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第3/8页)
他特意用棉纸把鞋包得好好的带回家来,平时鞍囊里塞满了防虫蛀的香柏皮,他总留下一个口袋,一直把鞋藏在那儿,只是偶尔才取出来给儿子莫克土贝玩玩。莫克土贝那时三岁,扁扁的大脸盘儿很像黄种人,老是罩着一副打不破、摸不透的木然的神气,可是一见鞋子就立刻判若两人了。
莫克土贝的生母是个娟秀的姑娘,是有一次在瓜田里当班干活的时候让伊塞梯贝哈看见的。伊塞梯贝哈收住了脚步,盯住她瞧了好一阵——壮实的大腿,挺拔的腰背,恬静的神态。那天他本来打算要到小溪边上去钓鱼,这一下就再也不走了。很可能他一边呆呆地瞧着那个浑然不觉的姑娘,一边就在心里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自己那位扇子摇摇、缎带飘飘的母亲,就有黑人的血统,是个城里来的私奔女,为了那件丢人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叫人笑话。结果,那个姑娘不过年就生下了莫克土贝。莫克土贝才三岁就已经穿不下那双鞋了。在静静的炎热的下午,看他发了狠劲,死不认输,硬是要跟鞋子拼命,伊塞梯贝哈就在心里暗暗好笑。这莫克土贝斗鞋的场面,他看了好多年,也笑了好多年,因为莫克土贝始终不肯死心,总想穿上,一直到十六岁上才罢手不干。应该说,那是伊塞梯贝哈以为他罢手不干了。其实他只是没在伊塞梯贝哈的面前干罢了。后来还是伊塞梯贝哈新娶的那位夫人告诉了丈夫,说是鞋子早已给莫克土贝偷去藏起来了。伊塞梯贝哈这一下可笑不起来了。他把那位夫人打发开,独自一人想了想,喃喃自语道:“唉,我倒也还想多活几年呢。”他派人把莫克土贝叫来,对他说:“我把鞋子给你吧。”
莫克土贝那时二十五岁,还没娶亲。伊塞梯贝哈个儿不高,不过比儿子还是高出了六英寸,体重也轻了近一百磅。莫克土贝早已害上了肥胖病,大大的脸盘儿痴呆苍白,手脚浮肿。“鞋子现在就归你了。”伊塞梯贝哈说完,便冷眼瞧着他。莫克土贝可只是进门时瞧过他一眼,那是匆匆的、谨慎的一眼,遮遮掩掩。
他说了声“谢谢”。
伊塞梯贝哈对他直瞅了。他真不知道莫克土贝这双眼睛到底算是见到了什么没有,到底算是看着什么没有,“怎么,鞋子给了你,总不见得还是无动于衷吧?”
莫克土贝仍然只是一声“谢谢”。伊塞梯贝哈当时正在用鼻烟,有个白人教了他一种用法,就是撮点烟末在嘴唇里边,用一根橡胶树或锦葵的嫩枝儿,挑着烟末往牙上搽。
“唉,”他说,“人哪有长生不老的呢。”他望了望儿子,这回可是轮到他自己的目光茫然,什么也看不见了,他沉思了片刻。谁也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只听见一句,像是低声自语:“是啊。可杜姆的舅父并没有红跟鞋。”他又望了望儿子,儿子是又胖又呆。“归根结底一句话,人心隔肚皮,谁保得定人家不是在暗暗打什么主意呢,等到明白过来可就来不及了。”他坐在一把绷着鹿皮条的藤条椅里寻思,“那双鞋他根本就穿不下。他那一身肥肉,不但弄得他泄气,连我也觉得灰心。那双鞋他根本就穿不下。可是这能怪我吗?”
他又活了五年,就去世了。他是一天晚上突然得病的,虽然医生穿上了鼬皮背心来了,还烧了树枝条,可没挨到第二天中午他就咽了气。
那也就是昨天。如今墓坑早已挖好,高亲贵戚也都已纷至沓来,十二个小时没有断过,有坐大车的,有骑马的,也有徒步的,一是来吃烤狗肉、玉米豆、煨白薯,二才是来参加葬礼。
三
三筐他们回酋长府来了。路上三筐说:“总得要三天!总得要三天!弄得吃喝都招待不上来!这种事我可见识过。”
另一个印第安人名叫路易斯·伯雷。“天这么热,三天他都发臭啦。”
“是嘛。这帮子黑人,就是给人添麻烦,叫人操心。”
“也许用不到三天吧。”
“他们逃得可远哩。是啊,只怕头人等不到入土,就要叫我们闻闻他那股臭味了。你瞧着吧,我说的不会错。”
快近酋长府了。
“他现在就可以穿那双鞋了,”伯雷说,“可以当众穿了。”
“暂时还不能穿。”三筐说。伯雷对他瞧瞧。三筐便又说:“先得带队去抓人。”
“莫克土贝去抓人?”伯雷说,“你看他会去?连说话都还觉得吃力呢,他会去?”
“不去又怎么办呢?快要发臭的可是他的亲爸爸。”
“这倒是真的,”伯雷说,“他要穿这双鞋倒还得付出点代价哩。是呀,其实他这双鞋也并不是白拿的。你说呢?”
“你说呢?”
“你说呢?”
“我什么也说不上。”
“我也说不上。反正这双鞋伊塞梯贝哈现在也不用了。莫克土贝要拿着就拿着吧,伊塞梯贝哈也不会计较了。”
“就是。人总是要死的。”
“就是。他要拿着就拿着吧,死了一个头人照样还有一个头人。”
门廊是树皮盖的顶,下面用剥了皮的柏树干做支柱,比那轮船舱面上最高的一间屋还高出许多,底下的廊道没铺石子,仅仅是一长条踩硬了的泥土地,逢到刮风下雨的日子,骡马就都拴在那儿。在轮船甲板的船头那边,坐着个老头和两个女人。一个女人在煺鸡毛,一个女人在剥玉米。老头在说话。他光着脚,穿一件长长的亚麻布礼服大衣,戴一顶海狸皮帽。
“这世道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他说,“都叫白人给败坏了。我们的日子多少年来一直过得蛮好,可后来白人偏要把他们的黑人硬塞给我们。以前,上了年纪了,就在阴头里一坐,吃吃玉米煨鹿肉,抽抽烟,讲讲人生的荣耀,谈谈正经的大事,可现在呢?为了照应那帮子爱出臭汗的家伙,连老头子都累得命也没啦。”一见三筐和伯雷穿过甲板走来,他就收住了话头,抬头对他们瞧瞧。昏花的老眼透着一股怨气,脸上小皱纹多得数不清。他问了声:“他也逃走了吧?”
“对,”伯雷说,“逃走了。”
“我就知道会逃走。我早对他们说了。这一来就得等三个星期,当年杜姆去世的时候就等了三个星期。不信你们瞧。”
“是三天,不是三个星期。”伯雷说。
“那时候你在啦?”
“没在,”伯雷说,“不过我听人家说的。”
“嗐,那时候我可在哪,”老头儿说,“整整三个星期,沼泽地里,荆棘丛中,哪儿没有跑到……”那两个可只管往里走,由他一个人去絮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