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马头角(第2/2页)
“很便宜。”方岚拿出手机随意扫了一眼,“四个人合买几个立方米的储物空间,均摊下来一个人只需一两百块钱,所以如果真的是学生,在假期前叫仓储公司的人上门取行李,也并没有可疑的地方。”
詹台却没有接话,皱着眉头思索。
狗仔阿Sam说得对,几个毫无利害关系的港大才子,绝对不可能是这样一件敲诈勒索又涉及隐私的血腥案件的凶手。
能到香港读书的内地大学生,寒窗多年苦读成绩优异不提,家境也起码是小康以上。四个足以称得上优秀的男孩子联手,弃学业于不顾挖出温碧芝和阿Mark的阴私,还要敲诈勒索,还要杀人分尸。
更何况,他和方岚已经清楚地知道,凶手就算不是他们同道中人,起码也知晓风水堪舆奇门遁甲。
四个香港大学的内地学生,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不可能。太匪夷所思了。他们甚至未必能听得懂讲得出粤语!
何况方岚说的也不错,几个孩子在假期之前把行李存在方便快捷的存储仓里,方便轻装上阵回家,省钱省力,再加上他们乖乖学生的身份,并没有半点可疑的地方。
可是,正因为这样,正因为他们光明正大的身份,正因为他们理所当然的理由,恰恰使得他们成为运尸藏尸这一过程中,最佳的掩护!
正因为压根不会有人怀疑失踪的阿Mark已经被剁成了数十大小不一的尸块,藏在四个内地大学生回家前寄存的箱子里,才能让凶手大摇大摆地大中午运输藏尸的箱子,甚至将藏好尸块的箱子运送到土瓜湾的公众存储仓中去!
可是,不是学生,又有谁能接近他们,并且把放了尸块的箱子混迹在学生寄存的行李中去呢?
詹台闭上眼睛,想到学生退租,寄存行李,回家,找房子,取行李的一连串过程,拼命回忆自己到底错漏了哪里。
“他们退租当天,需要交付房子。他们回家之后,需要再找房子。退租当天,除了学生,房东也会来。除了房东,还有谁呢?”詹台焦躁地自言自语,眉头皱得越来越紧。
“除了房东……还有,还有……还有中介!”詹台蓦地睁开眼睛,眼底一片清明。
“是中介。”詹台转过眼,平静地对方岚说,“凶手是中介。”
作者有话要说:
再度恭喜前期分析凶手的小天使们,全军覆没。
我其实觉得自己写得挺明白了……挠头。下章掲秘。
另外,讲一下节奏这个问题。
写《问米》的时候很随性,基本就是按案情随心写,所以节奏很快,很多读者很喜欢这样的节奏。
我也挺喜欢这样的节奏,因为不用动脑子,写什么案子就谁来敲门就好了,再简单不过了。
但是这样的写法也有弊端,第一,当然是男女主角沦落成了吧NPC,也比较少情感互动,会很难和读者产生情感共呜。那整篇文就只能打上纯剧情流的标签。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弊端,就是在写后期一些情节的时候,会比较缺乏张力。比如《问米》最后一个案子里牺牲的几位NPC,如果我在前期能有大量笔触去描写他们的性格生平,相信他们“牺牲”的时候会更能撩动读者的心弦和情感。但是因为,《问米》极快的节奏,让我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去铺垫人物和感情发展,所以他们死了就死了,并没有勾起大家的情感波动。
这对我来说,是一种遗憾和不足。
我希望我是一个能让我的读者痛哭流涕(偶尔)或者幵怀大笑(经常)的作者。
所以写到《有鬼》的时候,我特意多加了一些情感和人物的铺垫,力争配角(老白小狐狸)的性格也能更加分明,这样万一出现《问米》这样需要牺牲NPC (并不会!)的情节,大家能更心潮澎湃更投入一些。
当然,有得必有失。铺垫了情感和人物,案情的进展就会相对《问米》慢一些,所以很多读者读起来会说为什么不像《问米》一样唰唰唰推案情。
我可以做到拼命推案情。
但我并不希望《有鬼》是一本复刻《问米》的作品,我希望《有鬼》能在《问米》没有做到的地方,完善我的遗憾。我也希望我能够在曾经被质疑过的一些地方证明自己,所以我相信我的每一本作品,无论是有鬼还是问米,无论是凤灵还是天天,都会是完全不一样,甚至连风格都会有变化的故事。
这样才有新鲜感,大家才不会审美疲劳。
我能保证的就是,我下笔的每一个字,都是为剧情服务的,我仍然是那一个我,爱惜羽毛,不愿拖沓节奏堆砌辞蒗,力争不浪费你们大家的每一分钱。
希望看到这个案子的凶手,大家也能感觉到我“力争每一个字都别有用意”的心意。
下章掲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