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2页)

过了一会儿,在黑魆魆的、参差不齐的树丛上方,在日渐暗淡的天穹的衬托下,浮现出一座光秃秃的四四方方的大房子。

这座房子是片废墟,内部破败不堪,兀立在一片未经修剪的柏树丛里,光秃秃的,荒凉无比。它叫老法国人宅院,在内战前修建,是这儿的一座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当初是坐落在一片土地中心的种植园宅院;原来的棉花地、花园和草坪早已还复为荒草杂树,邻近的老百姓五十年来不是把木料一块块拆下来当柴火,便是每隔一阵子暗暗怀着信心去挖掘金子,因为据说格兰特[5]发动维克斯堡战役经过该县时,宅主人曾经把一批金子藏在地下的某个地方。

三个男人正坐在门廊一端的椅子里。敞开的过道深处看得见微弱的灯光。过道一直朝后穿过整座房屋。金鱼眼走上台阶时,那三个人看看他和他的同伴。金鱼眼没有停下脚步,便说:“教授来了。”他走进屋子,走上过道。他一直朝后走,穿过后门廊,拐个弯,走进有灯光的那间屋子。那是厨房。一个女人站在炉灶边,她穿了件褪色的印花棉布衣裙,光着脚穿着双男人的高帮劳动靴,没系鞋带,走动时啪嗒啪嗒地发响。她转过脸,看了金鱼眼一眼,又回过头去对着炉灶,灶上有一锅肉正在嘶嘶作响。

金鱼眼站在门口。歪戴着的草帽遮住了半边面孔。他没掏出烟盒就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把香烟捏挤一番,然后插在嘴里,在大拇指甲上啪地划了根火柴。“屋前来了个家伙。”他说。

女人并没有回头张望。她翻动着锅里的肉。“干吗告诉我?”她说,“我可不伺候李的顾客。”

“这是位教授。”金鱼眼说。

女人转过身来,手里悬空拿着一把铁做的叉子。炉灶后的阴影里有只木箱。“一位什么?”

“教授,”金鱼眼说,“他带着本书呢。”

“他来这儿干吗?”

“不知道。我压根儿没想到要问他。也许读那本书吧。”

“他上这儿来了?”

“我在泉水边发现他的。”

“他是存心来找这栋房子的?”

“不知道,”金鱼眼说,“我压根儿没想到要问他。”女人依然盯着他看。“我会让他搭卡车去杰弗生的,”金鱼眼说,“他说要上那儿去。”

“干吗跟我说这些事儿?”女人说。

“你是做饭的呀。他也要吃的。”

“好吧。”女人说。她转过身子对着炉灶。“我做饭。我做饭给骗子、食客和蠢货吃。不错。我是个做饭的。”

金鱼眼站在门口注视着她,香烟烟雾缭绕着他的面孔。他两手插在口袋里。“你可以走。我星期天送你回孟菲斯。你又可以去拉客卖淫了。”他注视着她的脊背。“你在这儿长胖发福了。待在乡下歇工休息。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6]上的人的。”

女人手拿铁叉转过身来。“你这个杂种。”她说。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他们鲁碧·拉马尔流落在乡下,穿着双李·戈德温扔掉不要的鞋子,自己动手劈柴烧火。我不会的。我会告诉大家,李·戈德温发了大财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

“说得好。”金鱼眼说。说罢他转过头去。门廊里传来有人拖着脚走的声音,接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驼背弯腰,穿着工装裤。他光着脚;他们听见的正是他光着脚走路的声音。他长着一头给太阳晒焦了的浓发,乱蓬蓬、脏兮兮地缠结在一起。他两眼苍白,显得热烈兴奋,柔软的短须跟弄脏的金子颜色差不多。

“那家伙要不是个人物,我就不是人。”他说。

“你想干什么?”女人说。穿工装裤的男人并不回答。他走过金鱼眼身边时,看了他一眼,眼神既诡秘又机灵,仿佛他准备为一个笑话放声大笑,正等着大笑的时刻。他迈着蹒跚的狗熊般的步子走到厨房的另一端,仍然带着那股既机灵而又兴高采烈的神秘劲儿,当着他们的面掀起一块松动的地板,拿出一个一加仑的酒罐。金鱼眼注视着他,两手的食指插在背心里,那支香烟(他没用手摸一下香烟便把烟抽掉了大半支)的青烟缭绕着他的面孔。他表情凶恶,也许可说是歹毒;沉思默想地注视着那穿工装裤的男人带着机灵而谨慎的神情走回来,笨拙地用身体的一侧挡住了那酒罐;他用那种机敏而又准备随时放声大笑的神情一边注视着金鱼眼,一边走出厨房。于是他们又听见他光脚在门廊上走的声音。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上的人,鲁碧·拉马尔还给哑巴和傻子做饭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