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3页)
“但愿没有。不过,说真的,看看我周围的熟人,我也不免要发抖。塞丽娜完全放弃了音乐——虽然琴弹得很好,却一次也不弹了。杰弗里太太——以前的克莱拉·帕屈里奇——两位米尔曼小姐,现在的伯德太太和詹姆斯·库柏太太,人多得我数不过来,她们都是这样。说真的,真够叫人害怕的。我以前常常跟塞丽娜生很大的气;可是我现在真的开始明白了,一个结了婚的女人有许多事情要做。我相信,今天早上我就有半个小时跟我的管家一起关在家里。”
“可是这种事情,”爱玛说,“全都会很快就上轨道的——”
“好吧,”埃尔顿太太一边笑一边说,“我们以后看吧。”
爱玛见她如此坚决地认定会放弃她的音乐,也就无话可说了。停顿了一会儿以后,埃尔顿太太又选了个话题。
“我们到伦多尔斯去了,”她说,“看到他们都在家。他们好像都很和蔼可亲。我非常喜欢他们。威斯顿先生似乎是个出色的人——你可以相信,已经成了我最喜欢的人了。她看上去也真的很好——像慈母一样心地善良,使人马上就对她有了好感。我想,她是你的家庭教师吧?”
爱玛几乎大吃一惊,答不上话来。可是埃尔顿太太不等她回答“是的”就继续往下说。
“虽然早已听说,可是看到她那样像贵妇人,我也有点儿吃惊。不过,她确实完全是位大家闺秀。”
“威斯顿太太的仪态,”爱玛说,“一向特别好。端庄、朴实、优雅,对任何年轻女人来说,都是个最可靠的榜样。”
“我们在那儿的时候,你猜谁来了?”
爱玛猜不出来。听那口气,好像是个熟人,她怎么可能猜得到呢?
“奈特利!”埃尔顿太太继续说,“奈特利本人!不是很巧么?那天他来看我们,我不在,所以我还一直没看见过他。他是埃先生的一个特别好的朋友,我当然就有了很大的好奇心。我经常听他说‘我的朋友奈特利’,我确实很想见见他。我得为我的caro sposo[1]说句公平话,他不必为他的朋友害臊。奈特利完全是位绅士,我很喜欢他。我认为,他确实是很有绅士风度的。”
幸亏现在到了该走的时候。他们走了,爱玛这才能够松一口气。
“这女人真叫人受不了!”她马上嚷了起来,“比我料想的还要糟。实在叫人受不了!奈特利!我简直不能相信。奈特利!她以前从来没见过他,却管他叫奈特利!还说发现他是位绅士。真是个微不足道的暴发户,庸俗不堪的家伙,还口口声声地她的埃先生,她的caro sposo,夸口自己有办法,摆出那副傲慢自负的神气,炫耀她那俗不可耐的装饰。居然确实发现奈特利先生是位绅士!我怀疑他是不是会用同样的恭维来回报她,发现她是位淑女。我简直不能相信!还提议她和我一起组织一个音乐俱乐部!人家还以为我们是知心朋友呢!还有威斯顿太太!看到抚养我长大的人是位大家闺秀,居然会吃惊!太糟了,太糟了!我从没见过像她这样的人。万万没想到!同她作任何比较,对哈丽埃特来说都是个耻辱。哦!弗兰克·邱吉尔如果在这儿的话,会对她怎么说呢?他会多么生气,又会觉得多么好笑!啊!瞧,我马上就想到了他。第一个想到的总是他!我抓到了自己的错处!我脑子里常常想到弗兰克·邱吉尔!”
这一切都很快地在她的思想中闪过。等到埃尔顿夫妇告别时引起的一阵忙乱过去之后,她父亲安定下来准备说话的时候,她总算已经可以静心听他说了。
“啊,我亲爱的,”他不慌不忙地开口说,“我们以前从没看见过她,她好像是个很漂亮的年轻太太。她大概很喜欢你吧。她说话稍微太快了一点儿。声音快一点儿,伤人耳朵。可是我想我太挑剔;我不喜欢陌生声音。任何人说话都比不上你和可怜的泰勒小姐。不过,她看起来似乎是位很诚恳、举止又很端庄的年轻女士,肯定会成为他的很好的妻子。但是我看他最好还是别结婚。我没能在这个喜庆场合去祝贺他和埃尔顿太太,我已经尽量解释过了。我说夏天我一定去。不过我早就应该去。不去向新娘贺喜总是不对的。啊!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我是个多么可悲的病人!可是我不喜欢牧师巷那个拐角。”
“他们大概接受了你的道歉吧,爸爸。埃尔顿先生了解你。”
“是啊!可是一位年轻女士——一位新娘——只要可能,我总应该向她致敬啊。没去,是很失礼的。”
“但是,我亲爱的爸爸,你是不赞成人家结婚的啊。所以,你干吗那么急于要向一个新娘致敬呢?你总不见得认为这是可取的吧。你要是把新娘看得那么重,那就等于鼓励人家结婚。”
“不,我亲爱的,我从没鼓励过谁结婚,但是我一向总是希望给女士适当的关心——对新娘尤其不能怠慢。她肯定是应该受到更多尊敬的。你知道,我亲爱的,在聚会的人中间,新娘总是占首位,不管别人是什么人。”
“啊,爸爸,要是这还不算鼓励结婚,那我就不知道什么是鼓励了。我可从没料到你竟然同意让这种虚荣的诱饵来引诱可怜的年轻小姐啊。”
“我亲爱的,你不懂我的意思。这只不过是一般的礼貌和良好的教养罢了,跟鼓励结婚毫无关系。”
爱玛住口不谈了。她父亲激动了起来,而且也没法理解她。她又回过头来想埃尔顿太太的那些气人的话,想了很久,很久。
[1] 拉丁文,意为亲爱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