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3/7页)
哦,可怜的酒仙少校!那晚,在家,我看邦擦拭咖啡桌上点38口径特制左轮手枪,看他给枪抹油,看他装上六发铜制子弹,看他将枪放在一只买沙发搭送的小抱枕上面。俗丽的红色棉绒枕套上斑斑点点,枪搁在枕头上面,看似给某个被罢黜的王室成员的礼物。“我会隔着枕头向他开枪。”邦啪打开一罐啤酒,说道,“这样,声音会减小。”“好主意。”我说道。电视正在播放对理查德·赫德的采访。话题是柬埔寨局势。他的英伦口音与采访者的波士顿口音形成鲜明对比。我看了一分钟电视采访,问道:“他要不是间谍怎么办?我们可就杀错人了,这就变成了谋杀。”邦呷了一口啤酒。“第一,”他说道,“将军了解我们不了解的东西;第二,我俩不是谋杀,是暗杀,暗杀这事你们过去一直在干;第三,这是战争,是战争,就总会有无辜的人死。”“知道无辜还杀他们,不是谋杀是什么?”“即便如此,也只是悲剧而已,不是犯罪。”
“将军派你干这事,你很开心,是吧?”
“开心不好吗?”他说道。他放下啤酒,拿起手枪。有人天生能写能画,邦天生是使枪高手。枪是他可以引以为豪的工具,握在他手里,如扳手握在机械工手里,得心应手。“男人需要目标。”他若有所思看着手里的枪,说道,“遇到灵之前,我有目标:替父亲报仇。爱上灵后,我把她看得比父亲,或者说,比替父亲报仇这件事还重要。自从父亲死后,我没哭过。和灵结婚后,我去他的坟前大哭了一场,因为我背叛了他,而且从心里背叛了他。我很难过,直到有了德,心情才缓过来。德开始就这么小,我看着他,像看着一个很陌生很丑的东西,纳闷着,自己怎么了,连自己孩子都不爱。慢慢地,他越长越大。有天晚上,我注意到,他的手指和脚趾,一双手和一双脚,那么完美,简直是我的小翻版。就在那一刻,我平生第一次知道,一个人惊奇时是什么感觉,就是爱上一个女人都没有那种感觉。我明白了,当年父亲看我时,一定也和我一样。他创造我,我创造德,这就是自然,是宇宙,是天主意志,它们通过我们表现出来。就在那时,我爱上了我的儿子。我懂了,自己多么微不足道,儿子多么奇妙,他会有一天完全感觉到我感觉过的东西。我懂了,其实,我没背叛父亲。我抱着儿子,又哭了,因为我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之所以跟你说这些,是告诉你,我的生活有过意义,有过目标,但现在失去了这两样东西。我曾经是儿子,是丈夫,是父亲,是军人,但现在什么都不是,甚至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一个男人不配是一个男人,就是废物。如果一个人不想当废物,唯一的办法就是做点什么,所以,我现在要么自杀要么杀人。懂吗?”
我不但懂了,而且被震惊了。这是我迄今听他说的最长的话。他的悲苦、愤怒和绝望冲开了他封闭的心,更松弛了他的声带。他的情感让他冷硬的脸部变得柔和起来。他带着情感说这番话时,客观上丑的他变得虽说不上俊朗但至少好看了许多。他是我见过的唯一不仅因爱而且因将要杀人而兴奋不已的男人。他是因为不得不杀人成了杀人老手,和他不同,我有过可杀人的机会,然而选择了不杀,因此就杀人而言,迄今还是新手。在南越,杀个男人,杀个女人,杀个孩子,容易得像翻阅一张晨报。只要有理由、有工具,就可杀人。各派的人,许多都不缺这两样。我缺的是杀人欲望,或为杀人披上的各种掩饰真正目的的道义外衣——假借护教,假借卫国,假借清誉,假借正见,或假借保护同志的名义——到最后,真正目的却是,保护自己身体上最柔软的东西,也就是每个男人都有的掩在裤裆里、皱皱褶褶的阴囊卵子。这些现成的借口很适合他们,但不适合我。
