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3/3页)
可不知怎么,他想起了任勤勤那双星光璀璨的眼睛,心里又松动了。
没几天就要出国了,也该和她好好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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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勤勤正在梳妆打扮,准备以最美的一面去参加高中生涯中的最后一次聚会。
今日的造型师是惠姨女士。
论打扮的本事,王英至今只停留在给女儿一个劲儿买名牌成衣的层次上。惠姨在上流社会浸淫几十年,眼界当然不是王英一个才入行一两年的人可比的。
“年轻女孩,其实不用刻意穿红戴绿。”惠姨一边为任勤勤挑选衣服,一边教导她,“你这个年纪的女孩,本来就靓丽夺目,颜色多了容易显得浮躁,让人不知道往哪里看的好。用重色冷色压一下,反而会将你的青春气衬托出来,把注意力集中在你本人上。是人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人。”
惠姨给任勤勤选了一件桃心领的短袖小黑衫,配一条浅紫灰色大摆纱裙,长发盘起,露出修长的脖子。
不过也不能一点颜色都没有。惠姨挑选了一条金色花朵锁骨链,王英又从自己的首饰盒里挑了一对珍珠碎钻耳钉给任勤勤戴上。
“口红得和身上最深的颜色配。黑色就得配鲜艳些的红色。不过也不能太艳了,你年纪轻压不住。不然,整张脸上只剩一张嘴了,好看吗?”
挑选了一支珊瑚红,给任勤勤抹上。
胭脂真是世间最神奇之物。不论再平凡的女人,唇上只要多了这一抹颜色,面容都能生动妩媚起来。
任勤勤红唇一点,如画龙点睛,整张面孔焕发出以往从不曾有过的艳色。
那是少女骨子里藏着的,已经开始蠢蠢欲动的成熟,被一只口红发掘了出来,第一次展露在她清丽明朗的脸上。
“就像变戏法儿一样!”任勤勤感叹。
惠姨笑:“所以呀,女人可以不抹粉,不盘头,没有漂亮衣服鞋子,却不能没有一支口红。”
任勤勤把这支口红放在了她的GUCCI小手袋里。
“还有鞋。”惠姨又打开了鞋柜,“法国人说过,每个女人都应该有一双好鞋,它会带你到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惠姨选的是一双Jimmy Choo的酒红色尖头细跟皮鞋,两寸的鞋跟,不高不低,让没怎么穿过高跟鞋的任勤勤可以轻松驾驭。
最后,惠姨选了一瓶Dior的Escale à Portofino,朝着空中按了几下。
任勤勤在那片甜香的雾气里打了个转,完成最后一道工序,一位淑女新鲜出炉了。
“去吧。”王英看着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女儿,感慨万千,“玩得开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