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3/3页)
屠宰场说的这么清楚,大家听得明白,自己就计算起来怎么分才合适,于是排队的人也不嫌慢,前前后后的人凑在一起,都在说着自己要怎么换。
“猪肉不好吃,我还是拿了钱去旁边买只鸡带回家炖了吃,柴是柴了点,但好歹吃着香。”
“我想去镇上买点羊肉,我喜欢那个味道,意面厂上次提供的羊肉汤味道可好了。”
虽然味道同样都很重,但大家能接受羊肉的骚味却不喜欢猪肉的腥味,前者在他们看来是香的,后者则是臭的。
其他人一听,也觉得这想法不错,而且屠宰场这边还要等着杀完才能领到肉,来的慢的甚至要排到好几天以后,虽然知道这是伯爵大人的屠宰场,不会坑他们,但大家心里还是有些担心,倒不如拿了钱去市场里买。
于是越是来的晚的人就越是选了钱,愿意要肉的人反而少,倒是省了屠宰场赶时间杀猪了。
而这些收上来的猪也不是立刻就都杀了的,而是一批批的杀了送到肉酱厂去,剩下的则要养上几天慢慢杀。
不过魏薇在听到汇报的管事说领民觉得猪肉不好吃于是都选了要钱以后,就拍手让人在丁格尔镇的市场里,要了个摊位,架上锅,炖红烧肉。
萨丁森养的猪的猪肉都是肥多瘦少,这也是这个时候的人喜欢的,这样的肉做红烧肉自然也十分合适。
正宗的红烧肉少不了酱油调色,可惜魏薇今年才收上来一批黄豆,等着明年扩大种植,没有多余的存活酿造酱油,所以现在的红烧肉还得去掉“红”,只能算是“烧肉”,不过虽然缺少调色的酱油,味道稍微差了一些,但也依然是非常美味的。
切成块的肉在锅里加调味料翻炒后加入开水炖上几个小时,煨到肉变得软烂,肉香里带着一丝糖的甜和辣椒的辣,吃起来入口即化,满嘴肉香,几乎没人能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在那口大锅开始咕咚咕咚的猪肉时,就有人被从锅里飘出来的香味勾的在摊位前徘徊,恨不得立刻就买上一些尝尝看,但等他们询问着忙碌的摊主人,知道锅里炖的是猪肉后,不少人露出了嫌弃的表情,摇着头走了。
猪肉有多难吃大家都知道,想来这个红烧肉,也就是闻着香,吃起来难吃吧,他们还是不要浪费钱了。
见围观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从城堡厨房被调出来暂时看顾摊位的仆人也有点焦急,连忙对还剩下的几个人说:“你们别瞧不起猪肉,这可是伯爵夫人给的配方,夫人说好吃的东西,味道能差吗?”
“没骗你们,我们都是在城堡厨房里工作的,在这里摆摊是因为夫人说想让大家都知道我们萨丁森郡的猪肉好吃,我们就在这里摆几天,过了就没有了啊。”
大部分的人自然是没有吃过伯爵夫人亲自准备的美食的,他们可没资格到城堡用餐,但不管是哪个厂子里的伙食都很不错,听说那些做饭的农妇们也都是城堡里的厨师调教过的,而城堡的大厨又是伯爵夫人教出来的,可见伯爵夫人的厨艺定然是很好的。
于是在知道这是伯爵夫人让人摆的摊位,不管心里到底喜欢不喜欢猪肉,大家还是过来捧场了,他们打定主意,即使等下吃的肉不好吃,也一定要夸好吃,不然不是不给伯爵夫人面子吗?
在萨丁森郡讨生活的,谁敢得罪他们的伯爵和伯爵夫人呢。
所以哪怕这个什么红烧肉在大家看来有点小贵,大家还是愿意买来尝尝的。
这一尝,可就不得了了,即使是在后世,老外吃红烧肉的感觉都是真香,对处于黑暗料理时代的人来说,这红烧肉的味道简直能把他们的魂都勾走,而且这个时候的人牙口都不好,可这红烧肉,一口下去,那软烂到入口即化,还没有一点腥味的肉味实在是太合他们的心意了。
“怎么会这么嫩,我的上帝,这比烤乳猪都要嫩啊!”
“这真的是猪肉吗?我一点都没吃出来,一点都不腥。”
“这么香,里面加了多少香料啊?伯爵夫人真是太大方了。”
“我尝到了甜味,里面一定加了糖,难怪这个汤汁看起来有点红,肉的颜色也太漂亮了。”
“这个红的是辣椒吧,之前伯爵大人的香料铺子里就有卖这个的。”
尝过红烧肉以后,所有人再不觉得猪肉难吃了,他们纷纷表示还要买,这种食物买回去,配着面包吃,就是比木棍还硬的黑面包,他们都能吃下去!
这些红烧肉都是切成麻将大小的肉块,在摊前次的人可以直接用摊位提供的碗,外带的话就需要自己带碗来装,如果实在没有,又想带走的,摊位也给提供可以包裹肉的大叶子,沥干的红烧肉整齐的摆在里面,叶子裹起来用绳子一捆,除了少了汁水,带着倒也方便。
不过大家都是人精,知道煮肉的酱汁味道好,哪怕不吃肉,只这些简直配着面包都能让他们胃口大开,甚至有人想多带一些酱汁回去,自己加点水和盐,再切点肉放进去煮,煮出来的肉味道应该也不差。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跑回家或者直接在市场里买个碗来装肉,顺便还能分到不少的汤汁。
而随着红烧肉的美名传出去,大家果然也知道了萨丁森郡的猪肉不仅不腥还很好吃,做出来的食物比最上等的牛肉羊肉都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