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第7/8页)

一天晚上,亨利给爸爸端去晚饭,他爸爸悲伤地看着他,用沙哑的嗓子说,“听着,儿子,要是你烟抽完了,可以拿我的。”

几个星期之后,他死了。

在葬礼上,亨利听到一个浸礼会的牧师说了些关于灵魂和耶稣的话,但没有怎么听明白。他无法接受爸爸死去的现实。他不断地想他爸爸会回来的,某天会突然出现在门口,唱着他喜爱的歌。

几个月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

最后,失去了心目中唯一英雄的亨利,混混的儿子亨利,做了一个决定:从现在起,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五月

仪式

春天快要结束,夏季已经不远。近午的阳光从厨房的窗子照进来。这是我的第三次拜访。在我们开始前,“大先生”给我倒了一杯水。

“加冰吗?”他问。

不必了,我说。

他唱了起来。“不必加冰……那也很灵……那就不冰……”

朝他的书房走去,我们经过了一幅大照片,照片上的他还是个年轻人,站在山头,身后阳光灿烂。他又高又壮,头发黑黑的,朝后梳着,正是我孩童记忆中的他的样子。

好照片,我说。

“那是个值得骄傲的时刻。”

是哪里拍的?

“西奈山。”

就是摩西接受上帝十诫的地方?

“正是。”

什么时候的事情?

“六十年代。我和一群学者一起旅行。一个基督徒和我爬到了山顶。他给我拍的照。”

得花多少时间才能爬上山顶?

“好几个小时吧。我们爬了一整个晚上,日出的时候才到山顶。”

我瞥了眼他衰老的身体。这样的旅行他现在肯定是不行了。他的背驼了,腕部的皮肤又皱又松了,耷拉着。

我们继续往前走,我的眼角又注意到了照片中的一个小细节。除了他的白衬衫和祈祷披巾,“大先生”身上还戴着传统的经文护符匣,那是一种小盒子,专门用来放赞美诗的,犹太教徒在做晨祷的时候会在头上或者手臂上绑上这种小盒子。

他说他一整晚都在爬山。

那就意味着他一直随身携带着这些小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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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那样的仪式是“大先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晨祷。晚祷。吃某些特定的东西。不吃某些特定的东西。在安息日,不管刮风下雨,他必须走路去教会,因为这是犹太教义的规定。在犹太节假日中,他更要参加各种传统活动,比如说准备逾越节的宴席[22],或者是在犹太新年把碎面包扔进小溪,象征抛弃罪恶。

天主教有晚祷、圣礼和圣餐;伊斯兰教有一天五次的礼拜,要穿干净的衣服,跪拜在祈祷垫上;就仪式而言,犹太教没有什么两样,那些仪式可以让你整天,整个星期,整年都很忙。

我记得还是孩子的时候,“大先生”就告诫教会里的人——有时候是循循善诱式的,有时候就不那么客气了——要恪守各种传统仪式,对待诸如点蜡烛,说祝福语,特别是亲朋故去之后的哀悼祈祷,都马虎不得。

但就算他不断恳请教会会众严守传统,但一年又一年,传统还是一点点溜走,如同握紧的拳头越来越松。今天忘了一个祈祷,明天忘了一个节日。与异族通婚的也越来越多——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想到,现在他来日无多,这些仪式对他来说还有多重要呢?

“至关重要,”他回答。

但那是为什么呢?我们只要在内心深处,牢记信仰,不是吗?

“米奇,信仰就是行动,”他回答,“看你是什么样的人,关键在于你是怎么做的,而不仅仅是你信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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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先生”不单执行这些仪式,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围绕这些仪式而安排的。如果他不是在祈祷,那么他就是在学习经文——那是体现他信仰的主要行动——或是在做慈善,访问病人。他的生活因此而变得非常有规律,按照美国的标准而言,他的生活几乎可以称得上枯燥无味。我们总是习惯性地拒绝“陈规旧例”,拥抱新的生活方式。但“大先生”对新的生活方式没有什么兴趣。他从不跟着潮流走。他不做普拉提,也不打高尔夫(曾有人给了他一根高尔夫球杆,那根杆子在他的车库里闲置了多年。)

但他虔诚的生活里有一种让人平静下来的东西:从一种仪式到另一种仪式;到了某个时间就做某件事情;每年秋天都要建造苏克棚[23],并通过敞开的棚屋眺望星星;每个星期他都谨遵安息日的规定,把一周分成六个工作日和一个休息日,六比一。

“我的祖父母是这样做的。我的父母亲也是这样做的。如果我接受了他们的信仰,但把这些传统给抛弃了,那对于他们所过的生活该如何解释呢?或者如何解释我的生活呢?代代相传,正是这些传统让我们……”

他搓着手,寻找着合适的字眼。

有了传承?我提醒他道。

他笑呵呵地看着我:“对了,传承。”

暮春

那天我们谈完一起朝门口走去的时候,我心头涌起了罪恶感。我曾经遵循过这些宗教仪式。但我已经把它们遗忘了有几十年了。现在,我生活中没有一件事情是和我的信仰有关的。哦,是的,我过着令人兴奋的生活。到处旅行。遇见各种有趣的人。但我日常生活的习惯——去健身房,浏览新闻,查收电子邮件——每一件都出于自身的考量,没一件和传统相关。那是什么让我传承了祖先们的生活呢?流行的电视连续剧?晨报?我的工作需要灵活性。遵循仪式就会破坏灵活性。

此外,在我的心目中,宗教仪式虽然不错,但太过老套了,就好比在复写纸上打字一样。老实说,我现在所做的事情中唯一一件接近于宗教仪式的事情就是拜访“大先生”。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去了他家,去了他办公室,我看到了欢笑的他,也看到了静默中的他。连他穿百慕大短裤的样子我也看到了。

这个春天我拜访他的次数,已经超过了我过去三年中见到他的次数的总和。我还是没有弄明白。我是那种令人失望的信徒。为什么他会选择我在他死后给他致悼词,我应该是那种在他生前让他失望的人。

我们走到了门口。

还有一个问题,我说。

他唱着回应我:“还有一个,在门口……”

你怎么能做到不愤世嫉俗的?

他停住脚步。

“做我们这样的工作是绝不能够愤世嫉俗的。”

但人类有那么多缺点。我们忽视仪式,忽视信仰——甚至忽视你。难道你没有感到厌烦的时候吗?

他满怀同情地窥探着我。又或许他意识到我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