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庸医!(第2/3页)

“哦。”

“唐卡现在很好,我也只能给你说很好。”

“我明白。”

挂断电话,我咽下了口齿间浓浓的苦涩,太多身不由己,太多顾虑的东西,都让我们在这个茫茫的人海里,颠簸不能平静。

回到家的时候,距离很远我就看见正靠着墙面站着的陆景重,手里正在把玩着一个打火机,咔啪一声打亮一簇火苗,再咔啪一声灭掉,好像手边就只剩下这么一个有趣的东西,乐此不疲了。

我走过去:“你怎么不进去?”

陆景重把打火机往口袋里一揣,说:“忘带钥匙了。”

我一边翻包一边埋汰陆景重,只不过一句话都还没有来得及说完,就发现自己的包里也没有钥匙,抬头看了看陆景重,他也正低着头往我的包里面翻找。

“怎么办,”我小声说,“好像我也忘带了。”

两个人都忘带的结果,就是找来一个开锁匠。

锁打开之后,又换了一个密码,两个人在门外面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拖着疲累的身躯进了家。

一进去我就想把自己摔在柔软的大床上,然后好好地睡上一觉,但是,陆景重直接把我从床上拎起来,三下五除二脱干净了我的衣服,把我放进热乎乎的浴缸里。

我现在累的眼睛都睁不开了,看着陆景重都有点重影,但是等他也脱了衣服光着身子跳进浴缸里来,我一下子就醒了,困意已经消失了一半,双手交叉护在胸前:“你这是要干什么?”

陆景重直接伸手把我捞在怀里:“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过了,现在捂着有什么用?”

热气一熏腾,我满脸都是烫的,说:“我现在又肚子,你想都别想。”

陆景重捏了捏我的脸:“你瞎想什么呢。”

我刚刚定下心来,他又补上了一句:“不过医生也说了,四个月以后只要是注意节奏和尺度,也不是不可以。”

“庸医!”我说,“那是庸医!”

他温柔地笑了两声,说着,就把我头发打湿了,开始给我洗头发,半年时间,我的头发已经长长不少了,现在能披在肩头,只不过还是没有到扎成马尾。他的手指很轻,轻轻地揉上泡沫,然后用水流细细地冲洗,这种舒适的感觉,我直接就瘫倒在陆景重身上了。

因为现在在浴缸里的姿势比较暧昧,本来就是我坐在他身前,然后靠在他的胸膛上,如此一来,自然可以感受到他身体某个部位的一点点变化,不过我也料定了他不敢在水里就这么要了我,也就放心地靠着,完全没有考虑到身后某物的逐渐硬起,不过我忽略了一天,陆景重确实是不敢在水里要了我,也确实是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跟我做上一次,但是,关键是,我还可以用手……

陆景重只一个吻就把我吻的七荤八素了,直接把我从水里捞出来,也没有拿毛巾一点点擦干,大浴巾一包,把我抱到了床上去,一番折腾下来,床单也要重新换,于是大半夜的,陆景重就在我眼前光着身子晃悠着换床单,真是让人看着就喷碧血的场景,我直接把他的睡裤扔过去,一字一顿:“穿、上!”

这几天当真是蜜里调油了,真是幸福的有点不真实了,不过,我看着陆景重经常扬起来的嘴角和眼底满满的笑意,抚着自己越来越大的肚子,心里也是高兴的。

抽时间我回了一趟学校,办一些手续,这一次和温温、桑桑、雪儿三个人一起去西餐厅吃了一顿牛排,我说我生理周期不能喝酒,她们也没有什么意外的,只说好不容易聚一次,不喝酒不爽气。

因为现在已经快十一月份了,冬天穿的衣服厚,所以她们也就没有看出来我其实有了肚子,只是说我看起来比以前丰腴了一些。

这话是雪儿的原话,我当时就揪住了关键词“丰腴?”

桑桑在一边嘲笑雪儿:“亏你还是学文的,用的这词还真是差劲。”

桑桑似乎也已经从初恋中走出来了,现在和一个比她大一届的男生交往,叫程煜,那个男生我和温温都见过,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

学校旁边的这种西餐厅,为了适合学生这种消费人群,所以价格定位不高,也不是时时刻刻都高雅的让人不忍直视,九点以后,西餐厅为了营造一种氛围,就把大灯都关掉了,只剩下头顶几盏小灯,音乐也换成一些听起来比较动感的歌,里面有一首快节奏的歌我听出来是陆景重唱的,我还在录音师看他跳了一段配的舞,特别爽劲。

趁着雪儿和温温去洗手间,桑桑拉着我说了她要在圣诞节的时候去一趟广东。

我挑了挑眉:“去旅游么?”

桑桑说:“不是旅游,就是一个朋友,给了我钱让我去一次,就当是旅游也行。”

我皱了眉:“靠谱么?”

桑桑摇头:“不知道,但是我想已经收了人家的钱,如果不依照规定,我心里也是过意不去。”

我就提议:“那就让程煜跟你一起去,在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这个晚上,一直玩儿到十一点多,以雪儿跑了第三趟洗手间说想吐而告吹,因为太晚了,我也就没有回陆景重家里,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住在了寝室里。

陆景重估计也很忙,今天晚上有一场戏要拍,我原本说要去陪他的,只不过又临时换了计划。

直到陆景重给我回复短信的时候,我躺在寝室自己的小床上已经昏昏欲睡了,听见手机震动,反射性地就去按亮了屏幕,看见陆景重一个笑脸,两个字“晚安”,唇角向上勾了勾,翻了个身,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正在洗漱的时候,我本以为第一个电话会是陆景重打来的,不过没想到却是荣凌。

接到荣凌的电话我一点都不奇怪,因为有郑娆在后面,这个电话就算现在不打,迟早也会打,郑娆这个人的性子我当初就了解,因为那个时候,我在林萧萧的酒吧里呆过一段时间,也就知道,郑娆其实原本没有打算跟着林萧萧的,但是林萧萧对她有恩,有一次在街上她差一点被人强奸,就是林萧萧救了她,过后还又帮她的家人还了债,买了一套房子,所以郑娆就开始一心一意地跟着郑娆了。

她是那种特别记仇的女人,不光记仇,记着你的好,也能记着你的怨。

忽然想起林萧萧,我就觉得这个女人不知道嫁给富豪的感觉怎么样了,毕竟,她有的是心计,舍得小钱,顾全大局。

荣凌问:“佳茵,中午有时间么?我们一起吃个饭。”

这顿饭既然已经许诺给荣凌了,那么不管是早还是晚,都要吃的,所以,我就答应了,荣凌告诉了我饭店的地址,说:“不见不散。”