我想说服将军,酒仙少校根本不是间谍。可我这个始作俑者,已让将军中了病毒似的认定酒仙少校就是间谍,想清除他的这个病毒,几无可能。不但不能清除,我还得向将军证明,一我能纠正这个错误(其实,哪是错误呀),二我也可以是一个行动派。第二周,我又去见了将军。他的神情明确告诉我,我不有所作为,肯定不能作为一项选择。“他罪有应得。”将军说道。酒仙少校有罪这一点,在他看来,已是酒仙少校前额上黥印般的污点,是我亲手给他留的在劫难逃的小小手印。将军对这块污点耿耿于怀。“不过,你别急。我也不急。执行任何行动要有耐心,要细细谋划。”他在一间仓库里向我强调了这点。仓库布置得作战室一般,气氛肃穆。墙上新挂有越南地图。有展现边境线蜿蜒曲折、中部如细腰的越南壮丽景色的全国地图,有展现越南各地区的区域地图。每张地图上覆盖一块塑料薄膜,看似快要在薄膜后窒息。每张地图旁有用线吊着的各种红色标识物。“一步步把事情做到位,比草率行事把事情做砸了强。”将军嘱咐道。“明白,将军。”我说道,“我想过,就是——”
“不必报告细节,我听着头疼。让我知道结果好了。”
少校的死已成定局。我要做的只是如何杀死他,如何让他的死不让人觉得蹊跷,如何不让将军和我受到牵连。其实,我无须为此劳神,很快就想到了一个现成办法,也就是你在美国经常看到的悲剧,只是这一回,悲剧主角是一个不幸的难民。
海默教授邀我下周六晚去他家共进晚餐。克劳德要重返华盛顿,此行意义重大,海默教授在他住宅为克劳德饯行。除克劳德和我之外,另外的客人只有他的名叫斯坦的男友。斯坦与我同岁,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攻读博士学位,正在撰写关于旅居巴黎的美国文人的博士论文。斯坦有口洁白的牙齿,一头与某牙膏广告模特一样的金发。他在广告里应该会扮演一群小天使般小孩的年轻父亲。早在我一九六三年入学西方学院前,克劳德便告诉我,海默教授是同性恋。之所以告诉我,用他话说,“只是不想你感到突兀”。我不了解同性恋生活,因此满心好奇,一直很想目睹同性恋在他所处的自然环境中会有什么举动。我说的“自然环境”指西方。东方,至少表面上看,没有同性恋。然而,我大失所望:海默教授似乎与其他人没任何区别。若有什么区别,也就是他睿智,各方面品位堪称精致,后者自然包括他看中斯坦与讲究厨艺。
晚餐共上三道菜,均由教授亲手制作,分别是各种青豆混合沙拉、迷迭香土豆炖鸭肉、泰唐苹果脆皮馅饼。餐前饮意大利马提尼酒,餐中饮黑皮诺葡萄酒,餐后饮纯麦芽酿苏格兰威士忌。晚餐地点是教授在帕萨迪纳美式工匠平房里的餐厅。餐厅每样物什,从双悬窗到艺术装饰吊灯再到嵌入式橱柜上的铜饰,要么是二十世纪初真品,要么是仿真品。整个餐厅装修一丝不苟、尽善尽美。教授时不时起身离开餐桌,从几乎应有尽有的爵士乐唱片收藏大全中选取一张,替换唱盘上播放的爵士乐唱片。我们边吃边聊。话题涉及波普爵士乐,十九世纪小说,洛杉矶道奇职业棒球队,以及即将到来的美国独立两百周年纪念日。餐后,我们端着威士忌移步到客厅。客厅壁炉很大,用河鹅卵石砌成。西班牙教会式风格的木质家具,棱角分明,豪华气派。坐垫靠垫均为皮质。墙可谓“书墙”,长宽、色彩不同的书,像教授在大学办公室里的“书墙”上摆放的书,看似随意摆放,实则各得其所。四周满是字母、词句、段落、篇章、皇皇巨著,置身其中谈天说地,委实惬意。这样的夜晚令我终生难忘。或许,周围文献勾起了教授怀旧之情,他说道:“我到现在还记得你那篇论小说《安静的美国人》的毕业论文。那可是我读过的本科生论文中最好的一篇。”我羞赧,微笑回应道:“谢谢。”坐我旁边沙发上的克劳德不以为然:“我不大欣赏那本书。瞧瞧书里写的那个越南女孩,只知道备鸦片,看小人书,说话声音跟鸟样动听。你们见过那样的越南女孩吗?要见过,拜托让我认识。我见过的没有一个不床上床下聒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