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2/3页)
闻言,拿着菜刀的辛九转过身,觉着好笑,“什么叫做尽量,不应该是保证吗?”
他盯着她手里的刀看了会,“保证不了的话,怎么办?”
总不可能用菜刀宰了他吧。
辛九若有沉思了会,从袋子里拿出一条黄瓜,洗干净后放在菜板上,一本正经道:“看到这条黄瓜了吗?”
“看到。”
啪——
一声下去,黄瓜被刀面拍碎。
辛九看着娇弱,力气还不小,一拍下去,黄瓜便零零碎碎地流露出汁水。
陆未修:“?”
“保证不了的话,就和这黄瓜下场一样咯。”辛九微笑,踮起脚尖,在他耳边吹着热风,“不过你好像没它长。”
陆未修:“……”
“九九。”怒极反笑,他反手摁住她,眉眼低垂,视线炙热:“在我身下哭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这么嚣张?”
不知哪来的坏毛病,白天总是得意洋洋,一到晚上就缩成仓鼠团。
辛九的脸还没发烫,不知道如何收场,被那边打断注意力,只听见安晨晨尖叫声——
“卧槽!陆与你个憨憨卖队友!老娘锤爆你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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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四道菜。
后两道是蒜蓉拍黄瓜和酱牛肉,因为锅小,粥不够,辛九又煮一锅西红柿蛋汤。
这里虽然贫瘠,但民农们卖的蔬菜都非常新鲜。
这一桌厨艺,怎么看都像是知书达理,贤惠体贴的女孩子做出来的,因为从小受妈妈教导影响,做的一手好菜。
陆与更加笃定辛九就是普通家庭出身的。
吃饭的时候,陆与一张嘴停不下来,开始打探身世,“嫂子,你做饭这么好吃,肯定是伯母教得好吧。”
辛九:“还好吧。”
陆与:“伯母教得好,伯父肯定也不差,伯父是做什么的?”
辛九:“卖酒的。”
说完后,辛九心头一个咯噔,她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如果她那位坐拥世界级财富的老爹听到她形容他只是个“卖酒的”,不知作何感想。
“问那么多做什么。”安晨晨拍了下陆与的手,“我还想问你,为什么你喊陆导表哥,却和他同姓?”
“我爸入赘的呗。”陆与倒不隐瞒,“陆家管理严格,要不是我妈以死相逼,我爸怎么也不可能和陆家有牵连。”
末了,又凑过去,“怎么,打探身世,想嫁给我啊?”
话音刚落,安晨晨的掌心已经挥乎他脸上:“想得美。”
比起他两,辛九和陆未修专心吃饭。
吃过饭后,陆与很给面子地夸了辛九一番。
“嫂子厨艺这么好,我哥以后有福了,尤其是那道拍黄瓜,爽口清脆,口感很好,我下次还想吃。”
辛九微笑承应:“是吗。”
“当然了。”陆与自己吹彩虹屁,不往拉着陆未修一起,“表哥你觉得呢?”
陆未修冷冷地看着陆与,“拍你个头。”
“不是,我说什么了?黄瓜又咋惹你了?”陆与感觉到莫名其妙,“上回也是,不知道金毛犬怎么也把他惹到了。”
“金毛犬啊——”辛九恍然。
“嫂子你知道原因?”
辛九没回答,只是笑。
不喜欢金毛犬,陆与还算理解,有些人就是不太喜欢狗。
但是莫名其妙讨厌黄瓜就很……
难道因为黄瓜长得有点绿?
“哎,男人都是大猪蹄子。”陆与摇头,又补充说明:“当然,我不是。”
陆未修不冷不淡地回:“你是猪脑子。”
“……”
-
饭后,辛九和其他人一样,领着宠物去外面散步。
安晨晨带来的大黄狗性格好,虽然年迈但很精神,兴致勃勃和年轻狗狗玩耍。
宠物们第一个比赛项目是赛跑,因为狗狗体力好,活泼,大部分人带的都是狗。
辛九的狐狸确实显得突出。
而且狐狸狡猾,懒得动,就算提前训练一周,也没改变天性。
为了防止明天比赛开始后,全场宠物都出发,只有辛九和狐狸逗留在原地,让大家围观,辛九必须让胡胡提前出去熟悉下操场环境。
“你说你这个狐狸叫胡胡,那给你刷礼物的胡老板……就是陆导。”安晨晨看着那条在昏暗中扫来扫去的狐狸尾巴,陷入沉思,
她开始颠覆以前对辛九的认知。
不是一只傻九,更不是倒贴九。
这段时间的观察,安晨晨感觉,貌似男方更主动些。
那这样的话,林惜微算得了什么,正牌陆太岂不是可以吊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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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夕阳西落,投来的晚霞光线惨淡。
操场上围聚着各种各样的狗狗。
它们大概也没见到这么多的同伴,玩得比往常疯狂欢快。
安晨晨的老黄狗也加入其中。
没加入的除了辛九的狐狸,还有一个人的宠物。
林惜微一共带来两条狗,灰色的卷毛中型泰迪,两条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脖子上系着蝴蝶结,体型干净漂亮。
确实是名贵的狗狗。
泰迪脑子聪明灵活,好奇心重,牵引绳拿开后,没有和其他狗狗一起玩,而是兴致勃勃地观量辛九这边的狐狸。
毛茸茸的,和它们长得不太一样。
和猫长得也不一样。
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以前没见过,两只狗狗的好奇心颇重,一开始在远方试探,后来走近些,朝着狐狸汪汪叫两声。
狐狸耷拉着眼皮,懒得搭理那两个。
不同于猫的娇贵,也不同于狗的活泼,胡胡看起来安静地坐在草坪上,耳朵却是灵敏地竖起来,漫不经心地,警惕却始终存在于漆黑的眼底。
那身雪白的长毛,被雪染过一般,坐姿高贵挺立,尾巴比身体还长,盘在一侧,是个人都想来看看,更何况是没见过世面的狗狗。
其他狗狗玩得正嗨,还没注意到这边。
林惜微的两只泰迪一边走一边汪汪试探。
而身为主人的林惜微只是在旁边看着。
“喂。”安晨晨开口,“你就不能把你的狗牵走吗。”
一次两次的挑衅,早就让林惜微心有不服,那副傲骨不知何时被褪成小家子气,鼻孔哼出两股音,“这里又不是你的地盘。”
“到时候你的狗被狐狸咬伤,别怪我没提醒你。”
闻言,林惜微是不屑的。
且不说她的狗比狐狸大,何况还有两条,就算真的打起来,也未必会占下风。
而且,林惜微倒挺喜欢它们打起来。
更希望她的两条狗,把狐狸欺负得落荒而逃。
“安晨晨,这是给狗用的公共地盘,你嚷嚷什么劲?”林惜微轻哼,“狗仗人势,你也是吗。”
她这是明嘲暗讽上回那个鳄鱼皮包包的事。
如果没有辛九,安晨晨这会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败家犬,在外面流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