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13/27页)

不像《哈克贝利·费恩》——它叫板所有权威,或许尤其是宗教权威——大多数虚构的奴隶故事在传达的信息和语气上都是“基督教式的”。当然,在某一意义上,它们提供了一种别样的基督教的观点,挑战了奴隶主和为奴隶制辩护、正名的布道者。在这种意义上,《汤姆叔叔的小屋》和非裔美国作家写的小说,如《艾奥勒·勒鲁瓦》(Iola Leroy),都主张基督教精神,并把它化为己用。正如埃德蒙·威尔逊[58]在《为国家流血》(Patriotic Gore)中写的——保罗·伯尔曼[59]向我这样描述过这部作品,“错误的分析,伟大的刻画”——汤姆叔叔是基督精神的真正典型:挨了一耳光,把另一边脸也伸过去。他的胜利在于,他拒绝变得像他的白人主人那样满心仇恨。

有趣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两个主人公也是一个奴隶和一个年幼的孩子,就好像,只有孩子才未被“良心”污染,或未被社会教会仇恨,所以他们才能真正对一个奴隶的生活感同身受。伊娃与哈克不同,她不是流浪儿,而是汤姆新主人的漂亮女儿,汤姆宠爱这个“脆弱的尘世里的小东西,就像在崇拜天堂里神圣的东西”。我们读到,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半信半疑”,“觉得自己见到了一个从他的《新约》中走出来的天使”。汤姆见到伊娃·圣克莱尔的时候,她正在密西西比河中乘着一条江轮顺流而下,而将他们联结在一起的基础是,他们都有一副好心肠和对《圣经》的爱。伊娃的善良和友爱,让汤姆跟家人的分离也似乎不那么难受。不像哈克,伊娃并没有对整个故事的发展进程造成多大改变:她单纯,并始终在询问奴隶们的境况。在弥留之际,她要求她的父亲放掉所有的家奴。

《汤姆叔叔的小屋》虽然非常有力量,但它是因政治和社会目的而写的,而它也显示了这一特点。哈里耶特·比彻·斯托并没有让人物去发挥作用,而是不时地介入其中,拼命劝说读者相信奴隶制穷凶极恶的本质。而在有力地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同时,她又不禁要给她的黑人角色赋予“白人特性”。小伊娃是小说中仅次于汤姆的最重要的人物,却也是最弱的。她从没有完全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且有些让人气恼,这恰让我们想起,哈克·费恩是如此地接地气和真实。他并没有努力煽情,但是他以我们觉得永远不可能的方式打动了我们的心。

斯托连忙说,她是受了观念的诱导;故事对她来说,只是呈现那些观念,并以此激发行动的工具。吐温也是被观念吸引,同时他能够将观念转化成故事。她想改变世界,而他通过创造一个别样的现实,挑战了世界。在1872年一趟伦敦之旅中,他游历了圣保罗大教堂,之后吐温在笔记本上写道:“表达——表达是艺术的关键。我不在乎它表达了什么,一般而言我也说不准,但是表达,是我以全部的莽夫本性去崇拜并引以为荣的。”

尽管从他们相遇之时起,吉姆的人生和自由就系于哈克身上,但是在许多方面,哈克自己的自由和人生也系于吉姆。这不只是因为吉姆照顾哈克,帮他寻找食物和容身之处,也是因为,他是在哈克假死后第一个看见哈克的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是他让哈克重生了。像我们其他人一样,为了存在,哈克也需要被看见。后来,他发现,为了变成更全然的自己,他需要去感受,去设身处地地体会他人的感受。在他们整个的历险之中,哈克在吉姆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精神指南。他们在新环境中一遇上,吉姆就从沃森小姐的“黑鬼”变成了他的伙伴,同时他们的称谓从“他和我”变成了“我们”。

重生之后,哈克此前隐藏着的品质就显现出来了,他渐渐地从汤姆·索亚的副手和沃森小姐的改造项目变成了一个负责任的个体,他知道如何应对危险,如何照顾自己和他的伙伴。他们的关系应验了吐温那句名言的正确性:“林肯的宣言……不只解放了黑奴,也解放了白人。”

吉姆是这个故事里最孤苦的人物,因为他的整个种族都被人诱拐,离开了家乡,被迫永远地成为孤儿——这也为他逃离农场去寻找他被迫与之分开的家人增添了几分辛酸。作为沃森小姐的奴隶活着时,吉姆并没有他自己的身份。为了能够真诚对待彼此,也为了忠于他们自己,他和哈克需要离开被压制性的陈规旧俗统治的领地。

在这一片新的领地上,吉姆头一次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一个父亲和丈夫,一个有心、有过去的独立的人。在他和哈克遇见彼此之前,没有任何白人承认过这一点。吉姆让哈克重生了,同样地,哈克也使吉姆重生了。

在所有方面,吉姆与哈克抛在身后的那些白人都是不同的。他质疑受宗教和社会权威支配的信仰体系,他是唯一一个与哈克有真正交流的人。尽管他们的交流并不清晰晓畅,但是这些新鲜的、不落窠臼的、不谙世故的观点所揭示的,比我们从书中的任何其他章节中所能获得的,都多得多。

一些美国评论家和学者曾质疑过吐温对吉姆的刻画,尤其是对其迷信的刻画,他们觉得这具有侮辱性。吉姆确实迷信很深:对他来说,有生命的世界和无生命的世界都充满了神迹和符号,这些都是来自上天的密文。对于我们当中已经丧失对神性世界之感知能力的人来说,这可能看起来是负面的一点,标志着他的低等。然而吉姆的迷信并不像沃森小姐的宗教信仰——一种僵化的教条,一套用作谈判筹码来确保未来在天堂能有个位置的仪式。能在这个他无力掌控的糟糕世界存活下来,他的神性思维是个关键。吉姆的法术原意并不在伤人,而是保护人,就像这法术保护着他一样。

汤姆满嘴谎话地摆布他人,老爸大吹大擂,公爵和法国皇太子用言语的骚扰骗得正派人丢了生计,而虔诚的沃森小姐讲着关于天堂和地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都在编故事,但他们之中有谁比吉姆更真诚、更忠于自己的内心呢?到头来人们才发现,到关乎心灵时,这个没受过教育的人倒比那些受过教育的道德卫士远更有见地和常识。在这本书中,罪大恶极的,是对心灵的无知。

哈克与吉姆的关系为他的流浪提供了足够合理的意义和目的。事实上,哈克选择的这个伙伴是所有可能的人选中最危险的——一个逃跑奴隶,这不仅违背了他抛在身后的小村庄的价值观,而且违背了他自己的判断。有了吉姆,哈克贝利·费恩真正的历险才开始。远离了白人主人的权威,远离了奴役吉姆和压抑哈克的家,他们用自己的规矩创造了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