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第2/2页)
他出神之际,不妨身后的门被敲了几记。
蒙初早已到了,但今日与往日不同,霍将军并没有全副心思都沉浸在公务之中,而是破天荒地蹲在地上,摇着一张小床,床里睡着一个婴儿,手边一个拨浪鼓。蒙初的笑容僵在嘴角,心也于瞬间沉了下来。
“霍将军,这小孩儿是哪抱来的?”她见敲门似乎已无法引起霍珩的注意,索性便走了过去,笑吟吟地问道。
霍珩不悦地蹙了眉,“我夫人抱来的。”
正要问一句“你待如何”,说曹操,曹操便到了,花眠领着两人气势汹汹地迈入门槛,霍珩的手掌扶着摇篮,刹那之间,仿佛气为之夺,说不出话来了。
离开西京以前,花眠因为怀着身孕,数月不曾染过粉黛,如今一旦稍事妆容修缮,便立时神采飞扬,如清涟濯面,白皙而自然,又如露湿牡丹,桃羞而李让。单是一袭普通的月白锦衣站在那儿,都恍如神女。
他是如此想的,蒙初自然也是。
她早在霍珩的母亲口中听说过花眠的美,以为言过其实,但今日一见,却真正是为花眠之美而摄住,同为女子她懂得欣赏,花眠不但皮相是美的,骨相是精致的,更兼之身上举手投足间有种富养的矜贵从容的气度,这是他们汉人崇尚的风仪之美,无怪这些魏人如此推崇花眠的美貌。蒙初虽笑意不退,心中却不可避免地起了妒忌。
人外有人,山外有人,纵然她已有草原第一美人的名头,在魏人的顶尖美女之前,依旧如同蒹葭倚玉树,孰妍孰媸,眼不瞎的能分辨。
而霍珩,她轻咬住了贝齿,霍珩他是眼光最好的那个。
“蒙初公主,久仰大名,如雷贯耳。”花眠淡淡笑说。
她仿佛未曾将自己放在眼中,完全不把自己视作敌手一般,蜻蜓点水的一声问候便掠过去了。但等蒙初终于于腹中存好腹稿,也正要风度翩翩地回敬过去时,花眠却动了,她轻飘飘地越过了自己,走到了摇床边蹲身下来,柔荑就覆在霍珩的指骨之上。
他抬起头,一眨不眨地盯着花眠,思了大半年的女子,如一场梦似的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而这一次伸手便能碰到了。
花眠看了眼熟睡的儿子,支起笑靥,问候霍珩:“郎君,你傻了么,我带着儿子来看你了。他名叫世勋,陛下御赐之名,你可喜欢?”
“喜、喜欢。”
霍珩仿佛结巴了似的。
那是蒙初从未见过的霍珩,她见过他举重若轻地挥洒淋漓,于狼烟烽火之中铁蹄踏碎湖影,见过他不动声色斩杀敌军大将,视敌军猛将如同荞麦,也见过他孩子一般,跟手下的袍泽说话逗笑,更是见过他面对自己时,那冷漠而严肃的面孔。但她从没见过,在夫人面前紧张得手脚都担忧放错,一说话就结巴的霍珩将军。
他的夫人这般美貌,世所罕有,他们的结合,甚至都说不出是谁的福气。蒙初的手藏在挽袖之中缓慢地收紧,常年持刀的手虽瘦弱却有力,掐得骨节都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
姜葵扯着嘴角别过了头去,仿佛不屑于一顾。
此之一生,蒙初是骄傲的大漠明月,不曾败北,但如今,她却接二连三,败在这对夫妻的手中,她生平第一次,尝到了何为嫉妒的滋味,何为不甘而恼恨的滋味。
她轻扬起眼睑,对琴瑟和鸣的二人忍住了敌意,淡淡说道:“蒙初有军务在身,不打扰贤伉俪重聚了,这便告辞。”
说罢,她转身迈出了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