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绘画比赛在市郊的一所高校的美术大楼举行。
上午九点的比赛,一家三口七点多就到了。门口正在拉横幅,趁人不多,江雪梅带着两个孩子在横幅下合影留念,说要洗出来带回去挂在家里。
早餐在附近摊点买的,每人三个包子加一袋豆浆。
易晖把袋装的豆浆拿在手上研究半天,不知该从哪里下嘴,江一芒拿过去利索地咬开一个豁口,插上吸管递回来:“这儿没人认识你,别装斯文啦。”
易晖没喝过这种袋装饮品,犹豫地接过来,又观察了一会儿才凑过去吸了一口,江一芒问他好不好喝,他咬着吸管点头道:“好喝的。”
江雪梅难得见儿子夸什么东西味道好,要把自己那袋给他,顺嘴一问:“你以前不是不爱吃甜的吗?”
易晖呛着了,捂着嘴猛咳,江一芒边拍他后背边代他解释:“刘医生不是说他可能会变嘛,口味跟从前不一样也不稀奇啊。”
母女俩都是大大咧咧的性格,江雪梅轻易地接受了这套理论,让易晖进去好好发挥,出来一起去吃甜品。
这次的比赛倒也谈不上什么发挥,主题是一早就定下的,虽是现场作画,参赛者有足够时间提前做准备,大多都有具体的构思了。
再说也不是什么正规比赛,易晖知道江雪梅只是想寻个由头带他出来走走,所以并不紧张,怀着重在参与的想法走进比赛现场。
铺开画具,抬头便看见大大的“朝阳”两个字写在黑板上。也许因为是校园组的关系,周围的参赛者多从风景画入手,易晖另辟蹊径,先在画纸的正中偏右勾勒出一个人的轮廓,周身填补以透亮的光线,整张纸上没有太阳,却能看出画上的人在旭日东升时,与光芒一起走来。
重生以来,易晖在保留记忆的同时,几乎无时不刻不在受原主身体的影响,从前他虽然瘦但身体素质不错,现在三天两头感冒发烧,凉水都不能多喝。于是他理所当然地以为会继承一点原主的绘画习性,可是真正下笔后,才发现还是自己的笔法保留比较多。
画中人逆光而立,短发在微风中飘扬,被劈成千丝万缕的金色晨光从发间、肩上,每一个细小的缝隙里钻出来,擦过脸侧的瞬间,深邃的五官在皮肤上投下阴影。那人下巴微抬,身形颀长挺拔,倏忽望去,恍如神祗披光降临。
没等颜料干透,易晖就匆忙将画交了上去。
他不敢再多看画上的人一眼,生怕背对阳光下的面孔在脑中具象化,与另一张脸重合。
收拾完画具出去,本打算直接从正门与江雪梅、江一芒汇合,没成想会在校园里遇上熟人。
准确说是江一晖的熟人,一个清秀的男生,也是来参加比赛的,看见他就拼命招手:“江一晖!”
易晖充耳不闻,抱着东西埋头向前走,男生不懈地追上来,张开双臂拦住他的去路:“江一晖,你怎么不理我啊?”
易晖无处可躲,慌得头都不敢抬:“没、没有。”
幸好江一晖本来就不是个合群的人,男生以为他忘了自己的名字,自报家门说叫唐文熙,他的大学同学。
“你也真是,大学四年都没记住我的名,害我每次都要重新自我介绍,好尴尬啊。”唐文熙嘴上抱怨,脸上却笑得开怀,忽而想起什么,改口道,“哦不对,是两年半,差点忘了你大三的时候休学了。”
不知是不是巧合,江一晖身边的人都很活泼有趣,所以重生以来,遇到的人都跟眼前的男生一样善良友好。受到感染的易晖不由得松弛身体,放下戒备,与男生就刚结束的比赛聊了几句。
末了唐文熙邀请易晖共进午餐:“一起吃个饭吧,就在学校外面的小餐馆,还有几个学弟学妹也在那儿,正好咱们好久没聚了。”
易晖自是推拒,说妈妈和妹妹还在外面等他。
“那就一起啊。”唐文熙热情道,“反正人不多,坐得下。”
易晖畏惧与陌生人相处,正绞尽脑汁回绝,有个人从不远处的快步走来:“不就拿个东西吗?怎么去这么久。”
是来找唐文熙的。易晖松了口气,打算趁乱溜走,谁知唐文熙铁了心要留他吃饭,不由分说逮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前推:“成轩,这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我们班上的美术天才,江一晖。”
听到对方的名字,易晖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更不敢抬头了。
周晋珩有个朋友就叫这个名字,而他对周晋珩的那些朋友惧怕非常。
不过这个名字很常见,首都这么大,应该没那么凑巧。
易晖在心里安慰自己,刚要抬头打个招呼,对方先开口了:“易晖?你怎么在这儿?”
从公安局出来,周晋珩边接电话,边发动车子前往机场。
“你在哪儿玩呢?”电话那头的杨成轩问。
周晋珩单手握方向盘,猛踩离合转向倒车:“公安局。”
“真报警了?”杨成轩笑起来,“至于吗,他那么大个人,还能被人拐跑不成?”
周晋珩笑不出来,神情严肃道:“S市那边我派了人,首都这边只能找警察。”
杨成轩问:“出入境那块儿查了吗?”
“他护照过期了,出不了国。”
“假护照?”
周晋珩冷哼:“以他的智商,知道买假护照?”
“也是。”杨成轩琢磨一会儿,道,“想来想去他也只有被讹钱的价值啊,这么久没人联系,显然不是绑架……难不成凭空消失了?”
周晋珩这会儿没心情跟他开玩笑:“有消息赶紧说,没消息我挂了。”
“欸欸欸别急啊,打电话给你当然有事。”杨成轩不卖关子,直接道,“刚才我遇到个跟易晖长得很像的人,在D大校园里。”
“然后呢?”
“啧,你就不好奇吗?”
周晋珩皱眉,不耐烦道:“你说了‘很像’,就代表不是他。”
电话那头的杨成轩哈哈大笑:“还是你了解我。确实不是,我特地确认过了。”
反倒引起周晋珩的好奇:“你怎么确认的?”
“他手背上不是有好大一块疤吗?”杨成轩浑不在意道,“我仔细看了,两只手白白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挂掉电话,车轮在地面高速旋转,周晋珩的大脑也一刻不停地运转。
杨成轩口中的疤,其实是烫伤。
小傻子皮肤白,身上很容易留痕迹,何况沸腾的热水直接泼上去。
还不止一次,光周晋珩印象中的就有三次之多。
第一次是不小心,小傻子起得早,怕他口渴倒水送到床边,被刚醒来有起床气的他一巴掌挥开,杯子落在地上砸得粉碎,热水洒了小傻子一身。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无形的威胁下,硬着头皮带小傻子出去过情人节。去的那家餐厅是他和方宥清曾经去过的,于是越看对面坐着的小傻子越不顺眼,上了一道生着炭火的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给他夹菜,他嫌弃得很,抬手猛推了一下跟前的菜盘,烧烤盆顿时倾倒,滚烫的边沿刚好碰到小傻子伸过来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