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艾米的大脑(第3/12页)

“今后你会常常见到我的,托尼。我准备在城里住上一段日子。”

“那太好了,”他说。“九·一一之后,我们的一些常客都带上家小搬去了长岛,或者北部,或者佛蒙特——他们分散到了全国各地。我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毕竟带来了恐慌,你知道。事件的影响正在迅速减弱,但我得说老实话——在那次事件后我们失去了许多很好的顾客。你一个人用餐吗,祖克曼先生?”

“还有一位,”我说。

可是她一直没来。我忘记把她的电话号码带在身上了,所以我无法打电话过去问她出了什么事。我想她也许是羞于让我近距离地瞧见一个羸弱不堪的老妇人,头发被剃掉了一半,头上还有一条难看的刀疤。也或许她是想最好让我代表她去与克里曼交涉,因为我觉得,她是极度重视隐私的洛诺夫的守护天使,她害怕洛诺夫早年生活的方方面面被公之于世。

我等了一个多小时——为了以防万一她还会现身,我拖延着点单,只是叫了一杯酒——才意识到,这里不是我们约定见面的饭馆。我是在不知不觉中来到皮尔鲁吉饭店的,我当然向她建议过在这里吃饭,可问题是我记不起来是否问过艾米她有什么喜欢的饭店没有。如果我问过,很显然我现在是说什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哪一家饭店了。一想到她也许孤零零地一直等在那儿,以为我是在故意放她鸽子——因为她把自己的面貌形容得惨不忍睹——我就赶忙冲下楼去给宾馆打了个电话,询问是否有人给我留言了。确实有一条:“我等了你一个小时,然后就走了。我理解的。”

那天早上我去了一家药店(6),买了些我忘记从家里带过来的卫生用品。我付账的时候问那个售货员:“你能为我把这些装在盒子里吗?”她茫然地望着我。“我们没有盒子,”她说。“我是指袋子,”我说,“请把它们装进袋子里。”虽说只是个小小的口误,可还是令人不安。如今我几乎每天都会像这样说错话用错词,尽管我勤勤恳恳地在记事簿里做记录,尽管我坚持不懈地致力于集中思想,但不论是对于我正在做的事情还是我将要做的事情,我还是常常会忘记。打电话的时候,在我发现自己在犹豫不决地寻思着下一个合适的字眼之前我开始注意到那些好心的人们会尽量帮助我弥补思路上的空白,或者他们会善意地假装没有听见我的口误,就像前两天我的清洁妇贝琳达那样,当时我在无意中把“全心全意”说成了“床心床意”,就像我把一位住在阿西纳的老友的名字张冠李戴,就像我在和某个人说话的时候突然想不起来此人的名字,只得一边保持沉默一边在心里拼命琢磨。我处处警惕却也于事无补,这感觉与其说是记忆的衰退不如说是意识的丧失,就好像有一个恶魔居住在我的大脑中,它的力量如此强大——一个催人健忘的精灵、魔鬼,面对它的破坏力我无力招架——它迫使我孤独地承受着记忆的空白,只是为了拿我的出丑取乐;把一个记忆力超强、用词精确的敏锐的作家戏弄成一个碌碌无为的俗人是它那愉快无比的终极目标。

(那就是为什么,不同于常人,我必须趁我还没遗忘的时候拼命写作,但无论我如何下笔如飞,我依然无法捕捉到真实,因为我要努力逾越的智力障碍迟早总会到来。一切都不再清晰,唯一说得准的是我只能在词语的迷宫中不断探索,为了将它们连接成句子,然后组成段落,直至完成一本书。永恒的探索就是此刻的主题,这样的探索远远超越于刚开始写作时为了要达到流畅所做的焦虑的探索。在我去年写那本小说的时候,就是最近我刚寄给我的出版商的那本,我发现我每天都必须与紊乱的思维做斗争。等我写完了——这已是第四稿,我已经无能为力了——我还是搞不清这是否是一部完整的手稿,是否因错乱的头脑而支离破碎,也或者我的手稿确实是完整的,而文字中反映出来的恰恰是我那错乱的头脑。我一如既往地将手稿寄给一位极其睿智的读者,他是好久以前我在芝加哥大学的同学,我绝对信任他的直觉。他在电话里向我汇报了他的读后感,我明白他放弃了一贯的坦率。出于礼貌,他掩饰说他不是这本书的最佳读者,并向我表示抱歉,因为他不能给我任何有价值的评论,因为他完全无法理解那个我与之意气相投的主人公;他没兴趣继续拜读,因而也无法给我有益的观点。

我没有强迫他,我甚至都没有吃惊。我明白他隐瞒观点不说的策略,尽管那样,我依然明白我的朋友对这本书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他的评论从来也不会无的放矢,除非我还是个天真的孩子,否则我无法对他的评论无动于衷。他没有建议我重新写第五稿——因为他从第四稿已经推测出要想让我按他的想法对原稿进行改头换面的大手术,对于像我这样的榆木脑袋来说实在是个过分的要求;他觉得最好还是归罪于他自己的局限性,虽说那实际并不存在,譬如说缺乏想象力,缺乏同情心等等,他不知道他说的这些恰恰是此刻的我所缺乏的。如果我对他的反应的理解是正确的话——如果,他在阅读时和我感觉一样痛苦,我相信是这样的——我该拿我这本写了将近三年,完成后立刻觉得不尽人意的书如何是好呢?我以前从未遭遇过如此的困境——在过去,我总能够汇聚起我的创造力,全力以赴地奋斗到底,直到我满意了为止——我琢磨着那两位最最杰出的美国作家会怎么办,在他们发现自己的写作能力在衰退的时候,或者是在发觉某本书写得很糟糕却又固执地不愿意修改的时候。我可以按海明威的做法——不仅仅在他生命的晚期,当他那强悍的生命力、积极的生活态度、对暴力冲突的嗜好遭遇到肉体伤痛、酒精中毒、精神疲倦、因沮丧而导致的自杀倾向等等的沉重打击,而且在他的盛年里,那时候的他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他意气风发,对什么都跃跃欲试,而且他那卓越的散文风格已经为他在全世界建立起了声誉——把手稿丢在一边,或者等以后再尝试修改,或者让它永不见天日。或者我也可以按照福克纳的做法,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完成的手稿交给出版商,让这本耗尽心血的书得以出版,既然他已无法再修改这本书了,那就不管它的完成度如何,就这样让它与公众见面。

我需要一个可以忍受和坚持下去的策略——谁不需要呢?——因此,不论好坏,不论对错,我选择了后者,尽管我心里明白这种做法对我未来的写作不产生不良影响的希望是非常渺茫的,但愿在我的才华已到了日薄西山的今天,这种做法不至于让我太丢人。而且,那还是在我的挣扎不像现在这么痛苦的从前,我的状况在不断恶化,已发展到了连最起码的防御都做不到的地步——我不仅会在过了一两天之后就忘记前面写的那一章的细节,而且会在仅仅过去几分钟之后,简直不可思议,就把上一页的大部分内容忘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