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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忠的环眼暴起,铁髯掀动,脸色转成紫红,喝道:“我不怕他!我们平城于家四世七公,门生遍及天下,岂是这个高句丽暴发户可以相比的?别看他现在恣狂纵性……”

“于将军!”胡容筝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我问你,你想不想为顺皇后报仇?”

“怎么不想?做梦都想!”于忠听话地压低了声音,“我只告诉你一个人,顺皇后出葬的前夜,我潜入宫中,密地打开了她的棺椁,果然发现她嘴角有黑色血污,我剪了她的一绺头发回来,让申讼所的仵作师验了,遇银而黑,是中了灭心莲和鸠药的剧毒!可是皇上有意庇护高家,不但不交掖庭追究,竟然还立了那毒妇为皇后!这些年来,我这个世袭罔替的领军将军也完全被架空了,每天只能在这佛堂中打发岁月……”

“好!”胡容筝的眼睛发出灼热的光亮,“于将军,妾身有一件事相求,于将军若能答应,便是两利,不但妾身的性命可保,于将军所朝思暮想的复仇和重振家业之事,也都唾手可得。”

“哦?”于忠久已黯然的眸子里闪现出同样灼热的芒彩,他陡然在椅背上坐直了身体,“果真如此,于忠万死不辞!”

“于将军,”胡容筝慢条斯理地说道,“半年后,皇子元诩将会被正式立为大魏皇储,他立为太子之日,按照旧制,妾身必须被赐死。”

“祖宗体制虽然传了一百多年,其实毫无道理。”于忠同情地叹道,“其实孝文皇帝本来就打算废去这‘留犊去母’的制度,但他的祖母文明太后极力反对,所以陋习流传至今。奇怪,女人从政后,心肠竟然会比男子更狠毒!”

“于将军,只有你能救我。”

“我?”于忠苦笑,“我其实只是一个爵秩极高的闲官,论真实能力,还不如个普通言官。我说的话,皇上肯听吗?”

“于家的门生故旧、姻亲本家遍布当朝,于将军,请你联结多名京官和封疆大吏,为我进言,皇上本来心存怜惜和犹豫,见到联名奏折,必然会如你们所请,废去‘留犊去母’的陋俗。”胡容筝的口气不但是求恳,而且是命令,“胡容筝只要留得性命,必有得志之日。到那时,我会好好对付高肇和高皇后——他们,同样是你的仇敌!”

于忠沉吟了,此事非同小可,一旦被人攻击为“后妃私交大臣,内外勾结,擅干国事,阻扰祖制”,就不仅仅是流放和削爵这种小事了,只怕性命难保。

胡容筝任由他静静地思考,隔墙,又传来了高府的悠悠丝竹声,一个声音清婉的歌女在箜篌声中曼声唱道:

奉君金卮之美酒,

玳瑁玉匣之雕琴。

七彩芙蓉之羽帐,

九华葡萄之锦衾。

就在这句充满骄奢之气的歌声中,于忠握着下颏一把坚硬的胡须,下定了决心。

生来好赌的他,决定为自己、也为大权旁落的于家博上一记,功成则能顺利铲除高肇、再度振兴于氏,事败不过是个死,不管是哪一种结果,总比在这佛堂中苦捱岁月、比在高府的阴影下煎熬着生活要强。

“好!”于忠慨然道,“就这样说定了,我们联手对付高肇!胡左昭仪,你得志之日,不要忘了今天的诺言!”

门外,微醺的夜风中,高府的丝竹声仍然是那么悠扬、婉曼、安宁、傲慢而得意。它似乎近在耳畔,又似乎远在万里,这弦歌声令于忠想起了童年时代家中那同样豪华盛大的夜宴,自家道中落以来,他已经有整整五年没开过这么大场面的筵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