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红药水(第5/6页)
他说:“你的衬衫把你从脖子到手腕再到膝盖都遮得好好的,你下身穿的宽松裤一直遮到了脚踝,没有遮住的只有你的两只脚和面孔。老婆,难道你的面孔和脚都是淫秽的吗?”但她还是抱怨:“他们看见的会多得多!他们会看得见深藏在我内心的羞耻!”
这时候出了件事故,这件事故使我们进入到红药水的世界里……阿齐兹气得再也忍受不住,他从他妻子的手提箱里把她所有的面纱都拿了出来,扔进一个洋铁皮的废纸桶里,桶上面还画着那纳克古鲁的画儿,点火把它们烧了。使他大吃一惊的是,火焰直往上蹿,把窗帘烧着了。一看到廉价的窗帘着了火,阿达姆连忙冲到门口,大声呼救……挑夫啊客人呀洗衣妇呀拥到房间里,用抹布呀毛巾呀还有别人换洗的衣服呀来扑窗帘上的火,水桶也拿来了,火扑灭了。纳西姆缩在床上,眼睁睁看着大约有三十五个锡克人、印度教徒和不可接触的贱民拥到满是烟雾的房间里来。最后等到大家离开之后,纳西姆只说了两句话,随后嘴唇就紧紧闭上,再也不肯开口。
“你是个疯子。我还要酸橙汁。”
我外公打开窗户,转脸对他的新娘,“要过一会儿烟才会散掉,我要出去散散步,你去不去?”
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睛闭着,只是脑袋用力一摇,表示“不去”。我外公独自到街上去了。他临走时扔下一句话:“别再去念叨做克什米尔的好姑娘啦,想一想怎样做个现代的印度女人吧!”
……这时在军队驻地英军司令部里,一位名叫R.E.达厄的准将正在给胡须上蜡。
这是一九一九年四月七日,在阿姆利则,圣雄的伟大计划给扭曲得不成样子。商店关了门,火车站也关闭了,但这会儿骚乱的人群却破门而入。阿齐兹大夫手上拿着皮包,到街上去参加救援。街上可以见到被踩伤的人,他包扎伤口,给他们尽量涂上红药水,这使他们显得更是血淋淋的,但至少可以消消毒。最后他回到旅馆时衣服上到处都是红药水迹,纳西姆大惊失色。“快让我来,快让我来,真主啊,我嫁了个怎么样的男人啊!他到贫民窟里跟那些流氓打架去了!”她忙着用药棉蘸了水给他擦洗。“我真不懂,你干吗就不能做个体面的大夫,像常见的那样只是去治一些大病就行了?噢天哪,你浑身是血!坐下,坐下来,至少让我来给你洗一洗!”
“这不是血,老婆。”
“你以为我没长眼睛,是吗?你受了伤,怎么还要骗我呢?连你老婆都不能来照顾你吗?”
“这是红汞,纳西姆,红药水。”
纳西姆拿衣服呀,开水龙头呀,正忙得不可开交,她呆住了。“你是故意这样做的,”她说,“故意出我的洋相。我不傻,我读过几本书呢!”
这是四月十三日,他们还在阿姆利则。“事情还没有完结,”阿达姆跟纳西姆说。“你瞧,我们不能走,他们还可能需要大夫。”
“那么我们只好坐在这儿等世界末日降临了?”
他擦了擦鼻子:“不用,恐怕不用那么久。”
那天下午,街上突然全是人,大家都朝同一个方向奔去,对达厄新颁布的戒严令不理不睬。阿达姆告诉纳西姆说:“一定是策划好了去开会——会跟军队有麻烦了,军方禁止集会。”
“你干吗非去不可呢?等着他们来叫不行吗?”
