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苏格兰(第27/27页)
“祝你好运。”她小声道。
麦克借着月光在山谷中前行,路上水洼密布,靴子踩着冰碴咯吱作响。多亏了莉茜·哈林姆的毛皮斗篷,他的身体迅速温暖过来。除了自己的脚步,周围只有沿途的流水声作伴,而他的心中高唱着自由之歌。
离詹米森堡越来越远,麦克也渐渐回味起与莉茜·哈林姆的那场怪异,甚至有些哭笑不得的遭遇。一个丝裙绣履的大小姐,顶着两个女仆花上一个钟头才打理成形的头发站在河边,看着他一丝不挂地游过河来。她肯定吓了一大跳!
上周日在教堂,她就像个不可一世的苏格兰贵族小姐,一无所知还自以为是。然而她居然有胆量接受麦克的挑战,到井下一看究竟。而就在今晚,她两次救了他的命——第一次将他拉上岸,第二次则将披风给了他。真是个不同寻常的姑娘。她用身体贴着他给他取暖,跪下身子用衬裙给他擦身:全苏格兰还有哪位小姐会为一个矿工如此尽心?麦克回忆起莉茜在井下倒入他怀中,忆起她双乳的柔软与重量。一想到有可能再也见不到她,麦克不禁一阵难过。真希望她也能找到一条出路,最终逃离这弹丸之地。她生性喜好冒险,理应拥有更为广阔的天地。
一群雌鹿借着夜幕的掩护在路边吃草,见麦克靠近便拔腿开溜,如同一伙幽灵,留下麦克孤身一人。他近乎虚脱。跑“路子”比想象中的还要伤身体。血肉之躯经过这样一番折磨,一两天内根本无法恢复。游水过河原本轻而易举,无奈碰上树倒,搞得他更加筋疲力尽。被枝子打到的头部依然疼痛难忍。
幸好今晚不用走太多路,只要到达克雷吉——六英里以外的一个煤矿村就算大功告成。他可以在母亲的兄弟艾伯舅舅家歇歇脚,天亮再上路。没有詹米森家穷追不舍,他大可以酣然入睡。
清早,就着火腿饱饱喝上一肚子热粥,然后便可以向爱丁堡进发。到了爱丁堡,只要有船愿意雇他,他一定二话不说马上登船,无论驶向哪里——管他目的地是纽卡斯尔还是北京,只要能离开就行。
想到未来的冒险,他不禁嘴角上扬。以前最远不过是到二十英里之外的科茨镇——麦克甚至没去过爱丁堡。他不住地告诉自己:就是到异国他乡他也心甘情愿,仿佛对那些地方了如指掌一般。
他沿着满布车辙的泥路向前,一股凝重感油然而生。他离开了唯一的家——一个目睹他降生,目睹他父母死亡的地方。他丢下了埃斯特——他的朋友和同伴,真希望能尽快将她也带离苦海。他丢下了安妮——教会他亲吻,也教会他如何如乐器一般摆弄她身体的表妹。
麦克也知道这是必然。打记事起,他就一直梦想着逃离。想当初他是何等羡慕小贩戴维·帕奇,如今他如愿以偿了。
他如愿以偿了。一想到自己所做的一切他便欢欣鼓舞——他逃出来了。
明天会发生什么还是未知,等待他的兴许是贫穷、苦难与危险,但至少不会在矿井下受罪,不会给詹米森家当奴隶。明天,他将是自己的主人。
行至弯道时他回头遥望:詹米森堡顶部的轮廓在月光下依然隐约可见。麦克暗下决心:绝不回头。他欣喜若狂,居然在泥路中央哼着小调,绕圈打起了转儿。
跳着跳着,他停下步子自顾自笑笑,随后沿山谷继续前行。
[1]John Wilkes(1725—1797):英国18世纪政治家、记者,英国激进主义的代表人物。因激进政见言行屡遭当时议会排挤。
[2]苏格兰市镇名。
[3]英制重量单位。1打兰=1.77克。
[4]苏格兰旧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