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血染的风采(第2/3页)

苏向晚说:“明天要能减到一碗就更好啦,你现在已经没有小肚子,要能把小下巴也减下去,绝对是个小帅哥。”

谷东揉着肚子说:“可我今天中午想吃肉,还想吃白米饭,要是米饭就着红烧肉,我能吃三碗,我想继续拥有小肚子。”

在原书的描述中,谷东是个大眼睛,高个头,瘦削的又帅气的大小伙子。

可现在,苏向晚已经快把他养成一条快乐的小胖猪了,当然,那杀气也远没有书中那么厉害。

“最近市场放开了以后,猪肉价格一直在飞涨,问题是就算有钱咱也不好买啊,现在市场上肉可真难找。”苏向晚说。

其实肉并不难买,但因为宋东海一回家就想去嫖娼,苏向晚最近没在桌子上摆过肉,就想让宋东海多吃点素,消消他的火气。

谷东一脸的失望:“我外公不是给了你好多钱嘛,那要不用我外公的钱来买肉?”

“那是你的钱没错,但我没有花儿子钱的习惯,你要想拿自己的钱买肉吃,那还是回你自己家吧。”苏向晚摘着芹菜说。

谷东饿的肚子咕咕叫,一闻见芹菜的味儿都想吐,只看妈妈摘了那么一大盆,胃口全无,垂头丧气的就准备要走。

不过这时候妈妈说话了:“不过,你要能告诉我你和东海之间有什么小秘密,我就给你做肉吃。”这是准备套他的话了。

谷东当然不见兔子不撒鹰啊:“做啥肉吃?”

“虽然没有猪肉,但是咱们只要往钢厂那边走,卖牛肉的可多了,一斤三块钱,买上两斤肉回来切成片儿,爆炒,等炒出汁儿了,把咱家那厚墩墩的圆粉、院子里那青青的辣椒往里面一和,到时候配上白米饭,那叫一个好吃。”苏向晚故意说的很慢:“这叫爆炒牛犊肉,这样的饭要不要吃?”

谷东脱口而出:“要吃。”

当然,宋东海还以为自己这弟弟能替他守口如瓶呢,哪能想到就一味爆炒牛犊肉,谷东就把他给卖的干干净净。

从宋东海给他月经带的条子,再到他去办案现场的时候,把条子塞进受害者的衣服里,以及最后郭晶晶的被抓,小伙子全都一股脑儿的,卖给了苏向晚听。

郭晶晶是个老鸨,暗娼们的头子,这事儿苏向晚一直都知道。

但是,关于那俩女受害者的事情,苏向晚可是真没想过宋东海会这样处理。

他这样处理,是在混淆公安人员的侦察过程,真正的杀人凶手很可能会继续逍遥法外啊,这孩子究竟怎么啦,小时候那么正义,那么懂事的孩子,怎么突然之间就变的有点不择手段了呢?

“东海哥哥说让咱们放心,他绝对会让那几个凶手被枪毙。”谷东看妈妈是真生气了,赶忙说。

苏向晚从冰箱里掏了块肉出来,在水槽子里一洗,就开始改刀切片儿了。

“这不是牛肉吗妈妈?”

“是啊,我不是答应了你要爆炒牛犊肉?”苏向晚有点大惊小怪的说。

谷东再哦了一声,想了半天才说:“妈妈,你刚才好像骗我了呀。”明明有肉,非得说没肉,害他把东海哥哥都给卖了呢。

当然,今天晚上最重要的主菜,就是葱爆牛犊肉,炒了半盆子,就着米饭,吃的谷东成功的,又养出了他圆鼓鼓的小肚皮,撩起衣服拍一下,北岗就要笑一一下,哥哥圆圆的小肚皮,那是真可爱。

宋青山回来的晚,看起来还挺高兴的:“天啦,家里终于能吃上肉了。”

默默无闻,几乎被忽视的小北岗,在爸爸不在的时候,家里几乎没人会提起他来。就连他那只是松松挂着的,象征着尊严的裤子,也被南溪趴掉,就让他在沙发上那么光着屁股的躺着呢。

抱起小儿子来,宋青山嘴里不说,但是现在,这个老来得子的小崽子,已经成功取代宋东海那头犟驴,成了他的心头好。

给儿子穿好了裤子,等苏向晚把牛犊肉回一遍锅,洗了手,他才来吃饭。

当然,夫妻见面,照例得相互汇报一下工作。

苏向晚得故意把南溪和谷东支开:“去,你俩出去给咱买冰棍儿去,要门口有卖西瓜的,再给咱挑一大西瓜。”

冰棍儿谁不爱啊,南溪先抢到钱,转身就跑,谷东追了出去。

不过,苏向晚还没把宋东海最近那邪门的一举一动给汇报出去了,宋青山端起碗来猛刨了一气牛肉片子,就说:“明儿你不出门吧,车我得用一下,到时候得用我这辆车,接一下我的老同学金石去。”

“金石?是不是北方矿方矿业的那位总经理?”苏向晚说。

宋青山皱起眉头来,想了半天,自认记忆力还可以啊,犹豫着说:“我不记得我跟你提过金石啊,而且他就任北矿,也只是这两天的事情,你怎么知道他的?”

苏向晚撇了撇嘴,从宋青山怀里抱过小儿子说:“书里看的呗,据说他是整个北方所有稀有矿的垄断者,在秦州称霸王的人,厉害的不得了,怎么,那家伙居然是你同学?”

宋青山不好打击苏向晚,但也断然说:“不可能,首先,金石原来是在旅顺军港当兵的,是个血统纯正的三代海军,再次,一起读了三年的军校,他就是嘴欠点儿,人品我是能保证的。想同学少年,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我很期待他的到来,到时候他是矿业公司的总经理,我是我们504的总参谋,我俩同学一起干,秦钢的产能一定能提上去。”

“女人变坏就有钱,所以郭晶晶和陈小丽俩发达了。男人有钱就变坏,咱家东海且不说,你那个同学金石啊,在书中可是风云人物,跟咱们家谷东还有很大的渊源呢。”苏向晚说。

“怎么个渊源?”

苏向晚想尽办法的给宋青山形容着:“总之就是,金石是八九十年代,秦州的第一任黑帮老大,一脚踏下去,秦州都能抖三抖的那种,而谷东呢,睡过他的女人,那女人奶大腰细,三十多岁,风骚的不得了,一勾,咱谷东没魂儿了,就给睡了。”

“苏小南死的不冤,她怎么能这么写我儿子。后来呢?”

“后来,就连我都以为金石非杀了谷东不可,但事实上他并没有,反而转手就把那个女人送给谷东了。”苏向晚于是又说。

所以,在书里,不是有一个姓金的黑老大吗,那人就叫金石。

他和谷东之间,曾经爆发过新老两辈黑社会之间最大的血拼和火拼,但是并不是为了女人,而是为了权力,为了地位。

谷东多聪明的孩子,那么冷静,那么客观,腥偷,老大的女人不要,但权力,威望,金钱,样样都想要。

不过,饶是谷东那么聪明,脑子那么够用,在书里还是给金石玩的团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