……场地可能是荒地,也可能是公园,反正只要有空地就行。阿姆利则最大的一个场地叫作贾利安瓦拉巴格。这地方没有草,到处是石头、罐头、玻璃和其他的东西。要到那里,你先得穿过两座大楼之间一条很窄的弄堂。在四月十三日,成千上万个印度人朝这条弄堂拥去。“是和平抗议。”有人告诉阿齐兹大夫。他被人流拥着,来到了弄堂口。右手拿着海德堡的皮包。(没必要用特写镜头了。)我知道,他心里很是害怕,因为他的鼻子从来没有这么痒过。但他是个受过正规训练的医生,他把一切置之度外,走进场地里。有人正在情绪激昂地演讲,小贩们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卖炒豆子和糖果,空气当中满是灰尘。就我外公所见,似乎并没有什么流氓闹事的。一群锡克人在地上铺了块布,围坐在边上吃东西。空气中仍然弥漫着粪便的臭气。阿齐兹挤到了人群中间,就在这时R.E.达厄准将带着五十名精锐士兵来到了弄堂口。他是阿姆利则的戒严司令——反正是个重要人物,他上了蜡的胡子尖笔直,更是神气活现。就在这五十一个人沿着弄堂走来时,我外公的鼻子越发痒了起来。这五十一个人走进场地,各就各位,达厄右边二十五个,左边二十五个。阿达姆·阿齐兹的鼻子痒得实在受不了,他再也没法注意周围发生的一切了。就在达厄发布命令时,我外公打出了一个大大的喷嚏。“阿阿阿——嚏嚏嚏!”随着这个喷嚏,他人往前一耸,再也站立不稳,便顺手倒了下去,就此救了自己一命。他的大夫出诊箱摔开了,瓶子啊、搽剂啊、针筒啊散落在尘土里。他拼命在人们脚边扒拉,急着要把他的东西抢出来,免得被人踩扁。接着便响起了咯咯的声音,就像冬天人冻得牙齿咯咯打战的声音一样。有人倒在他身上,红色的液体流到了他的衬衫上。有人在叫喊在哭泣,那奇怪的咯咯声继续在响。像是有更多的人站立不稳,摔倒在我外公身上。他有点担心自己的背会不会给压断。他的胸部压在皮包的扣子上,压出一片青紫来,这块伤太严重太神秘,直到多年之后他在商羯拉查尔雅山或者塔科特-埃-苏莱曼去世时仍然没有消掉。他的鼻子被一瓶红色药丸给堵住了。咯咯的响声停了下来,接着是人们和鸟儿的吵闹声、交通噪声似乎一点也没有。达厄准将的五十名士兵收起手中的机关枪走掉了,他们向手无寸铁的人群总共打了一千六百五十发子弹。其中一千五百一十六发击中了目标,挨枪子的人非死即伤。“打得好!”达厄跟手下人说,“我们干得很不错!”
那天夜里我外公回家时,我外婆极力想要做个现代女人,让丈夫高兴高兴。因此,看到丈夫进门,她头发丝也没有动一动。“我看你又把红药水打翻了,真是笨手笨脚的。”她以息事宁人的口吻说。
“这是血。”他说,她晕了过去。他用了一点嗅盐把她弄醒,她一醒便问:“你伤着了吗?”
“没有,”他说。
“可是老天,你究竟到哪儿去了呀?”
“简直是地狱。”他说,在她的怀里发起抖来。
我承认,我自己的手也发起抖来。这倒不全是因为我写的题材,而是因为我注意到在我的手腕上,就在皮肤底下,出现一条细细的裂口,就像头发丝那样……没关系。我们人人迟早都得死。所以让我用未经证实的消息来收尾吧,那是同船夫塔伊有关的,据说自从我外公离开克什米尔后不久,他的瘰疬就好了,一直到一九四七年才去世。据传印度和巴基斯坦争夺他的山谷这件事使他怒火中烧,他于是步行到查谟去,专门为了站在交战双方之间,向他们宣讲自己的观点。他要说的是:克什米尔是克什米尔人的。自然,他们开枪打死了他。奥斯卡·卢宾要是活着的话,很可能会称赞他演讲的姿势;R.E.达厄要是在场的话,很可能会表扬打死他的士兵枪法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