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凶手(第2/4页)

不管以前的情况怎样(那些情况与眼下的争论毫不相干),现在完全肯定的是,主要由于彭尼费瑟尔先生的说服,嘎吱镇人终于决定分头去附近乡下寻找失踪的沙特尔沃思先生。如我前面所说,他们一开始就做出了这个决定。在完全决定要进行一次搜寻之后,搜寻者应该分头去找便几乎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也就是说,把搜寻者分成几组,以便更彻底地搜遍周围地区。但我现在已记不清“老查利”是用什么样一番理由终于让大伙儿相信分头寻找是最不明智的计划。不过他的确说服了大伙儿(除了彭尼费瑟尔先生之外),最后做出了决定,搜寻应该由结成一队的镇民极其小心并非常彻底地进行,全队人马由“老查利”引路。

对于搜寻这样的事,不可能有比“老查利”更合适的向导了,因为人人都知道他有一双山猫的眼睛,但是,尽管他领着大伙儿走过了许多无人曾想到存在于附近的小路蹊径,钻进了各种各样荒僻的洞穴和角落,尽管那场搜索夜以继日不间歇地进行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可仍然未能发现沙特尔沃思先生的踪迹。当我说没有发现踪迹,千万别从字面上理解我的意思,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踪迹肯定是有的。人们曾跟着那位可怜的绅士的马蹄印(蹄印很特别),顺着通往城里的大道来到嘎吱镇东面大约3英里远的一个地方。马蹄印从那里拐上了一条穿过一片树林的小路,小路从树林的另一头钻出再上大道,抄了约有半英里的近路。大伙儿跟着马蹄印拐上小路,最后来到了一个污浊的池塘边,池塘被小路右边的荆丛半遮半掩,而马蹄印在池塘对面则踪迹全无。不过,池边好像发生过一场某种性质的搏斗,似乎有某种比人体更大更重的物体从小路上被拖到了池边。池塘被仔细地探捞过两遍,可结果没发现任何东西。失望之余大伙儿正要离开,这时神灵授予古德费洛先生排干池水的权宜之计。这一方案被大伙儿欣然接受,并伴随着许多对“老查利”之英明考虑的赞美恭维。由于考虑到可能需要挖掘尸体,许多镇民都随身带着铁锹,所以排水非常容易并很快见效。池底刚一露出人们就发现泥淖正中有一件黑色的丝绒背心,几乎在场的每个人都一眼认出那是彭尼费瑟尔先生的东西。这件背心多处被撕破并凝有血迹,有好几个人都清楚地记得在沙特尔沃思先生进城去的那天早晨,彭尼费瑟尔穿的正是这件背心。而另有一些人表示,如果必要,他们愿发誓证明彭先生在那令人难忘的一天剩下的其余时间内再没穿过这件背心,同时未能发现任何人宣称,在沙特尔沃思先生失踪以后的任何时间看见过那件背心穿在彭先生身上。

此时情况对彭尼费瑟尔先生来说非常严峻,当对他的怀疑变得明白无疑之时,人们注意到他的脸色变得煞白,而当问他有什么话要说之时,他压根儿没法说出一个字眼。于是,他的放荡生活留给他的几个朋友立即把他抛弃,甚至比他公开的夙敌还更起劲儿地吵着要求马上把他拘捕。但与之相反,古德费洛先生的宽宏大量在对照之下更闪射出夺目的光彩。他极富同情心并且极有说服力地为彭尼费瑟尔先生进行了一场辩护,在辩护中他不止一次地提到他本人郑重地宽恕那名放荡的年轻绅士,那位“富有的沙特尔沃思先生的继承人”,宽恕他(那年轻绅士)无疑是因一时感情冲动而认为有理由施加于他(古德费洛先生)的那次侮辱。他说“他打心眼儿里原谅他的那次过失,所以他(古德费洛先生)虽然遗憾地认为情况对彭尼费瑟尔先生非常不利,但他非但不会落井下石,反而要尽其所能做出每一分努力,充分运用他所拥有的那么一点口才,并尽可能地凭着良心去——去——去缓和这一的确非常复杂的事件的最坏情况”。

古德费洛先生以这种足以为他的头脑和心灵增光的调门儿一口气讲了半个多小时;但你们所谓的那种热心人慷慨陈词时很少能恰如其分,为朋友帮忙的激情常常使他们头脑发热,使他们说出各种各样不合时宜的错话,因此他们往往怀着世界上最良好的愿望,结果却做出适得其反的事情。

在眼下这个实例中,“老查利”的一番雄辩结果就是如此。因为,尽管他竭尽全力为那名嫌疑犯辩护,但不知怎么回事,他发出的每一个音节中都包含着一种直露但却无意识的倾向,这非但没为他赢得听众好评,反而加深了人们对他为之辩护的那名嫌疑犯的嫌疑,激起了公众对那名嫌疑犯的义愤。

这位雄辩家所犯的最莫名其妙的一个错误,就是间接地把那名嫌疑犯称作“富有的沙特尔沃思先生的继承人”。其实在此之前,人们根本没想到这点。他们只记得那位当舅舅的(他除了这个外甥别无亲属)在一两年前曾威胁过要取消外甥的继承权,所以他们一直以为这份继承权的剥夺是一个既成事实(嘎吱镇人就是这般实心实意)。但“老查利”的话使他们马上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并由此而看出那些威胁不过是一种威胁的可能性。于是“Cui bono”这个必然的问题便立即被提出,这个问题甚至比那件背心更有助于把这桩可怕的谋杀罪加在那个年轻人头上。在此,为了我不致被误解,请允许我稍稍说几句题外话,我刚才使用的那个极其简短的拉丁短语历来被无一例外地误译和误解。“Cui bono”在所有一流小说中和在别的什么地方都被误译,譬如在戈尔夫人(《塞西尔》之作者)的那些书中,戈尔夫人是一位爱引用从闪族语到契卡索语所有语言的女士,是一位“按其所需”、依照一个系统的计划、在贝克福德先生的帮助下做学问的女士[91]。正如我刚才所说,在所有一流小说中,从布尔沃和狄更斯的巨著,到特纳彭尼和安斯沃斯的大作,cui bono这两个小小的拉丁词都被译成“为何目的”或是(像quo bono一样)译成“有什么好处”。然而,cui bono真正的意思是“对谁有利”。Cui——对谁;bono——有利。这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术语,恰好适用于我们现在所考虑的这种案例。在这类案例中,某人做某事的可能性,视此人受益的可能性或该事完成所产生的利益而定。在眼下这个实例中,cui bono这个问题非常直截了当地牵涉到彭尼费瑟尔先生。他舅舅在立下了有利于他的遗嘱后曾以剥夺其继承权对他进行过威胁。但那个威胁实际上并没有被付诸行动,原来所立的遗嘱看来并没被更改。如果遗嘱被更改,那可以假定的这位嫌疑犯的谋杀动机就只能是通常的报复,可这一动机恰好可以被他重新讨得舅舅的欢心这一希望所抵消。但在遗嘱未被更改,而更改之威胁却仍然悬在这位外甥头顶的情况下,一个最有可能的杀人动机便立刻出现:这就是嘎吱镇那些体面的镇民所得出的具有洞察力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