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3/4页)

大约过了一小时后,维克多又在他身上开始搜索,戈特孟气得发抖,睁开眼轻视地说:“你走开,这里没有什么可偷的。”

这个小偷吃惊地尖叫,双手扼住戈特孟的颈子。他起身抵抗,维克多扼得更紧,并把膝盖抵在他的胸口。戈特孟被扼得透不过气来,用力挣扎,却没法脱身,他在害怕中,突然急中生智,伸手到袋里去摸刀。对方还不放手,他抽出猎刀,猛力向维克多的膝上盲目地刺了几刀。接着维克多松了手,戈特孟这才透了气,想要站起来,谁知维克多已经在可怕的呻吟中倒向他的身上了,血不断地流注在戈特孟的脸上。他爬起来,在朦胧的夜光中看见对方倒在那里,当他去拉他时,摸了一手的血。他把伤者的头扶起来,却发觉他像一口又重又软的袋子似的又倒了下去,血不断从维克多的胸与头里流出来,连口里也溢出了血,已经奄奄一息了。

戈特孟不断地想:“我杀了人。”他跪在垂死者的面前,看见他的脸色愈来愈苍白。戈特孟听见自己内心起了一阵激动的呼声:“啊,圣母,我杀了人。”

突然,他变得坐立不安,拾起刀子,在维克多穿的毛衣上把刀揩干净。这件毛衣是丽娣雅为他编织的。他把刀插进木鞘里,放进口袋,站起来拼命狂奔而去。

他对这个滑稽的流浪者之死,感到非常的不安,心里愈来愈恐惧。当天亮的时候,他用雪把身上所沾的血洗掉,经过半夜无目的地在森林里乱窜,他渐渐清醒了,精神上的不安和后悔变成了肉体上的痛苦。

他在深雪掩盖的荒地上行进,没有住处,没有路,没有食物,不眠不休,陷入了激烈的痛苦中,饥肠辘辘,疲倦欲睡,几次倒卧在雪地上。可是他每次又都爬起来,为了生命而奋斗,绝望又执拗地前进,生存的愿望使他发出蛮劲,像酒醉般踉跄前行,这无非是生命的冲动,他那冻得发紫的手,从雪中扒拉杜松丛中的小干果,连同松叶放入口中咀嚼,味道非常苦涩。他用雪解渴,不停地喘息,坐在一处丘陵上作短暂的休息,贪婪地望向四处,除了荒野与树林之外,一无所见,更不见人影。有几只乌鸦在他头上盘旋,他怒目而视。不,这些乌鸦不会把他吃掉的,只要他的手脚还有一点力量,只要血液还是温热的。他站起来,又与死亡作艰苦的争斗,不断走着,用最后的力气,如同发疟疾似的向前迈去,一路上时而小声,时而大声地自言自语。他在痛骂被他刺死的维克多:“嘿,懒骨头,你现在好了吧?月亮照着你的肚皮?狐狸吃着你的耳朵,你想杀死一头狼吗?你咬了它的咽喉吃了它的尾巴吗?你这个老饭桶,你想偷我的金币,你连这一点小钱都要,你的袋里不是装满了面包、香肠和干酪吗?你这只猪,你这个贪吃鬼!”他一面取笑,一面大骂死者,认为自己胜利了,不由得又纵声大笑起来。

现在他不再想了,也不再骂那可怜的维克多了,他的眼前浮出了尤丽安的影子,这个漂亮的小姐,正像她离开他那个晚上一样动人。他向她说了许多爱抚的话,想把她引诱过来,使她脱掉紧身内衣,二人飞上天去。他这时正像临死前一小时的愿望似的,极力想着她丰盈的乳房,她的那双脚,她那垂在肩下金黄色的鬈发。

戈特孟踉跄地踏在深雪掩盖枯黄的野草上,一方面痛苦不堪,一方面如火焰般的生命力奏起了凯歌,又开始喃喃自语了。他这次说的是那齐士,他要把自己新的思想,智慧与诙谐告诉他。

