滚来滚去,他觉得自己是挺有节操一个人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他要疯了!

第二天,何群来送资料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头顶鸡窝,眼圈漆黑的研究员。

“林……林研究员?您没事吧?”何群看着盯着自己,眼睛一眨都不眨的林易,小心翼翼地咽了口口水。

林易看了何群好一会,确认自己对何群没有任何想法后,默默让开了门,也就是说,自己或许只是喜欢庄城?而庄城恰好是个男的?

这个认知让林易稍微好受了点,至少自己不是没有节操的,喜欢上庄教授这样的人物,这根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好不好。

人长得好看,有共同语言,人品就更别说了,除了性别,完全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对象嘛!

“研究员,这是您要的资料,还有罗根教授让您有空给他打个电话,他找您有事。”

林易点点头,两只漆黑的眼珠还是紧紧盯着何群。

“您……还有别的事吗?”见过在林母面前的林易后,何群自认为在面对林研究员的时候胆子大了一些,但是看着现在的林易,他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大起来一点的胆子,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了回去。

“有。”林易严肃地点点头,指了指沙发的位置,示意何群坐下。

何群战战兢兢地坐了。

“我……我自己来。”看着林研究员亲自为自己倒水,他又急忙站了起来。

“坐着,问你点事?”

“您说!”

林易沉默了两秒,“算了,你回去吧。”

何群……

“那打扰了,研究员,我先走了。”何群可惜地看了一眼林研究员亲手倒的茶,他是现在走呢?还是喝一口再走?

还是喝一口吧,何群的直觉告诉他,今天不喝的话,以后想让林研究员再给他倒茶,大概没什么机会了。

他迅速拿起杯子,想要一口灌进去。

而听到耳边传来林易幽幽的声音,“如果你喜欢上一个不太可能喜欢自己的人怎么办?”

“咳咳咳咳”何群猛烈地咳嗽起来,咳出来的水溅到了沙发上,林易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他真是疯了才会见什么人都问这种问题!

“好了好了,当我没问。”

何群慢慢从咳嗽中平复下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您可以追追看,我想以您的条件,应该很少有人会不喜欢的。”

哟,这话他爱听,但,那是庄城啊!庄城!

“那个人比我优秀!而且万一告白了,他不喜欢我,会不会连朋友也做不成?”

何群一手撑在下巴上作沉思状,“那人脾气好不,待人友善不?”

“脾气很好,很温柔。”

“那您为什么不试一试?脾气好的人心都软,就算失败了,您多说两句好话,撒撒娇就可以过去了。”他妈对他就是这样的,虽然他妈的脾气并不算好。

“真的?”

“真的!”

“那试试?”

“试试!”

何群这小子平时傻了点,但有句话说得对啊,庄城脾气好啊,告别失败的话,他撒娇卖萌一番,不也就过去了,他可是还有过英雄救美的壮举呢!

头上顶着救命恩人的头衔他怕啥!

有道理!

“成!那就试试!”林易一拍大腿决定道。

想明白了,林易觉得自己气也顺了,腿脚也灵便了,脑子更加清楚了不少。

首先,他得把自己捯饬捯饬,这幅鬼模样还是不要吓到他的小庄庄了。

林易吹着口哨往卫生间走。

刷牙洗脸,剃了胡须甚至还抹了些摩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易“啧啧”两声,真帅!

随便啃了两口冰箱里的吐司,林易一边吃一边想着,等到他跟庄城成了,等到他跟庄城成了,他就让庄城教他做饭,绝对不能让庄教授和他一起啃吐司。

不过私事归私事,林易公私分明的意识还是有的,罗根教授找自己肯定是辛普森实验室的事情,他稍微填了填肚子,便去了辛普森实验室。

到了罗根教授的实验室,林易才发现今天办公室里还不止罗根教授一个人。

“您终于出现了,我还以为您得悲春伤秋好一会,才能再出现在我们面前。”林易丝毫不给自己顶头上司面子。

自己闯了祸,躲起来黯然神伤,留这个烂摊子给自己的老伙计,这办的叫什么事啊。

辛普森教授满眼红血丝,不过从他整齐的衣服和平静的神态来看,想必已经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了。

“是我的错,是我高看了自己,太冒进了。”辛普森从沙发上站起来,“林,我需要你的帮助。”

林易看着辛普森,叹了口气,“您说吧,能做的我一定做。”不得不承认,辛普森的出现让林易心中的大石放下了一半。

这个老狐狸虽然好大喜功了一点,但是他的危机处理能力,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