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2页)

“是应该这样嘛,”约翰·奈特利先生说,“我希望从你的来信中看到的也正是这个。她要关心你们,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又是个空闲的、爱好交际的人,要这样做就更方便了。我不是一直告诉你吗,亲爱的,我认为这个变化对于哈特菲尔德来说,并不像你担心的那样非常重大;现在你听了爱玛的话,我想你总满意了吧。”

“啊,当然,”伍德豪斯先生说,“是的,的确如此——我不能否认,威斯顿太太,可怜的威斯顿太太——是经常来看望我们;可是,她又老是不得不再走。”

“她要是不走,威斯顿先生就会觉得难受了,爸爸。你把可怜的威斯顿先生完全给忘了。”

“说实在的,我认为,”约翰·奈特利先生令人愉快地说,“威斯顿先生有那么一点小小的权利。你和我,爱玛,都会敢于站在这位可怜的丈夫一边。我身为一个丈夫,你还没有过门做人家的妻子,对于威斯顿先生的权利我们可能有同样强烈的同情。至于伊莎贝拉,结婚以来的这段时间已经足以使她懂得尽量不去打扰天底下的威斯顿先生是有好处的。”

“我吗,亲爱的?”她妻子听到丈夫的话,只听懂了一部分,大声说道。“你是说我吗?我肯定,没有人比我更加拥护结婚了,不应该有这样的人,也不可能有这样的人。要不是因为她离开哈特菲尔德是个不幸,我只会认为泰勒小姐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至于说忽视了威斯顿先生,那位杰出的威斯顿先生,那我可以说,没有什么是他不配得到的。我相信他是世界上脾气最好的人。除了你自己和你哥哥以外,我不知道还有谁脾气像他那么好。我永远不会忘记,在上一次复活节刮大风的那天,他为亨利放风筝——去年九月,也就是一年以前,他出于一番好意,特地在午夜十二点钟写那封短信,告诉我科布汉[2]没有人患猩红热,让我放心。从那以后,我一直相信世上再也没有谁比他更富于同情心,比他心肠更好了。要是有人配得上他,那人准是泰勒小姐。”

“他儿子在哪儿?”约翰·奈特利先生说。“他有没有来这儿参加婚礼?”

“他还没有来过这儿,”爱玛回答。“原来以为他会在他们结婚以后不久就来这儿,可是结果他没来;最近我没听到谁提起过他。”

“可是你应该把那封信告诉他们,亲爱的,”她的父亲说。“他写了封信给可怜的威斯顿太太,向她祝贺。那是封写得非常得体、非常漂亮的信。她把信拿给我看了。我认为他的确做得很对。至于是不是他自己的意思,你知道,那就说不清了。他年纪还小,恐怕是他舅舅——”

“我亲爱的爸爸,他已经二十三岁了。你忘了时光过得有多快。”

“二十三岁了!他真有这么大了?啊,我可没想到——他那可怜的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才两岁。啊,时光的确像飞呀!我的记忆力很差。尽管如此,那还是一封特别好、特别美的信,给了威斯顿先生夫妇俩莫大的欣慰。我记得是从韦默思[3]写来的,日期是九月二十八日——信的开头是,‘亲爱的夫人,’可是我忘了底下是怎么写的了;署名是‘弗·邱·威斯顿·邱吉尔’。我记得清清楚楚。”

“他多么讨人喜欢,做事又多么得体!”那位好心的约翰·奈特利太太大声说道。“我毫不怀疑,他是个最最和蔼可亲的年轻人。不过,他不跟他父亲一起住在家,太可悲了!小孩被迫和父母分离,又不能住在自己的家里,真叫人吃惊!我一直不理解,威斯顿先生怎么舍得跟他分开。放弃自己的孩子!谁要是建议别人这样做,我决不会对他有好印象。”

“我想,没有人会对邱吉尔夫妇有好印象,”约翰·奈特利先生冷冷地评论说。“可是你也不必以为威斯顿先生的心情会像你要是放弃了亨利或者约翰就会感到的那样。威斯顿先生是个生性随和、心情愉快的人,而不是个感情强烈的人。他安于现状,以这种或者那种方法从中取乐,我猜想,多半还是靠所谓的社交来得到安慰,那就是说,一个星期里能有五次跟邻居吃吃喝喝,玩玩惠斯特,而不是靠家庭情感,或者家庭所提供的任何东西。”

爱玛可不爱听近乎责难威斯顿先生的话,她有点想就这话题说说;可是她竭力忍住,让它过去了。只要可能,她是会保持和睦的;况且,习惯于热爱自己的家庭,对家庭感到自我满足,其中也有一种可敬又可贵的东西,正因为如此,她姐夫才轻视普通的社交生活,轻视认为社交重要的那些人。这就使她很有必要采取容忍态度了。


[1] 伦敦南面的一个郡。海伯利和登威尔埃比都在这个郡。

[2] 英国萨里郡的一个小城。这里可能指伊莎贝拉的孩子们去科布汉游览。

[3] 韦默思:英国著名游览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