“那齐士,你害怕吗?”他说,“你是发觉什么而害怕呢?对啦,我最尊敬的先生,世界上充满着死亡,无论是墙上、树后,无一不是死亡,不管你筑墙、造屋,圣殿、教会,把自己遮藏起来都是无济于事的,死亡仍会从窗外窥见你,它会窃笑不已,会知道你们每一个人,夜里会在你们窗前嘲笑,叫你们的名字。你们只管唱赞美歌!只管在祭台上点燃美丽的蜡烛,朝夕祈祷,在实验室里收集药草,在图书馆里收藏图书吧!朋友,你守斋吗?你通宵不眠吗?死神会帮助你的,会把你的一切都夺去,连骨头也不剩的。朋友,你走,赶快走,瞧,海拉沙渣(der Heirassasa)在田野里走着,你要好好地注意骨头,骨头会散掉的,会从我们身上落下去的。啊,我们可悲的骨头、食道与胃。啊,在我们头骨下可怜的一点点脑汁啊!什么都没有啦,一切都到魔鬼那里去啦!只有乌鸦栖在树上——这黑色教士!”

这个迷途的人早已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要往何处,以及说了些什么话,躺着或站着。他走过茂林,穿过树木,排除雪块与荆棘。但是由于一股内心的冲动,他不断前进,盲目逃亡,最后终于不支倒地,这正是几天前他在这里遇到维克多的那个小村落,也是夜里帮产妇照松木火把的地方,他倒在那里,动弹不得,村里的人赶来,围着他议论纷纷,他却已什么都听不见了。围观的群众中有一个女人,是那时爱过戈特孟的女人,现在还认得他的样子,不由得起了怜悯之心,也不顾丈夫的叱骂,把这半死的戈特孟拖到马厩里去了。

不久戈特孟身体恢复了,因为那女人给他羊奶吃,加上马厩里的温暖与睡眠,所以他又能起身了。他感到不久前所经过的事情,好像已过去了多少年似的,觉得那跟随维克多同行,在松树下过夜,在宿夜处可怕的搏斗,那朋友可怕的死状,饥寒交迫与迷路的暗夜,全都成了过去了。其实他并没有忘记,他只是忍受了、压抑了。有些事情是留下了,但那是不该说的,是恐怖的,也是宝贵的,虽然埋没在心里,却是决不会忘记的,仿佛是吃过美食后口颊留香的滋味一样。他已经过了快两年的流浪生涯,认识了这种生活的苦与乐:孤独、自由,倾听森林与野兽的声音,逍遥而不忠实的爱情,致命般的苦头。他每天都是旷野的过客,每天与每星期都在林中,在漫无目的的游荡中,有时非常恐惧,有时濒临绝境,万念俱灰,但也有坚强得不可思议的时候,冒死抵抗,虽了解自己的渺小,但同时在生死绝望的奋斗之中,也有生命甘美与兴奋的时刻存在,譬如性欲快感时的表情,很像产妇与垂死者的表情;产妇阵痛时的尖叫声与皱起脸来的表情,很像维克多倒地流血如注的惨状;还有他自己饥寒交迫,死去活来的情景,都是永远不会忘怀的!所有这些经验,也许可以同那齐士谈谈,别人就免谈了。

当戈特孟在马厩的干草堆上真正地站起来时,发觉袋中的金币不见了,难道是最后那天在半昏迷状态中,饿得发慌,踉跄行进时所遗失的吗?他回想了好久。这个金币是他贵重的东西,是他所不愿失去的。钱对他并不重要,在他几乎没有什么价值。可是这个金币对他却是具有双重意义的:这是丽娣雅的唯一赠品,是他所爱的,因为那件毛衣在林中已被维克多的血染污了;其次,为了这个金币他还与维克多争执过,并且因此误杀了他。如果现在这个金币失掉了,那么,那个恐怖之夜的所有体验,便完全没有意义了,也失去了价值。他在左思右想之后,决心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农夫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